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9:51:14 173 人看过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我国近年来引进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理念和合同范本即“FIDIC”条款,该条款规定缺陷责任期(国内所称的质保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这个期限的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工程特点灵活调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在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在生活中,由于建筑工程引起的事故数不胜数,特别是公共设施事故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工程质量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保障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那么国家对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上文对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工程质保金支付流程是怎样的?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二、工程质保金的比例是多少?质量保证资金。质保金:某承包工程完工后,为确保业主切身利益,在支付工程款总额
    2023-06-04
    93人看过
  • 市政工程需要哪些资质呢?
    市政工程是一个范围比较广的行业,可以从事的工程包括给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卫生、绿化等各个方面。因此必须申请总承包资质,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1、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五金工具、阀门、管道配件、卫生洁具、机电设备、包装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预应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按资质证书);建筑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3、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市政工程施工,外墙清洗,玻璃幕墙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023-06-20
    453人看过
  • 我国市政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有哪些?
    一、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施工单位尚缺乏最基本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控制手段,甚至都不具备基本的质量意识,短期行为突出。很少有施工单位是以抓好施工质量为目标的;施工用的设备不按照行业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投入,投入的设备质量和数量都潜存着或多或少的问题;施工过程中的违法分包与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借用他人的资质进行投标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中标的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质量的管理很弱甚至根本就是形同虚设,甚至监管单位与施工单位合谋偷工减料;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施工经验,施工组织不合理、现场混乱。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片面追求工期,忽视质量,又因承担的风险小而忽视质量管理。为抢工期,不惜牺牲工程质量;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人员来源复杂,盲目指挥、在质量管理上走极端,或肆意干涉或完全放任不管、施工过程中各方协调度不够,施工过程摩擦和矛盾不断。监理单位得质量管理
    2023-06-03
    408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是否有效?
    一、合格:1、外观基础上的评分应达70分以上;2、实测项目: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为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应达70%;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70分以上;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70分以上。二、优良1、外观项目的评分应达85分以上;2、实测项目,在合格的基础上,全部检查项目(包括主要检查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平均合格率应达85分以上;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85分以上;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85分以上。三,外观项目的检验评定:1、外观项目的验评应由三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对工程进行全数量检查。2、外观项目检查内容和标准见相应的行业标准各节中的文字说明部分。3、外观项目的评分,应先按优、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予以评定,其对应得分如下:优:85—100,合格:70—84.9,不合格四、外观项目分的计算:外观评分=各单项评分的平均值;外观检查的否决权:外观质量检查。1、在外观项目
    2023-03-20
    169人看过
  • 市政工程保修期两年,有什么具体规定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城市道路一年;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两年;绿化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办理。1。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年1月10日发布)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单。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应当在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
    2023-05-07
    292人看过
  • 市政工程资质可以承包的工程范围有哪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1、市政工程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2、市政工程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3、市政工程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2)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
    2023-08-17
    354人看过
  • 关于合同工程质保金预留的期限规定
    1、保修期在合同工程结束后会预留质保金,进行一段时间对于质量的检查,称之为保修期,《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根据本条,《建筑法》对于保修期限未作出具体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对最低保修期限进行规定,对此,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
    2023-03-19
    346人看过
  • 有消防工程保修期限有规定吗
    对消防工程保修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消防工程中用于排水的管道,保修期限是2年。如果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按产品质保期限确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一、工程质量责任怎么认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
    2023-02-15
    437人看过
  • 工程索赔时限有哪些规定
    (1)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商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商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商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2)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
    2023-06-15
    328人看过
  • 市政基础工程保修期限几年
    一、市政基础工程保修期限几年市政基础工程是属于建设工程之一,工程不同部分,保修期限不一样,例如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工程质量纠纷处理应当注意什么1、施工现场的证据收集,应当考虑证据的来源。证据的固定方式与保全方式,因为施工现场随时间的推移,有些现场会被覆盖或破坏,而且有些招、摄影的背景很难区分现场的实际位置。除了摄像、拍照,还可以
    2023-06-17
    204人看过
  •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1、施工项目开工前合理编制施工项目质量计划,成立质量计划小组,在认真研究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预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然后编制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明确施工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重点、控制程序、控制方法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当客观情况与质量计划存在较大差异,降低质量计划的有效性或使其失效时,应按一定程序对质量计划进行修改。二是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项目部必须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0300-2001)第3.0.1条:施工现场必须有“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工种操作证”,《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质量管理证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前准备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严格按照
    2023-05-02
    116人看过
  • 规范市政工程验收资料有哪些
    市政工程验收规范主要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有权主张工程款依现行法律规定,当合同无效后,对已经取得的财物应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但是,建筑工程与其他财物不同,无法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或者恢复原状会造成更多的社会经济损失。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工程完工状况,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价款。验收不合格,但经过修复,可以使缺陷得到弥补,达到验收标准的,在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无法通过修复予以弥补,建设工程就丧失利用价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对于由此带来的损失,应按照
    2023-03-26
    359人看过
  •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
    一、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二、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一审的判决结果;2、一审中的证据和事实被发现是伪造的;3、发现审判人员有被受贿和无证冤枉人的行为;4、一审的判决书未公布时,有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行为。三、再审审理期限:1、如果再审的案件继续按照第一审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2、如果再审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三个月。由此可知,一审的期限比较长,因为一审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二审是在一审的基础上进行,所以不需要审理很久。申请再审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法律的标准,法院将
    2023-04-18
    59人看过
  • 房屋质量保证期有哪些规定?
    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五年,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即是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
    2023-07-17
    24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市政工程质保问题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5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保修费用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市政工程报基础工程保修期有哪些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施工工程保修期限有哪些有效期都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在建筑工程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7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 “质量保修”是指哪些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住宅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顶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5年。(3)供热和冷却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