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种:
1、配偶一方死亡;
2、夫妻双方离婚;
3、法院宣告婚姻被撤销。
其中上述的配偶一方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具体为: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被法院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双方的婚姻关系因一方死亡而终止,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而夫妻关系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
但在实践中,死亡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有明文规定,其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而宣告死亡则有相关限制,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一、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如何去处理
分情况处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因为自然人已经被认定为死亡了,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当然解除。在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重新出现,法院作出撤销死亡宣告的判决后,婚姻关系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没有再婚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原来的婚姻关系可以自行恢复,仍与原配偶为夫妻关系,不必进行结婚登记;
2、如果配偶向婚姻登记机关声明不愿意与当事人恢复婚姻关系的,则不能自行恢复夫妻关系;
3、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配偶已经再婚,即使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新配偶已经死亡的,也不得因为撤销死亡宣告而自动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
二、母亲改嫁子女不要赡养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亲与子女间属于自然血亲,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以出生的事实作为发生原因,以一方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终止。当发生赡养纠纷时,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的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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