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10:53:55 208 人看过

沪人社力发〔2015〕31号

第一条(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第三条(积分申请)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2.持证人按照国家规定经统一考试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第五条(材料受理)

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材料审核)

受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持证人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相关情况。

2.查验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

3.核实持证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4.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及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的一致性。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5.核实持证人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企业纳税情况或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情况。

6.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7.核实持证人的户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第七条(积分核定与告知)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书面告知单,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第八条(积分查询)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第九条(积分确认与调整)

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积分变动情况。

第十条(积分有效期)

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第十一条(积分失效)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监督与复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积分申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违规材料取得的积分予以纠正,并由原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对积分存在异议的,向原受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对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第十三条(相关积分指标的具体解释)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

第十四条(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

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6: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证相关文章
  • 上海市积分落户细则
    上海市积分落户实施的细则上海积分落户制度: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三)专业技术职称和
    2023-05-04
    151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规则及标准分值
    单项指标积分规则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进行累计扣减。总分积分规则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总积分标准分值《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积分申办流程及管理积分申请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积分申请材料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3.劳动(聘
    2023-03-15
    162人看过
  • 昆明市安居工程住宅价格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居工程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及省物价局、省建设厅云价房发(1995)129号文《关于安居工程价格管理的通知》,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安居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经国家、省、市政府批准在昆明市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四区范围内实施的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均适用本细则。市属八县可参照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第三条安居工程住宅价格实行国家定价。预售价格由物价部门每年核定一次,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结算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建委、市房管局审定。我市安居住宅的开发价格与销售价格分别按成本价确定,并按建设项目实行差别价格。1、开发价格:政府授权部门以平均开发成本价向安居工程项目承建单位预付工程款;承建单位按项目开发成本价向政府有偿提供住房,并在房屋及配套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以此价格结算。平均开发成本价格构成因素:征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
    2023-04-22
    235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
    一、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程序 积分申请流程1、职工本人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市》。2、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二十一世纪人才网)。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单位提出积分申请。4、申请人提供号给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5、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6、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7、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8、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经历的核实,随后
    2023-03-08
    443人看过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续签
    到期后再去续办,时间就晚了,出点什么差错,到期之后30天还没办好的话,就要重新办理了。相关知识:需要提供的材料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续办居住证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先续办居住证,拿第一次办居住证一样多的材料去社区事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签注。2、再办理积分,居住证续签之后再去办理积分,否则几份有效期不更新的。办理材料如果积分和上一年一样,无变化,只要确认好这
    2023-05-04
    258人看过
  • 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原文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的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等相关管理与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住院就医和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的人员的居住登记,以及流浪、乞讨等居无定所人员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技术开发区作为人才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武汉市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执行。第四条《武汉市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合法凭证。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
    2023-05-09
    138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住证
    词条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更多>

    #居住证
    相关咨询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细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 上海市户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8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政府服务)有关行政机关以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为境内来XX人员办理《》和积分、查询相关信息、享受相关待遇等提供服务和方便,不得刁难、推诿、拖延。
    • 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8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4.持证人
    • 上海居住证积分2016细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8
      上海居住证积分2016细则(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为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7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