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8:53:37 372 人看过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什么

1、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是: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其他标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行为的;

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6: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方面?
    这道题目是一道摘要题,要求我们对下面段内容进行概括。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概括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定义。根据题目中的描述,我们可以得出答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答案为“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因徇私舞弊而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 纵 制 售 伪 劣 商 品 罪 量 刑 标 准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对于这种
    2023-09-07
    445人看过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刑法释义行为罪刑法释义
    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概念及其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客体要件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在产品质量法中,具体确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和制度,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并列举了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种种行为。这些规定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
    2023-06-11
    43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司法解释的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过法条的规定可见,本罪属于情节犯。在衡量情节严重的标准时,笔者发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立案标准与两高联合颁布的司法解释有一处存在着矛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二)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三)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2023-06-11
    260人看过
  • 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定义、量刑】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解释】本条是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本条“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负有查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等。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因工作失误或粗心大意没有检查出伪劣商品,不能适用本条。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具备实施了对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为徇私情而故意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是指对法律赋予的应当对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职责不予履行。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只有具备“情节严
    2023-06-11
    197人看过
  • 解读渎职侵权罪名之二十五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案例1997年10月19日上午,某县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方某,带领县打假办人员在该县某村查获YJ14—23卷烟机2套。当天中午,机主陈某、王某、江某等人宴请方某,请求处理时给予照顾。此后,陈某共5次到方某家,送给方某高级香烟、海产品等物品,价值人民币1万5千多元;在某宾馆送给方某人民币2万元。方某即让陈某等人将查获的2套卷烟机转移到陈某的纸箱厂,继续生产假烟。1998年2月群众再次举报,方某将举报的信息告知陈某,指使陈某将卷烟机转移到别处,以废旧的卷烟机替代上缴。方某明知卷烟机被替换,仍予以验收通过,致使原被查封的卷烟机被转移到别处继续生产直到1999年10月才被查获。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方某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宋东锦刘云东)法规链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
    2023-06-11
    259人看过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已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形势下危害国计民生的一个突出问题,因而国家十分重视对生产、销售的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如在产品质量法中,具体确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和制度,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并列举了构成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种种行为。这些规定对于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体健康以及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必然妨害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破坏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严重妨害监督管理活动。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2023-04-22
    246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放纵走私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界限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两个罪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共同之处有:(一)犯罪主体都是从事执法活动的人员;(二)犯罪主观方面都出于徇私动机;(三)犯罪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不严格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有关责任。两罪的区别在于:(一)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行政执法人员,而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主体是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负有追究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见,后两个罪的犯罪主体都是特定的行政执法人员;(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发生在一切行政执法过程中,而放纵走私罪则发生在海关执法过程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则发生在有关产品质量管理
    2023-08-12
    219人看过
  •  放纵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未履行追究职责导致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继续发生且数额或后果加重、未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情形,都应当予以立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3.未履行追究职责,导致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继续发生,数额或者后果加重的;4.未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放纵制售假药罪立
    2023-11-14
    167人看过
  • 非法制造和销售伪劣商品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产品范围是什么《刑法》第140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其中的伪劣商品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共四类。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这四类行为行为作了解释: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
    2023-07-12
    103人看过
  • 伪劣商品制造销售罪的量刑细则
    法律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因此对于此罪的量刑标准应当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根据上述数额标准进行处罚。销售伪劣食品罪量刑标准销售伪劣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四个方面。具体如下: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2023-06-30
    238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最高刑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最高刑罚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哪些可以处死刑?主要就是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和在生产销售食品当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致人死亡的,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
    2023-05-20
    478人看过
  •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根据什么罪分为不合格产品罪和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中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也就是说,产品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无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身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本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但说明产品使用性能缺陷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的产品标准,以产品描述和实物样品的形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关问题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4、“不合格
    2023-08-07
    236人看过
  • 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主观故意
    销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故意的含义是,行为人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或者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所谓明知,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已经确实知道生产、销售的物品属于伪劣商品或者根据客观证据、情形证明行为人确实可能知道其所生产、销售的物品是伪劣商品而不是其他物品的情况。一、如何认定生产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是犯罪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构成犯罪的认定如下: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3-04-11
    132人看过
  • 最高法如何规定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最高人民法院、
    2023-07-02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放纵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5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大概多少钱?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5
      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不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涉及财产的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中侦查起诉的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7
      纵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2、纵容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继续的;4、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
    •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30
      刑法第四十四条放纵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2、纵容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3、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继续的;4、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
    • 具体有哪些刑法规定的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2.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3.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得以继续的; 4.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不履行追究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5.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