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15:28 147 人看过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居间合同的特征如下: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一、居间人都有什么义务呢

居间合同即中介合同。

中介人有以下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隐名和保密义务。

5、介入义务。

二、居间费税后还要交税吗

需要。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费属于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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