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筹设批准书?[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
教育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2
筹设情况报告
[格式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
学校章程?[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4
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示范文本下载]
提交原件一份
申请人自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5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银行及房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6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教育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现场勘查、专家评议
-->现场勘查、专...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小旭
<!--
-->
当场或2个工作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小旭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6807279-->
5个工作日-->
当场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勘查、专家评议)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阳
7个工作日
需要组织专家到现场勘查、评估考核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1.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2.申请单位在收到许可受理后,约请具备资质的专家进行现场勘查;3.专家委员会对民办学校软、硬件是否满足民办教育办学的标准和要求,学校选址是否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进行评估;4.现场勘查完成后,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阳
12个工作日
1.核对每个材料的内容和要素是否符合要求;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转入决定环节。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转入决定环节。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阳、陈小旭
8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做出的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1.申请事项符合条件,准予行政许可2.申请事项不符合条件,不予行政许可。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小旭
10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下列批文、证件:1.准予行政许可:下文批准并制作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小旭
-->
2个工作日
送达下列批文、证件:1.准予行政许可:同意设立批复文件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2.不予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证照模板预览?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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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市教育局71号窗口,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停。地图见http://j.map.baid.com/M-90F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筹设情况报告;(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2
法定依据
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七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法定条件报有关行政机关审批:(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三)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报市、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四)普通初级中学、职业初级中学,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八条审批机关应当发给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登记。
3
法定依据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现场勘查。根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第三章第九条校址选择一、城市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二、学校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4
法定依据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规定4.1.2为强制性条文。第4.1.1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4.1.2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章 设 立 第十五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n (一)筹设批准书;\n (二)筹设情况报告;\n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n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n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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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设立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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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正式设立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完成筹备设立申请正式设立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正式设立申请书;(二)筹备设立批准书;(三)筹备设立情况报告;(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五)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六)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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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私立学校的正式合同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9首先,要了解分析一下这所学校的实力、资金、信誉、师资、生源甚至校风如何,这个是决定你决定留下创业和签约的关键所在。决定留下后,在签订合同中,个人认为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合同的稳定性,也就是说聘用合同的期限要适当,不能太短。 2、工资合适与否,能有一个与你身份相称、对你有吸引力的薪水应该是最关键的内容。 3、社会保险、住房公基金是否是明确的约定。住房、福利是否有较为公允的体现。 4、有无发展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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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宅基地申请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0(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三)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四)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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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流程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3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