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6:20:18 140 人看过

一、公司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公司进行清算时,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折现,折现后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流程是什么

清算工作程序一般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

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作为公司的财产,公司因解散进行清算时,公司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折现,折现后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如果清算后有剩余财产的,由股东进行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清算相关文章
  • 如何区别地产公司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
    问:地产公司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有何区别?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一)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土地使用税不是文件中“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税与土地使用费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支出,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1、征收依据不同。土地使用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修正)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
    2023-05-05
    149人看过
  • 如何处置公司解散和清算设备
    1、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可以拍卖、变卖公司的设备,折价为公司资产,清偿债务。有盈余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清算组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按照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二,公司的清算程序需要多长时间P>1.法定公告期为90天,其余时间用于清理债务、结算员工、审计等。如果所有假设顺利,至少需要120天。这个时间不确定,但可以肯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必要的,其他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2.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不属于法
    2023-05-07
    39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怎样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等方式依法转让。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一、欠钱的企业破产后该如何清算破产清算后,企业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至债务还清。清偿破产财产的顺序:(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就业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三)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款规定外;普通破产债权。
    2023-06-26
    493人看过
  • 土地闲置费如何管理使用
    土地闲置费实行委托银行代收,收费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县级市对征收的土地闲置费留成70%,上缴市20%,上缴省10%;各区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先全额缴入区财政,区留用70%,上缴市20%,上缴省10%。应上缴给省、市的资金,由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按规定上缴广州市财助。其中省统筹部分,由市财政部门定期将应上缴的资金上缴省财政。土地闲置费按以下程序申请使用:1、用款单位根据清理闲置土地工作的需要,将土地闲置费专项支出计划列入部门预算中报同级财政部门。2、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部门预算下达土地闲置费专项支出计划。3、用款单位根据预算批复数和年度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开展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办理拨款。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地闲置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土地闲置
    2023-08-06
    70人看过
  • 公司资产清算后,土地权益怎么处理
    一、公司资产清算后,土地权益怎么处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2)为
    2023-05-04
    411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但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分营改增取得和营改增后取得,并且在房地产企业和非房地产企业也有所区别。一、版权转让税率是多少钱(一)如果是个人转让版权,根据相关规定: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4、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
    2023-03-12
    28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期限,70年后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其实是一个“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截然不同的两个问题。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
    2023-05-04
    7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土增清算如何处理?
    一、拆迁安置房土增清算如何处理?在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可以扣除拆迁支付的安置费等的相关费用,具体理由如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
    2023-06-15
    391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如何处置土地农民才更合算
    一、自给自足小农生活:自己的地自己种适合人群:暂时没有更好选择也无非进程打工的农民,农村老人尤其合适。优点:稳定。农村自己种地虽然难有大福大贵,但风险也不大,尤其是在油水浇田的地区。粮食有最低收购价,产量也比较稳定,而且还有种地补贴。靠着几亩薄田,如果一家人没灾没病,基本生活还是可以的。还有个优点是假期长,每年就忙那么一两个月。不足:收益低。自己种田,如果没有积蓄的话,抵抗灾病的风险比较大。如果家里有人有重病,指望种粮食的收入怕是入不敷出。二、土地流转给其他人适合人群:举家劳动力外出的家庭,在农村做生意无暇种地的人,种不动地的老农民。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优点:省心,自己再也不用关注种子农药化肥播种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每年拿土地租金就行了。如果情况好,还有可能去打个零工,挣点零花钱。不足:租金
    2023-03-30
    326人看过
  •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如何处置?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及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所谓出资人,就是向企业投入资本的人。出资人作为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一)享有资产收益。只要出资人按照章程或者其他约定,如期、足额地履行了出资义务,就有权向企业请求分配红利。(二)参与重大决策。出资人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作出决议的方式决定企业的重大行为。(三)选择经营管理者。出资人有权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或者更换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决定董事或者监事的薪酬,通过董事会来聘任或者解聘经理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7
    3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
    想要对土地进行使用首先我们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说到拥有土地使用权可能就有很多朋友不知道要如何去获取了,不止是少部分人,当前社会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去获取,就算知道也只是知道其中单一一种获取方式。那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呢?有哪些方式?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
    2023-05-22
    123人看过
  • 公司分立土地可以分割吗?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如何办理
    一、公司分立土地可以分割吗?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土地是公司分立时需要分割的财产之一。二、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如何办理新设分立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只需要新设立的公司单方申请土地登记,如果属于派生分立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则需要存续的公司与新设立的公司双方共同申请。虽然一般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需要当事人双方申请,但新设分立后,原公司不再继续存在,因此只需单方申请即可,但是派生设立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由存续公司名下转移到新设公司名下,权利转移的双方同时存在,因此需要双方申请。三、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办理登记所需材料1、新设分立,新设立的公司提起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供原公司工商注销登记资料。虽然原公司不复存在,无法作为一方当事人申请登记,但需要当事人提交这些资料,以供土地登记机构审查综合判断分立之事实。2、公司分立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文件等
    2023-06-21
    314人看过
  • 40年土地使用权解答:如何处理?
    当事人享有的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并缴纳相应的使用费。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土地使用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23-08-16
    188人看过
  • 公司清算实物资产如何处置,企业清算工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清算实物资产如何处置公司清算时,实物资产由清算组处理,实物资产一般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折现后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
    2023-04-18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更多>

    #公司清算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清算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清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2
      依照《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土地使用权归属公司如何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1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是归属于公司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 购房前如何弄清土地使用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在购买房产时要特别注意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重点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住宅房屋并非都是居住用地。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并非从办产证时起算。 (三)烂尾楼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大幅缩水。 (四)居住用地转为非居住用地。 (五)开发商就土地使用权问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4
      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处置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
      如果企业改制后其土地未改变用途,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保留划拨方式。如改变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也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但是,除了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的,划拨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显然,这是由于保留划拨方式违反了土地有偿使用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