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造成工伤应由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8:23:01 417 人看过

一、第三人造成工伤应由谁赔偿

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

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事赔偿和工伤赔付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民事赔偿属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工伤赔付属行政法律关系调整。在所有赔偿项目中,医疗费用属于因工伤发生的治疗费用,不能获得双份赔偿。至于医疗费用外的其它赔偿项目,工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和社保机构主张。《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3款明确规定,第三人造成的工伤,除了医疗费用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赔付是否必须以民事追偿为前提?

除医疗费用外的其它项目,因可以分别向第三人和社保机构主张,故主张民事赔偿和工伤赔付没有先后顺序;关于医疗费用,据律师在司法实践中了解到,有的地方社保机构,要求职工必须先向第三人主张,在法院对第三人未能执行到位后出具终本裁定,然后再由社保部门赔付;有的地方社保机构则允许职工直接向社保局主张报销医疗费用,但是,需要职工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向第三人主张医疗费用的权利转让给社保局,职工本人不得再向第三人主张医疗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第三方全责工伤误工费由谁来赔付?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一、《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
    2023-06-04
    493人看过
  • 无偿帮工被第三人弄伤,该找谁赔偿?
    我们知道无偿帮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一般被帮工的人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弄伤的话,可能就不需要被帮工人负责,不过也存在需要被帮工人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况。如果你遇上无偿帮工被第三人弄伤,此时如果你不知道找谁赔偿的话,看完下面这个案例就知道怎么做了。案例:张某与宋某系同村邻居,两人平日关系很好。2014年9月,张某应宋某之邀,帮忙到宋某的承包地里干农活。正值农忙时节,宋某承包地周边的各家也都在干农活。当天下午4点左右,张某在农忙间隙到地头空地上喝水休息,恰逢同村邻居邵某驾赶牛车自东向西行驶,在经过张某身边时,不知何故,负责为邵某拉车的黄牛突然狂躁不已,将背对着牛车的张某顶了出去,张某腰部受伤,流血不止。后邵某将张某送至密云县医院诊治,张某为此共花去治疗费2366.34元。因索赔未果,张某将邵某及宋某一同诉至法院,索要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庭审中,邵某表示张某所受伤害确系为自家黄
    2023-08-08
    85人看过
  • 工作时被第三人打伤谁赔?
    案件回顾:保安张某在工作过程中,为保护小区内公共设施,被不法分子殴打,造成八级工伤。其所在单位却以张某寻衅滋事引起第三方对其造成伤害为由,拒绝支付工伤的各项赔偿。援助律师4次找派出所、物业、工友取证,经过劳动仲裁2次开庭,终于为张某挽回80278元的工伤赔偿金。律师分析:这个案例涉及了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第二是工伤赔偿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是由对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第三方承担赔偿。张某在工作过程中,被第三人殴打致伤,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打人者索取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问题相对复杂一些,本案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争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侵害的,可以定为工伤,因此张某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顺便提醒大家,工伤的级别从一级到十级由重到轻排列,不同的工伤级别,赔偿金额是不同的。如果工伤认定后工伤的级别又增加了,例如从8级变为7级,
    2023-06-09
    372人看过
  • 放鞭炮造成他人受伤该由谁赔偿了?
    放鞭炮造成他人受伤该由侵权人赔偿。如果有二人以上放鞭炮的,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就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果不能确定的,由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如果放鞭炮造成他人受伤该由谁赔放鞭炮造成他人受伤,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
    2023-08-02
    424人看过
  • 因第三人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当事人获民事赔偿和工伤补偿
    日前,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依法变更一审判决,对上诉人李某在依法获得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后,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补偿的诉求给予了支持。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李某为赣州某厂员工,该厂未给李某办理工伤保险。李某于2011年12月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2013年3月经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该交通肇事纠纷案件经法院判决,李某获得侵权人各项民事赔偿共计10万余元。后李某向赣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裁定该厂向其支付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补偿。赣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相关办法规定,民事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李某的工伤保险补偿金额低于民事赔偿金额,故裁决对工伤待遇补偿的申请不予支持。李某不服,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驳回了李某工伤保险待遇诉求。李某不服,上诉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
    2023-06-08
    62人看过
  • 第三人造成工伤要怎样维权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释义:本条是关于工伤事故中存在第三方责任时,工伤医疗费用方面民事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补偿关系的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第三人承担。1.关于第三人侵权责任本条所称的第三人,是指除工伤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目前的工伤保险争议中,第三人侵权的情形大多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外出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第三方提供的产品
    2023-06-27
    484人看过
  • 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医疗费不能获双赔
    2007年12月,张某进入邹城某机械公司从事叉车驾驶工作,双方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机械公司也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2年7月18日,张某工作时与刘某因使用叉车产生矛盾,被刘某打伤。张某为此住院治疗34天。后经法院调解,刘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6.6万元。2013年1月31日,邹城市人社局认定张某系因工受伤。10月8日,张某被鉴定为9级伤残。12月2日,张某向邹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机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机械公司支付其工伤待遇。仲裁委认为,张某的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医疗费应由第三人支付,仅裁决支持了张某的其他申诉请求,张某不服,诉至邹城市法院。法院认为,张某因工受伤致残,依照法律规定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机械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给张某。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
    2023-04-22
    216人看过
  • 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给职工造成伤害怎么赔偿
    1、工伤职工在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前起诉用人单位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2、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为在此阶段,法院尚未考虑工伤与否,及是否得到工伤保险待遇。3、法院支持的是可以立案受理,但未明文规定支持双倍赔偿请求权。一、工伤是否支持双倍赔偿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但要是因为单位之外的第三人侵权,即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此时受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
    2023-04-10
    446人看过
  • 上班过程中由第三方造成的伤害算工伤么?赔偿部分怎么算
    首先要明确工伤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概念和范围。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
    2023-02-19
    91人看过
  • 工伤由第三方事故造成单位该出钱吗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原因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一、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怎么办怎么处理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离职手续,享受到退休待遇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因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劳务关系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能根据《民法典》中相关内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二、工伤保险待遇和损害赔偿损失能否同时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需要是没有获得的赔偿,像工伤医疗费用这些已经获得的赔偿,不可以再进行主张赔偿,再次主张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可以拒绝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2023-03-22
    168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社保部门赔偿模式研究
    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实行双份赔偿,还是采取补充补偿模式。社会各界原争议较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保法》)实施前,司法界基本统一了观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权利人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不再获得全额工伤保险的赔偿。综上,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或工亡)的赔偿,对权利人是
    2023-06-09
    321人看过
  • 工伤赔偿是否可以由第三方进行?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
    2023-07-05
    304人看过
  • 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损失谁负责
    若承揽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一般应当由发包方对第三人的损失负责,若承揽人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发包方可以向其追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揽人将工作交给别人后定作物有瑕疵由谁负责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对工作的完成承担全部的责任,即使承揽人根据本条规定将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也要对整个的工作负责。第三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的工作不符合主要表现为未及时完成承揽人交给的辅助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或者合同的约定。第三人未及时完成工作致使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第三人完成的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承揽人应当负
    2023-08-13
    458人看过
  • 第三人赔偿后工伤还能赔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可兼得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单位申请工伤了是否可以起诉侵权人赔偿1、工伤是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后,是可以提起侵权诉讼的,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2023-03-09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由第三人造成工伤双倍赔偿程序如何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6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第三人导致的工伤是可以获得双赔,因为第三人的侵害属于侵权责任,工伤属于劳动法的范畴。
    • 工伤造成谁第三人如何维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高空坠物造成的伤亡应该由谁赔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0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若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应当由可能加害的小区业主适当补偿。
    • 未成年人打架斗殴造成重伤害,应该由谁来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5
      因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法定监护的义务,没有履行他们法定的义务而造成他人的损害,由其法定监护人进行赔偿。
    •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要由谁来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由事故责任方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仍然不够,则由全责赔偿或者各责任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