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在职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18:44:09 39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抚恤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

1.单位办理

2.个人办理

申请条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黔人社厅发[2013]32号文

3.黔劳社厅发[2008]13号文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受理

审查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在我局参保,资料是否齐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是否在我局参保,资料是否符合支付要求,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是否在我局参保,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法规政策。

1、符合申办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2、符合申办条件,资料不齐全的,需要补正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资料。3、不予受理的,当场告知具体原因及办理依据。

审核通过的,予以支付。

1、申请材料若需要补正的,本窗口将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未通知申请人的,所申请事项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2、申请人可以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zegn.gov.cn)或致电本窗口查询办理情况。

四、办理地点

黔南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保险经办大厅15、16号柜台,可乘12路、27路、16路等车,在小十字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帐户管理科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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