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刑事判决书抗诉提起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5:01:30 163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一、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抗诉容留卖淫罪须满足哪些要求?
    当认为原判决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或者适用的法律法规有错误时可以申请抗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聚众淫乱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两罪侵犯的同类客体都为社会管理秩序,由于两罪在表现形式上相互交叉,从而造成认定犯罪性质上的困难。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1、犯罪客观表现形式不同。本罪聚众淫乱行为一般是行为人自己与他人奸淫,也有的是拉拢、怂恿他人之间搞淫乱活动,但不具有使人卖淫的情形;后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容留他人向行为人以外的第三人卖淫,而非供行为人奸淫。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容留卖淫罪的主观故意
    2023-07-08
    297人看过
  • 容留卖淫罪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容留卖淫罪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本院对于审判方式为公开或非公开进行的各类案件,皆将依法公开宣布裁判结果。若案件在法庭现场当庭宣判,则须于宣判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判决书;倘若审判方式为定期宣判,则在宣判当日即刻向各当事人发布判定文书。在宣告判决之时,本院务必明确告之各位当事人有关上诉的权力及法定有效期,以及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的相关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
    2024-04-23
    469人看过
  • 什么才是容留卖淫容留卖淫分为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至于行为人的引诱行为是以言语、文字、举动、图画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与本罪的成立无关,引诱者允诺的内容有无实现,由谁实现,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
    2023-02-25
    132人看过
  •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1、有明确的被告人;2、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5、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刑事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
    2023-08-04
    366人看过
  • 民事判决驳回起诉判决书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自身缺乏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予以审查。实践当中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程序,如以已被工商管理机关注销的公司的名义起诉,以已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等等。这类情况经审理发现,即予驳回起诉。2、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保证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权利,所以对《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较为宽泛的理解。只要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表面上能反映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人民法院即应受理,而不宜把立案的门槛定得过高,无形中剥夺当事人的诉权,所以立案时所掌握的“本案”的含义,应当明确为:诉称事实,而不是经诉讼程序所确认的案件事实。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原告在其诉称事实所反映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反之,则不具有原告资格。3、没有明确的被告。
    2023-04-18
    442人看过
  • 卖淫容留罪判多久
    刑事责任年龄
    行为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侵犯了社会正常的治安管理秩序,直接或者间接的助长了卖淫行业的发展,将构成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构成容留卖淫罪的条件:1、本罪侵犯的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容留卖淫罪立案标准包括: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2、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容
    2023-03-13
    2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书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抗诉的申请书内容是什么?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因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申请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求法院对立案重审。申请理由:此致ΧΧ人民检察院申请人:年月日附:1、物证___________份2、书证___________份3、证人证言_______份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二、刑事抗诉条件(一)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二)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
    2023-04-16
    361人看过
  • 容留卖淫刑事案件怎么请律师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法律没有限制,只要需要,经过看守所批准之后就可以会见。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
    2023-02-20
    194人看过
  • 刑事案件提起抗诉
    刑事诉讼法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2.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退回人民检察院。3.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4.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但抗诉书未附有新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完备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
    2023-03-11
    261人看过
  • 容留卖淫罪要具备哪些条件
    容留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会构成本罪。容留卖淫罪判多久?容留卖淫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容留卖淫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3-07-31
    226人看过
  • 哪些条件会构成容留卖淫罪?
    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会构成容留卖淫罪:1、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他人”;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哪些条件会构成容留卖淫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
    2022-06-19
    211人看过
  • 组织卖淫与容留卖淫刑事责任
    组织卖淫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是刑法规定的较重的一个罪名,其量刑起点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容留卖淫的被告人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被告人明知卖淫女实施卖淫仍提供场所,从中牟利,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想了解组织卖淫与容留卖淫刑事责任,见下文。前文对于组织卖淫罪不可能存在容留卖淫的手段,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是不相容的两个罪,在同一行为的情况下,不可能发生竞合关系进行了阐述,但笔者反对机械套用上述观点选择和确定罪名。笔者在办理多起情况相近的容留卖淫案件中,被告人一般都是开设小发廊的业主,招收三名左右员工,专门从事卖淫活动,业主则为卖淫女提供食宿并在她们卖淫时进行望风,最后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四、五起卖淫的具体事实。如果按照上述观点,按照三人为众的通说,则应该以组织卖淫罪追究被告人的责任。但笔者发现,这些所谓员工的卖淫女,与发廊的关系较为
    2023-04-25
    412人看过
  • 组织卖淫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判缓刑需要满足缓刑的法律规定,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
    2023-06-12
    172人看过
  • 容留卖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容留卖淫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有两个档次的刑罚规定,具体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进行区分量刑。容留卖淫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022-07-14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容留卖淫罪要做哪些刑事判决书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
      1、被告人身份信息。2、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名称。3、公诉机关指控罪名。4、罪犯事实叙述。5、根据相关法律,做出判决。6.可上诉时间。7.审判员姓名,时间。
    •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容留卖淫罪与容留他人卖淫罪如何判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
      容留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的关键是:1、嫌疑人是否有容留的行为;2、他们是否在卖淫;3、嫌疑人是否明知他们卖淫而为其提供场所。上述三者缺一不可。假设上述三条件都成立,那么,还要考虑嫌疑人1、是否明知是未成年人而容留;2、是否明知有性病而容留3、容留的人数;4、容留的次数等,上述4点直接关系到五年上量刑,还是五年下量刑的区别。另
    • 容留卖淫罪判决书,怎么处罚,追诉时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容留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最高追诉时效是十五年
    • 刑事案件开庭多久下判决书,是容留卖淫开庭过2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可参考以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刑事上诉状容留卖淫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1
      对于《公安机关》查获的容留卖淫违法犯罪行为应首先依照行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才会移交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罚。如果将偶尔或者只有一、二次介绍、容留卖淫行为不先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做行政处罚,而是直接作为犯罪处理,就是把应在第一道防线解决的问题,用最后一道防线进行处理。将会出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容留卖淫行为给予拘留等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