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22:12:12 162 人看过

一、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怎么认定

《商业贿赂受贿案发前退回款项的行为如何认定》

一、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九、关于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二、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商业贿赂行为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商业贿赂的主体方面:商业贿赂的主体有三类:即行贿人和受贿人以及与交易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人。

2、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

商业贿赂行为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行贿、受贿和介绍贿赂的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商业贿赂的客体方面

商业贿赂行为的客体是进行正常竞争的交易活动。商业贿赂行为所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即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交易。

4、商业贿赂的客观方面

受贿人只要收受贿赂,受贿就成立,已经构成主观故意。行贿交付或提供贿赂的时间,不论是受贿人为行为人谋取交易机会和条件在前或在后,不影响行贿的成立。另外,只要向交易相对人行贿,不论行贿的目的是否达到都是行贿行为。

三、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营者以贿赂为手段购销商品的现象并不少见,而且变换各种手法,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回扣。行贿是为争取交易条件与机会向受贿者提供个人现金收入或其他报酬。

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贿赂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以禁止,是因为商业贿赂对社会有以下严重的危害:

1.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企业运行的“潜规则”,面对这样的“潜规则”,企业自身往往无力对抗,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在愤怒、无奈之余,也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

2.商业贿赂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

3.商业贿赂加大了交易成本,增加了消费者负担,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4.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5.商业贿赂损害国内投资环境,降低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6.商业贿赂严重败坏社会风气,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
    一、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构成受贿罪,并不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而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被动收受他人财物的,则还必须同时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数额较大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也按照商业受贿罪定罪处罚。(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同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述所规定的行为的,由于其主体身份不同于商业受贿罪所规定的主体,因此,要依照刑
    2023-03-03
    149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即刑法上的贿赂罪
    商业贿赂行为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非国家人员行贿罪两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企业或者单位,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位之便,向他人索取金额,而且数目比较庞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非国家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或者是其他工作人员财务行为。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故意利用其职务之便接受或索取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二
    2023-03-09
    373人看过
  • 受贿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款物,已退还受贿款物应否追缴
    受贿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款物,已退还受贿款物要不要追缴追缴受贿人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刑法总则的规定,受贿人案发前退还行贿人款物的行为只要不属于及时退还不够定罪的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就已是赃款赃物,故应当依法予以追缴。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从受贿人的角度出发,该笔已退还的款物,已经被依法认定为受贿金额,属于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从行贿人的角度出发,该笔款物是其用于行贿的款物,只要达到定罪标准,即是犯罪行为之物,应当予以追缴没收。我国刑事法律法规对及时退还或上交受贿财物的行为是持鼓励和支持态度,直接认定为“不是受贿”,但对于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上交的行为不但不予支持,还属于严厉打击入罪的情况。最高人民
    2023-06-12
    305人看过
  • 严惩商业贿赂案件行贿人
    惩治商业贿赂中的行贿者,要适应商业领域的特点,用足用好各项处罚措施。一是充分运用财产处罚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要结合行贿收益状况,在上述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商业行贿人。二是依法适用执业资格限制。如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执业医师吊销执业证书。通过执业资格限制处罚措施的有效运用,使商业贿赂的行贿者作出利弊衡量,最终选择守法经营、正当竞争。三是用足刑罚处罚方法。对商业行贿行为,无论其手段怎样隐蔽,应当用犯罪构成理论及刑法有关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立法规定,准确分析判断,构成犯罪的,坚决以刑罚方法予以处罚。四是构成侵权的,对民事赔偿请求应予支持。商业贿赂最明显的是侵害到竞争对手的经济利益,
    2023-06-03
    220人看过
  • 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在实践中,商业贿赂大量存在于公司企业中,那么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有哪些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受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1、现
    2023-06-07
    72人看过
  • 行贿后有退回是否认定为行贿罪?
    一、行贿后有退回是否认定为行贿罪?只要存在行贿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二、《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03
    3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共同受贿犯罪,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
    共同犯罪,是故意犯罪,他是指二人以上经共同策划,共同完成的犯罪行为。认定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两个以上的法人;3、一个以上的自然人和一个以上的法人。共同受贿与介绍贿赂如何区分在认定共同受贿犯罪时,还要注意非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与双方共同受贿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犯罪主体上,受贿罪的共犯,无论是帮助犯还是教唆犯,都是依附于受贿人的,不能独立存在;而介绍贿赂罪的主体,是不依赖于受贿和行贿方的第三者。2、主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的目的在于以权换钱,通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行贿一方取得非法财物;而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实施撮合介绍的目的,在于从行贿和受贿双方的非法交易中获取利益。3、客观方面上,受贿罪的共犯只为受贿的一方服务,以取得行贿人的财物;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为行受贿双方勾通
    2023-06-12
    281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行为和定义解析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行为。财产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以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人工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的方式支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调查等支付财产以外其他利益的手段。商业贿赂行为要点(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4)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2023-07-04
    216人看过
  • 退休后收钱如何认定贿赂
    国家工作人员在离退休之后收受钱物的行为也可能构成受贿,关键是看该工作人员是否是在职期间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过利益,并约定退休后再给付的。如果是,且构成犯罪的,受贿罪成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前提是其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一、在职期间为他人牟利属于受贿吗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谋取利益只要求是一种许诺,不要求有谋取利益的实际行为与结果;为他人谋取利益只是一种许诺,故只要收受了财物就是受贿既遂。二、临时工贪污受贿单位能如何追责单位临时工受贿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2023-04-02
    477人看过
  • 如何进行商业贿赂举报?
    举报商业贿赂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直接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商业贿赂怎么界定一、商业贿赂犯罪主体(一)行贿主体商业贿赂犯罪的行贿主体是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获取商业利益、商业机会、商业地位而实施行贿行为的一切自然人或者单位,即“经营者”。(二)受贿主体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受贿主体是在商业活动中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通常都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力,一般区分为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二、商业贿赂犯罪主观方面(一)商业行贿的主观方面商业行贿的主观方面除了直接故意以外,还要求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商业受贿的主观方面商业受贿的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受贿者明知自己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会侵
    2023-08-11
    394人看过
  • 行政监察人员收受贿赂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二、行政监察人员收受贿赂如何认定(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本法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的认定根据本法第163条、本条、第386条和第388条规定
    2023-05-05
    116人看过
  • 如何量刑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量刑规定:商业贿赂犯罪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贿赂、单位贿赂、贿赂、贿赂等。如构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商业贿赂特征有什么商业贿赂的特点如下:(一)贿赂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二)目的明确。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产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排斥正当竞争,在经营活动中获得交易机会,从而销售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三)侵犯对象的复杂性。商业贿赂是对正常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
    2023-08-08
    345人看过
  • 如何防范询价采购商业贿赂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询价采购”方式是常用的一种采购方式,特别是在县一级,有80%以上的采购业务是通过询价方式实施的,而“询价采购”,其操作环节不多,程序也简单,稍微规范不到位,就会被人“钻”空子,因而,询价采购工作人员就非常容易受到“商业贿赂”的攻击,对此,如何切实有效地防范“询价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正是我们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一、对选用“询价采购”方式的理由必须要在事前审查清楚,以防有人把应实施“公开招标”的采购事项简化为“询价采购”操作,从而为其收受贿赂、实施暗箱操作打开方便之门。众所周知,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具有操作程序严密、透明度高、社会监督力强、信息发布面广等特点,相关环节的牵制力度大,舞弊行为一般难以得逞。而相对来说,“询价采购”操作,其信息公开面不广、操作程序也比较简单,为此,有些人就想暗中钻空子,把应实施“公开招标”的采购业务,进行了“询价”操
    2023-06-07
    412人看过
  • 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
    商业贿赂行为
    一、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商业贿赂行为名词解释为一种利用职权和职务性进行利益相互交换的行为。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达到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争取交易机会,经营者暗中给交易对方的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是贿赂的其中一种形式。如果商业贿赂过程中出现触犯刑法的行为,会被判刑。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
    2023-04-25
    39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08
      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主体是经营者。主观是故意。
    • 商业贿赂行为有哪些基本特征如何认定商业贿赂行为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商业贿赂行为有这些基本特征: 1、行为的主体需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 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并非其他目的。 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并且要达到一定数额。 4、该行为由行贿以及受贿两方面构成。 可以通过以下条文来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或者接受交易对方或者其他对交易起关键作用的第三方财物及其他财产性
    • 受贿罪如何认定案发前退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2
      是否受贿,应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占有赃物的故意。 对被动受贿的情形,特别是事先没有约定的受贿人,主观上一开始是没有非法占有赃款故意的,收受他人财物后,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迅速把财物退还行贿人。在案发前,司法机关未传讯时退回财物的,推定其主观上没有产生占有的故意,不作为受贿罪论处。
    • 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9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什么是商业贿赂行为?什么是商业贿赂?哪些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