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约定原价退股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24:52 362 人看过

一、可以约定原价退股吗

股东出资既是约定的义务,也是法定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内部约定股东退股按原价是允许的。

二、持股员工离职时股份如何处置

员工一旦持有了本公司的股票,就等于多了个身份,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这是法律认定的,只要其不卖出股票,谁也剥夺不了其股东权利,即使其辞职了还是一样的。

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但没有上市的,劳动者辞职,单位就要求劳动者退股。上市公司的,劳动者可以不退股的。

《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原始股股东如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的,公司将强制要求股东转让,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持股员工辞职公司要求原价退股该怎么处理

看入股协议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拒绝。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员工出资取得公司股权后,即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应由作为股东的员工自由行使,该权利非依本人意志、法律或司法裁判,任何机构、个人均无权予以处分或剥夺。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股东间可否约定退股条件
    《公司法》第72条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约定。所谓的强制退股条款实质是预先设定强制要求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比如,章程规定股东离职时,必须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强制股权转让价格也是预先设定好的,有时是原出资额加一定利息,有的则依据转让时的公司净资产价值。上述情况往往体现股东之间的一致意见,法律并不禁止。因此,如果强行退股条款约定合法合理,应该是有效的。一、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些1、通过股权转让退股《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
    2023-04-06
    215人看过
  • 注册资本不变原股东按溢价退股合法吗
    注册资本不变原股东按溢价退股合法,《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一、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
    2023-04-12
    177人看过
  • 期房降价太多可以直接违约退房吗?
    不能。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一、哪些情况下的期房可以退?1、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2、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
    2023-06-26
    176人看过
  • 车位降价可以退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车位降价可以退吗一般是不能退的。具体也可以看车位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买贵能退的条款。没有的话,就不能退。二、签租车位合同都有什么要注意的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4、车位投资要慎选,投资车位要比投资房产有风险得
    2023-06-04
    399人看过
  • 没签退股协议可以退股吗
    股东间协商一致同意退股的情况下没有签署协议也是可以退股的,但是涉及到工商登记变更的就需要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合同才可以。但因为退股造成其他股东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进行追偿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12
    368人看过
  • 我可以退还违约定金吗
    1、事实上,租赁保证金在一定情况下被视为违约金,但需要有一个前提,即租赁保证金主要是保证金,违约金是在以下情况下计算的:房屋所有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承诺的,租赁押金主要是押金,押金和应返还的同等数额的违约金:主要表现为业主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业主选择在合同期前使用。另一种情况是: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的,业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没收定金;主要表现为未按合同约定出租房屋;未在租金支付期限内支付租金;以及房子里的违法行为。所以押金是违约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对定金性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定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和房屋内的财产设定担保。如果在租赁期内造成房东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将从押金中扣除。未造成损失的,租金押金全额退还承租人。但是,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即房客不履行合同义务,他无权收回定金;而收取定金的一方即房东不履行合同义务,他没有义务加倍支付定金。租赁押金不能退还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2023-05-08
    431人看过
  • 原价价格欺诈退一赔三吗
    价格欺诈应该退一赔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价格欺诈的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6、销售处理
    2023-04-21
    373人看过
  • 房子可以按原价过户吗?
    房子不可以按照原价过户,国家为了避免税费流失,无论是否是直系亲属,房子买卖过户都必须按照市场评估价来进行交易,不能按照原价来进行交易。当事人可以先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价,亲属之间协商交易价格。若自己申报的交易价格高于市场评估价格,你申报价格办理,申报的交易价格低于市场评估价格,按评价市场评估价格办理,但过户时是不会按原价评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4-04-17
    247人看过
  • 原始股可以贷款吗?
    原始股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并未禁止原始股不能抵押贷款,但是原始股是还没有上市的,很难评估股权价值,所以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股权到底有多大价值,经过评估以后贷款机构决定是不是接受股权抵押、抵押多少钱。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公司原始股怎么卖?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这类股票一般有一个限售期,即投资者在限售期内不能在二级市场上卖出,等限售期过后,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卖出该股。原始股认购有以下两种途径: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
    2023-08-04
    460人看过
  • 股权回购可以章程约定吗
    股权回购可以章程约定。章程中对股权回购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即可,一般回购需经董事会审议以及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权回购判决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且逐步
    2023-07-25
    267人看过
  • 真实面积可以约定不补差价吗
    一、真实面积可以约定不补差价吗签约时实测面积已明确,双方理应就房屋现状签订现房买卖合同,且房屋实测面积作为必备要素也应在合同中予以约定,房屋总价应以实测面积等为价格依据。?二、二手房面积有误差怎么办二手房实际面积与购房合同约定的存在误差时,其实维权比新房更困难。因为二手房不是按面积计算房价,是按套计价,房屋面积存在误差,不会影响总房价的。卖方觉得他这套房子该卖多少钱就是多少钱,降价也不会因为少个两平米,给你降个10万块。如果二手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有明确约定是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价的,或者约定了出现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大家只要事先商量好,都好办。三、房屋面积怎么算房屋面积都是按照平方进行计算,房屋平方数计算公式一般都是房间长度乘房间宽度,比如说房屋它长度是8米,房间宽度是5米,那么房间平方数是8×5=40。不过开发商一般都会在房屋户型图上进行注明房屋各个建筑面
    2022-10-20
    364人看过
  • 房屋买卖价格可以任意约定吗
    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在缺乏必备条款的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比如标的物的型号、等状况就是决定价格多少的重要参照。如果此时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由法律规定确定价款的原则是为了弥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考虑的不足,而依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能够合理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一、合同价格的明确不明确怎么处理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23-03-26
    16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必须原价吗
    不一定,股权也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股权转让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为公司新股东的法律行为。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是股权出让人丧失一部分股权甚或丧失全部股权以致丧失股东身份,股权受让人股权份额增加或者成为新的股东。股权自由转让是公司法上的基本一项原则。但股权转让往往涉及转让人、受让人、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诸多主体的利益,为了维持相关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保障交易安全,就不能不对股权转让进行必要的规制限制。因而,股权自由转让不是绝对的,其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可转让性程度就要低一些。有限责任公司因人合性、资合性的等特点,股东之间的相互信
    2023-04-14
    243人看过
  • 特殊原因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一、特殊原因购房定金可以退吗若因特殊状况或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所引起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在协商过程中对于协议及其附加协议的具体内容未能达到共识以致无法正式签署相关文件,此时以上状况皆非由任一一方单方面引发,故此种情况下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是有可能获得退还的。如果房地产业主单方面违反已签署的买卖协议,那么购买者有权要求其退还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然而,如果购买者自身违反了协议约定,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并且需要按照协议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
    2024-07-10
    24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原始股东能否退股原始股东可以退股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5
      是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转让股份,原股东可以退股,股份转让既可以内部转让,也可以外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办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
    • 根据企业章程可以约定股权价款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股权变更登记仅作形式审查,且在备案材料中一般仅要求提供格式化的转让协议即可,故在实践中的大量股权转让协议均是“将出资(或股份、股权)xx元转让给xx”,而未明确股权转让的对价,由此引发了大量纠纷。实践中,对于该类纠纷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在没有明确约定对价时,应视为有对价,至于对价的确定,应当推定为出资额。 第二种意见,在没有明确约定对价时,应视为有对价,并应
    • 股票分红协议书可以约定不许退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0
      股权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其中投资股只能转让、继承与赠予,不得退股,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退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
    • 股东退股后原始股东是否可以退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3
      你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亦即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予以转让,或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减少部分出资。你现在持有的A公司的股份,只能通过转让给另一个股东,或者和对方协议将公司注销.如果你能通过转让股份或将公司注销后退出公司,你则可以新开一家同一类型的公司;你将注册法人为你亲戚或朋友,的确可以一定程度上规避法律.A公司的门市和仓库应该还是属于A公司;
    • 公司股东给买了原始股可以退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22
      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和法定情况要求公司回购退出公司购买的原始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购买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