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0:04:10 276 人看过

一、农村拆迁安置怎么认定人口数?

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本市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农村拆迁老人怎么安置是正确的?
    一、农村拆迁老人怎么安置是正确的?危房强拆如果家里有老人,对危房征收的决定不服的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危房强拆如果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拆迁的,可以申诉之后避免强拆的行为发生。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3、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房屋
    2023-06-15
    416人看过
  • 农村一房多户拆迁怎么安置
    如果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时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减折旧,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但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每户人家只能享受一块宅基地,如果有二个农业户口本都独立门户了就可以分配两块宅基地,可以自己建房,或由村集体统一建房按户口和人口数量分配安置房面积。农村拆迁补偿户有房有产权吗农村拆迁补偿房有产权。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
    2023-08-13
    33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一、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但是具体到标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细节要注意:1、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4、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5、拆
    2023-02-24
    56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区是否要被安置人签字?
    一、农村拆迁安置区是否要被安置人签字?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如果户主没有签字的,就意味着该协议是不成立的。二、房屋拆迁纠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
    2023-06-15
    392人看过
  • 在农村有住房的非农业户口拆迁后怎么安置
    1、农村房屋拆迁,拆的是房子,房子的价格是不分户口性质的,虽然非农户口的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但拆迁的是个人房屋,这和宅基地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没有哪个政策规定,农民的房屋一个价,非农的房屋是另一个价。农民整体异地搬迁怎么补偿不得而知,但征用拆迁是平等对待的。2、农村的宅基地,是归本村农民集体所有,个人房屋拆迁,与宅基地赔偿没有任何关系,个人得到的赔偿,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并不包括宅基地,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农民还是非农民,只要有房屋面积,就会按面积大小得到相应的赔偿。3、宅基地的补偿,是归集体所有,无论是农民的宅基地,或是非农的宅基地,房屋拆迁后,依然是全村农民的财产,这部分的补偿归集体以后,如果再行分配,都是本村农民的,非农户口的就不再享受,非农户口在农村居住,所享受的也只是宅基地使用权,而农民享受的是拥有权。4、私人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国家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每个人享受的权利是平等的,
    2023-08-18
    455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是按户口还是面积?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城市户口好还是农村户口好'以后将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户口性质本身是没有好与不好之分的,只看当事人怎么取舍: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农业户口就适合当事人。2,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正在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城市户口的师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就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023-08-05
    122人看过
  • 城镇户口迁回农村拆迁能分安置房吗
    城市户口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祖屋,并享受拆迁赔偿。1、继承的发生是法定的,不考虑户口性质问题。也就是说,城市户口的继承人也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的房屋(但不含宅基地)。2、所继承的财产被征收的,应当给予赔偿,但赔偿范围只限于房屋价值,而不包括宅基地的价值。以上是农村宅基地拆迁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吗的解答,希望采纳,白白。
    2023-03-20
    458人看过
  • 农村拆迁前应该安置拆迁户吗
    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再次,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拆迁户,谁动了你的安置房无论是城市新区规划还是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通常
    2023-08-04
    351人看过
  • 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
    宁波农村实施拆迁的安置对象有: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产权证;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及配偶;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中,户口在本区单位工作,其他地方无住房。宁波农村拆迁安置政策规定哪些人是安置对象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07-05
    182人看过
  • 安庆农村拆迁补偿如何安置
    一、安庆农村拆迁补偿如何安置拆迁住宅房屋,在确认的补偿建筑面积内,按照被拆迁户应当安置人口计算,按下列方式和标准给予补偿安置:(一)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含40平方米)的部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二)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三)被拆迁户可在不扩大应安置面积(即按上述政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的情况下,选择安置户型。以高层房屋(房屋总层数超过7层)安置7层以下(含7层)被征收房屋的,无偿增加12%比例的安置面积。(四)因自然套户型或提供的安置房屋超过应安置面积的,对每户超出的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可按被拆迁地段对应的人均40平方米以内的货币补偿标准购置。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置。
    2024-01-15
    463人看过
  • 如何进行厦门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集体土地应安置人口认定程序,根据厦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拆迁政策的若干意见》(厦府〔2005〕17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制定征地拆迁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1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拆迁农村住宅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2007〕10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中人口认定与住宅面积计算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23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如何认定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方法如下: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
    2023-07-03
    493人看过
  • 拆迁安置人口如何认定,你知道吗?
    案情简介:2010年10月,因政府修建冷水河改进工程,某村被整体拆迁。2010年9月28日开发区某办事处对李先生祖父的房屋进行了拆迁丈量,并制作了《房屋拆迁丈量书》。2010年10月5日,开发区管委会某办事处与李先生的祖父签订了《征地拆迁补偿表》,其中“过渡租房费”一栏显示5人(并不包括李先生),同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偿协议书》,李先生祖父领取了征地拆迁补偿款,也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房屋进行了拆除。后李先生于2012年8月14日出生。2014年开发区某办事处对该村村民2010年后新增人口发放了安置过渡费,但明确通知发放人员不作为最后享受安置分配的依据。李先生在此新增人口名单范围内。2018年9月李先生向开发区管委会提交行政补偿申请书,要求作出给予安置补偿40平方米的住房的决定。2018年11月7日,开发区管委会对李先生作出不予安置补偿的答复。李先生不服开发区管委会的答复行为,向该市人民政府提出行
    2023-07-28
    190人看过
  • 户口迁回农村,遇房屋拆迁有房屋安置吗
    一、户口迁回农村,遇房屋拆迁有房屋安置吗?有房屋安置,拆迁自建房应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
    2024-01-25
    216人看过
  • 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4、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1、
    2023-02-20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哪些人可以认定为农村拆迁安置人口?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08
      (一)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 (二)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 (三)公告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 (四)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从征地范围迁出后在城市落户的人员。
    • 拆迁安置如何认定被安置人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2
      有本市户口的: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
    • 拆迁安置人口认定标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27
      1、应安置人口的认定对象: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2、符合特殊情形七种人: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海员、船
    • 农村常住人口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怎么安排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4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
    • 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是指那些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2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