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是否有保密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8:34:33 473 人看过

如果没有保密协议,它也有义务对工作中已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用人单位最好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确定彼此的义务

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

应采取哪些法律保护方法,使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他人恶意侵犯?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设计和适当的管理,尽可能避免商业秘密的泄露。在劳动和人事管理层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就保密条款达成一致。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并就保守商业秘密事项达成具体协议。保密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是企业和员工共同选择和约定的条款。有保密要求的企业最好在合同中设计条款。签署保密合同。企业可以与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特殊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保密条款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份内容更具体的完整合同,后者只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相对简单。前者适用于易于联系的员工或关键职位,后者适用于所有员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密义务相关文章
  • 保密协议期满后,员工是否有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期满后,保密协议解除,员工不再负有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一般为2年或3年。当然,具体情况要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看关于保密期限,很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但离职后不再有保密义务。事实上,这些理解并不全面。知悉保密协议中商业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开公司后,都负有保密义务,这是一项法律义务如果员工在离开公司后未经许可公开或使用,将构成侵权,并严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一般保密信息,员工离职后一般不承担保密义务。许多企业通常认为保密期为服务期和辞职后2-3年。这样的协议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在辞职后2-3年内,商业秘密可以被披露或使用。这样的协议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不同地同意,商业秘密的保密期应为服务期和辞职后的无限期。保密协议应具有以下必要的规定:(1)工人和雇主应就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达成一致。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中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商业
    2023-05-07
    297人看过
  • 我签署的保密协议不是有效的吗
    如果由本人签署,保密协议是否无效?也具有法律效力。鉴于保密义务人在竞争中、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期间和终止后获得或制造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公司具有重大价值,保密义务产生于知悉秘密而非签署保密协议,保密义务人承认公司因投资和支付劳动报酬而拥有这些商业秘密保密协议的效力如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和第24条,保密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法律,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四)》(财税函[2013]4号)规定,双方在劳动合同或
    2023-05-07
    46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等。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也可以在入职后协商签订。对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但是,保密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协议条款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显失公平。一、竞业限制协议应该什么时候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
    2023-03-21
    66人看过
  • 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是什么
    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在我国的宪法中早有规定。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外出,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保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准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已经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明确规定。因此,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都必须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公民履行其
    2023-04-30
    287人看过
  • 不签署保密协议的后果
    一、不签署保密协议的后果保密协议没有强制规定,可以不签。但如果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泄露出去,给公司造成损失,就属于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签订保密协议和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区别在于:签订了协议的用人单位在协议中有一个明确的违约责任,在一方违约时,法院可以就此违约条款直接判决赔偿数额;没有签订保密协议的,只要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有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由于此行为导致用人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用人单位就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如何起草保密协议1、约定对象要明确。首先,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不是针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约定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
    2023-04-22
    117人看过
  • 员工保密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违背对方的真实意愿。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一、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什么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三、补签
    2023-03-20
    113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订立合同过程中负有保密义务有: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2、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

    #保密义务
    相关咨询
    • 签署保密协议是否有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有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在试用期签署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1
      试用期签保密协议有效,公司是可以跟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试用期的员工也是有约束力的,试用期签保密协议有效,但是协议的签订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签订的保密协议,离职后是否有保密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仍负有保密义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说明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签署保密协议赔偿是否有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25
      有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签署保密协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保密协议签订是看工作岗位而定的。 并不是每位员工都要签订保密协议,有的职位是要签,有的职位不用签。而且保密协议签署的话,也会因所属公司不同而订。 类似与研发、创新类型的公司则是要签署保密协议的,这点是因为公司的特殊性,来签订的。保密协议签订就你现在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每个月除去工资外,还有另外签订保密协议的补贴,若是只让你签订协议,而没有相关的补贴那这份保密协议是无效的,毕竟签订双方要有相对的利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