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几乎每一个人都肯定是要缴税的,缴税是我们人民的一个义务,所以说缴税是必须的。缴纳的税务当中很多的人都是有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一般都是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标准来进行缴纳。土地使用税方面的问题也有很多,那么问题的意见和对策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作为地税部门征收的重要税种,也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历来都是地税系统的重点管理的税种,但是,因土地信息来源不畅、人员素质等因素,在精细化管理上长期未取得突破,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决定从2013年5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为地税部门加强土地使用税精细化管理注入了一只强心剂,全国各地按照试点要求,开展了大量工作,总结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为试点工作的圆满完成做出了重要贡献,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从近几年的运行情况看,虽然效果明显,但从“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深入推进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就以我县在土地使用税及相关税种的征管现状分析,“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试点使我县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土地使用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分析。
一、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的不完善。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1988]17号国务院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于1988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在国有经济占绝对主导作用及市场经济尚未全面推开的背景下出台的,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已经极不适应经济发展及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需求,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8年之久,截止现在,未对条例进行修改,导致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大量的征管误区。
(二)地税部门对土地使用税的精细化管理重视不够。长期以来,土地使用税收入在当地税收总收入中的占比较小,是税源相对稳定的税种,加之长期以来,经济发展火热,地税收入年年增长幅度较大,没有完不成税收收入的压力,放松了对土地使用税及其他小税种的精细化管理,随着近几年经济下滑,尤其是“营改增”后,地税税源严重萎缩,失去了主体税种,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成为了地税的主要税种,回头看,我们以前对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的粗放式管理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如何加强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的精细化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势在必行。
(三)“以地控税”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以地控税”的目的是以土地控税源,以土地找收入,但是,我们却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并没有真正做到“以地控税”,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我们未建立土地税源库或是虽然通过“金三”系统建立了土地税源库,但是,土地税源库覆盖面窄,不科学、不规范,资料不全、不实。二是我们目前的土地使用税管理是通过纳税人找土地,准确的说,是通过已经进行税务登记的正常纳税人找土地,造成税收征管覆盖面窄,漏失了大量的可转化为税收的土地税源,征收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三是部分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土地没有纳入管理管理范围,造成管理漏洞,;四是部分非正常纳税人、已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及破产的纳税人占用的土地没有纳入覆盖管理范围,当前,我们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对注销企业的资产处置没有全部纳入税收监控范围,很多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后仍然使用原企业名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或是整体或部分出租,有的企业甚至只注销税务登记而保留工商登记,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依然在原纳税人名下,纳税人实际上只是停止经营,而没有注销,对这部分企业的后续管理工作缺失,造成这部分企业占用的土地没有纳入管理范围,税收管理失控。
二、加强和规范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征收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针对新形势下对地方税管理的新要求,我们应当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使土地税源管理更细致、深入。
(一)修订完善土地使用税政策。建议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使土地使用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衔接。土地使用税政策与国家的土地法律法规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应不断关注国家的土地政策变化和土地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完善土地使用税政策,对违反新法的规定及时调整,对不适应新经济形势、影响经济发展的内容及时修订补充。
(二)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以地管税。一是建立以政府主导的综合治税网络,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充分利用国土部门的土地普查数据和建设部门的城市规划坐标电子地图系统,借鉴存量房评估系统模式,建立区域性土地的精确坐标位置、土地使用详细资料,以地籍资料为基础,建立系统的土地数据库资料,形成详细科学规范的土地税税源库,真正实现以地管税,使土地使用税管理更加细致,同时带动相关税种的管理。二是要确保对全部土地进行覆盖,确定每一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使用权所有人详细资料、土地等级、应纳税额等,出租土地应有承租土地使用人详细资料,定期对土地税税源库的数据资料与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及时发现征管漏洞,三是要及时将国土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更新到数据库内,这样我们的土地使用税覆盖式管理水平会得到极大提高。
(三)做好土地税源变化的后续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企业、注销企业及破产企业占用土地及房产的后续核查工作,及时更新土地税税源库,并纳入管理。
对于土地使用税管理的意见问题和对策是什么,我们国家已经可以说是总结的非常的全面了,基本上对于所有的可能发生的问题都是有着相应的说明还有对策。我们生活当中的土地使用税往往也会遇到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去进行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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