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启动后消费者担心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0:31:38 372 人看过

2012年5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相关城市可提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请,试点城市可提出推广电子发票要求。目前,获批开展电子发票试点的城市只有5个,分别是重庆、南京、杭州、深圳、青岛,而**易购作为南京市电子发票应用项目承接方率先启动。而这也意味着,相关部委一直处在酝酿阶段的电子发票推广工作开始正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购人群总量、交易规模不断攀升,有效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多元化、多领域的发展,交易的透明性、数据的真实性以及客户维权保障等瓶颈性问题愈发凸显,尤其在网上交易额日益庞大的情况下,对正常经济秩序的破坏性愈发严重,也阻碍了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因此,建立规范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迫在眉睫。

**电器副总裁任-峻称,**易购电子发票应用项目建设工期共计2年,分为三个阶段:2012年9月前开始前期筹备工作,2013年6月底完成建设、启动试点。到2014年,基本建立覆盖南京市试点电子商务企业的电子发票服务体系,保障电子商务市场规范化运行,促进南京市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增长。

电子发票的实施将对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大幅降低,仅以**易购电商平台2012年销售为例,可年节约发票印制成本500万元,尚不含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与此同时,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提供企业经营者决策支持。而电子发票更大的意义在于推广至全行业后,将对行业规范运营、消费者权益保障、企业成本降低产生积极推动,助推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截止到2012年10月份,**易购已初步完成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项目立项、开票系统现况、未来需求调研等工作,预计在12月底,正式进入电子发票应用试点项目底层程序开发阶段。

专家表示,电子发票的保管、查询、调阅将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符合网络便利、快捷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纸质发票的推出,将减少森林的砍伐,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符合当前人类未来生存发展的方向。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家发改委之所以密集提出要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是因为经历了前期“放水养鱼”时代的野蛮生长之后,电子商务市场已到了不得不规范的地步。“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给予其相对宽松的环境。但目前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交易规模持续壮大,实施电子发票将成为国家规范电商市场的重要手段”,**国际高级分析师陈*送表示,“行业整顿或将开始,电子商务环境将得到改善。”

有市民担心,电子发票普及开来,商家成本将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并最终让产品价格走高。据业内介绍,目前包括京东商城、当当网和天猫等在内的大多数B2C网商都可以开具发票,尽管各家的“发票规则”不尽相同,甚至要满足一定金额,但始终给顾客带来规范感。不过,像淘宝网平台中的C2C(个人对个人)商家却几乎是“真空地带”。据悉,C2C商家大多未在工商部门注册,在开具发票方面的确存在障碍。有业内人士认为,在电子发票普及开之后,很多普通商户都不能“幸免”,可能对其物美价廉的优势带来冲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杭州etc电子发票问题解答
    杭州etc电子发票问题汇总:1、杭州什么时候开始用etc电子发票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增值税电子发票。2、产生通行费后多久可以打印电子发票3、电子发票是否等同于普通发票4、开票重要信息有哪些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绑卡时,须填写ETC卡或货车支付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如相关信息有误或变更,请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前往服务网点变更信息。绑卡的手机号无需与平台注册的手机号一致。5、发票抬头怎么打在发票服务平台首次开具发票的客户,可在交易发生后填写“默认抬头”;后续开票如变更开票抬头,需在交易前选择一张或多张卡片设置“默认抬头”。新建“默认抬头”前产生的交易,按照原有“默认抬头”开具;新建后产生的交易,按照变更后的抬头开具。发票抬头一经填写不允许修改,只能删除或新建。6、有问题找谁咨询?发票服
    2023-05-10
    65人看过
  • 消费者消费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消费领域的安全问题1食品安全问题为了牟取非法利润,不法分子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凤爪;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这些商品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致人死亡。2.药品安全问题药物原本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有些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及解除作用,延误疾病的治疗;有些还掺杂有害成份,致使病情加剧。3.化妆品安全问题对美的追求成为时尚,化妆品致人损害的案件越来越多,有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妆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4.服务的场所和方式的安全问题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饭店、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饭店管理不善,顾客财物失窃等等。服务方式不安全: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当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等。(二)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1.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人身安全问题电子商务中
    2023-06-07
    461人看过
  • 消费者消费后有权索取正规发票
    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都遭遇这样尴尬的事情,他们向经营者索取正规发票时,经营者都会要求消费者补交税款。当问到经营者为什么要收取这笔开票费时,经营者答复是目前税务部门对个体经营者实行的是定税制,他们按月一次性缴纳税费,多开发票就要多缴纳税款,所以消费者索取发票要收取开票费。经营者这种解释似乎理由很充分,但是这种做法是我国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我国《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指出: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并不得加收任何费用。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经营者不得以收据、购货卡、服务卡、保修证代替
    2023-06-07
    167人看过
  •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问题如何产生
    网络技术。一方面,网络技术使得搜集个人隐私极为方便,另一方面也为非法散布隐私提供了一个天然平台。由于网民构成的多样性和位置的分散性,使得网络的安全性很难保证。Internet的开放性、全球性增加了人们对其隐私安全的担心。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技术的兴起,更让人们担心,受各种利益的驱动,某些集团对个人数据无限制地加工利用,最终会导致个人隐私受到严重侵犯。搜索引擎技术的滥用。当搜索引擎技术出现后,人们上网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与此相伴的是,从网络上获得个人信息的可能性增大了,这很可能侵害到广大网民,尤其是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隐私权。目前,搜索引擎是电子商务专业营销人员获得电话营销、电子邮件营销信息的主要途径。然而,消费者往往会被这些信息无端地骚扰,所以说,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受到侵犯,滥用搜索引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网络木马等黑客技术。木马病毒通过一段特定的程序,也就是木马程序来控制另一台计算
    2023-05-01
    54人看过
  • 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
    【摘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以实际的货物和纸质单据进行交易,而是通过网上丰富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面对崭新的交易方式,消费者的心理势必发生相应的变化。本文从对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心理特征,变化和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网络消费者的心理。一、网上消费者需求特点1.反向扩展性网上消费者需求的反向扩展性是指网上消费者需求是由高层次需求逐步向低层次需求步扩展延伸的。最初的网络营销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满足一些高层次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而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的快速发展,消费者的需求逐渐由高层次需求的满足逐步向中低层次需求扩展延伸。营销人员应该认识到这种规律,慎重合理、恰逢其时地逐步推出自己在网上销售的产品。2.更大的差异性网上消费者的需求具有更大的差异性。上网消费者遍布世界各地,国别、民族、信仰、生活习惯、文化禁忌等都比传统的网下消费者群具有更大
    2023-06-06
    300人看过
  • 遗失发票消费者遭遇维权难题
    遗失了发票,问题电脑就不能享受三包了?近日,消费者石先生遭遇到了售后难题。工商部门对此指出,虽然没有购物凭证但是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商品在三包期内,经营者还是应当履行三包责任。石先生去年12月在位于六合龙津路紫金广场的某电脑销售商店内购买了一款台式电脑,价值3980元。没想到用了不到1年,电脑的光驱就坏掉了,石先生将电脑拿到店内要求维修。商家表示维修一定要凭发票和三包凭证,二者缺一不可,如果石先生无法提供发票原件,他们就无法为石先生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而石先生则认为,三包凭证已经能说明他是该部电脑的合法所有者,他们不应拒绝修理。经协商未果后,石先生只能向工商部门求助。六合雄州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店家了解情况,经营者坚持公司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丢失发票的用户是无法免费维修的。对此,工商部门表示,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
    2023-06-07
    401人看过
  • 消协点评电视购物4大问题困扰消费者
    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已被不少消费者所认可。但由于行业信用和支付体系状况差,市场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缺失,致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记者日前获悉,截至目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关于电视购物侵权的投诉157件,涉及46家经营者。由于该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比较突出,10月30日,北京市消协对外公布了对电视购物行业的点评分析结果,认为其存在广告虚夸误导等四大问题。广告忽悠干扰消费者理性选择广告是消费者了解电视购物产品的主要途径,经营者通常在广告上大下功夫。北京市消协分析认为,电视购物广告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影响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判断和选择:一是反复轰炸,赢得视觉效果。一些电视购物广告多集中在电视台的非黄金时间播放,时间长达十几分钟,内容不断重复,音调激昂高亢,极富诱惑煽动性。二是过分夸大产品功效,或采用虚假的演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2023-06-07
    128人看过
  • 电动车发票税费由谁承担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的税务部门咨询办理。一、社保卡每月几号给打钱?社保卡打钱的时间是不定的,每个月的社保费都是统一交到税务局系统账户上,然后再由税务局划拨到社保卡里的。像有的地区是每月下旬扣费,然后次月月初或者月中打钱进社保卡里;而有的地区则刚好相反,是月初或者月中扣费,然后每月下旬或者次月初再打钱进社保卡里。一般从扣费到打钱,中间会间隔十几天或者二十几天的时间。毕竟各地的政策都会有所差别的,所以各地社保卡打钱的时间也可能会出现不一样的情况。大家如果想要知道自己的社保卡是每月几号打钱的话,建议具体去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为好。二、缴纳五险一金的标准公司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
    2023-02-19
    270人看过
  • 骗子通过支票汇款行骗消费者需当心
    这边,骗子通知你中奖10万元,并将款打入你的账户,随后要求你缴纳2万元税款。那厢,你查询确实账户多了10万元,但却取不出来。这看起来是天降的馅饼最终被证实为最新的骗局。先予后取、真假嫁接,骗术也逐步升级,羊城晚报记者搜集了两个近期流传的典型案例,邀请银行人士亲授防骗招数。骗术一先予后取高级骗局晃人眼市民王先生日前收到了一条中10万元奖的短信,起初也并未留意。过了一会儿,有个小姑娘给我打电话说我中奖了,问我要银行卡号,说要把钱打进我账户。王先生表示此时他仍有很强的戒备心理,但是想到自己刚好有张银行卡没有开通任何网络、电话银行,就抱着逗你玩儿的心态将银行账户报给了对方。想不到过了一个小时,对方再次给我打了电话,说钱已经汇到账上。王先生说他当时正好在外办事,就顺道去银行查询了余额,结果让他有点懵,卡里真的多了10万元。难道真有天降的馅饼?中午时分,王先生再次接到对方电话,还是那个小姑娘,上来就哭
    2023-06-07
    222人看过
  • “面对消费者解决问题”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某消费者在购买新车不到一个月后发现车门上有一尺半左右的裂纹,维修中心认定,车门是出厂后受损并重新喷漆,责任不在厂家。消费者认为购车办理手续时留下的照片显示购车时车门就有明显的喷漆色差,因此损伤应由经销商负责。消费者认为,车门有损伤,而又无法确定车的其它部件是否也有损伤,因此要求换新车,经销商拒绝并称只能修,不能换。企业回复:厂家声明经销商应当对此事负全责,并在反馈给投诉中心的意见中称:经销商与用户协商时,提出两条解决意见:1、更换中滑门并赔偿用户2000元;2、退车。但用户不同意,要求高额赔偿,因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处理结果:消费者向投诉中心反映,经销商并未向他提出可以退车,因此此事尚无法解决。律师意见:按照《消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厂家和经销商不得对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现有照片证明消费者购车时该车就存在质量问题,经销商是将有问题的车以次充好卖给消费者。违反
    2023-06-07
    205人看过
  • 开机后即黑屏消费者起诉苏宁促销问题电视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岳小工诉被告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称:2008年6月6日,原告在苏宁电器朝阳路店购买了三台TCL47K73液晶电视,销售员介绍,该产品于节日期间享受抢购价,每台6999元,并承诺该产品是三星原装的所谓半像素液晶屏,是全新未开封的正品机器并配备DVI接口及能够支持1366×768的点对点显示,此外还能够支持画中画功能。原告于2008年6月6日付款,2008年6月14日提了两台电视,一台直接通过快递发货到外地,一台在自己家用。两台电视相继出现质量问题,一台开机后即黑屏,无画面显示,一台与店面展示和承诺的规格不符。原告所购的另一台液晶电视因明显脏旧原告拒绝提货。此后,双方反复协商,被告仅同意更换一台,而原告发往外地的那台不给调换,未提货的那台可以换提一台指标不如原47k73的新型号,在原告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被告将原告拒绝提货的那台机
    2023-06-07
    142人看过
  • 消费者协会处理消费者投诉问题百答
    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如果在商品质量、安全、卫生、计量、销售方式等方面,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写投诉或举报,请求调解。一、如何写投诉信:消费者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有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一般有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3、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包括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4、投诉人请求调解的意见。为方便消费者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设计了统一格式的投诉卡。消费者可以按卡样制表填写投诉内容,也可以按上述内容写投诉书,然后将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上,寄给或送给消费者协会。值得注意的是,未经消协同意,消费者不要轻易将凭证、证明材料原件和商品实物寄去,以免丢失,给问题的处理带来麻烦
    2023-06-07
    444人看过
  • 消费者诉国美电器索要发票案和解
    7月6日,刘某诉国美电器公司北京分公司A店买卖合同一案达成和解,被告为原告开具发票并补偿一定损失。刘某则当庭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在起诉书中称:我于2004年2月向被告购买电脑一台,合同订立后,被告向我交付了货物,我也依约交纳了全部货款,但自交货至今四个多月的时间,被告经我多次催要始终不向我出具购货发票,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故我起诉被告要求被告交付销货凭证即发票,并赔偿我误工费、交通费共计2000元。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及时传唤当事人到庭。被告对原告起诉所述事实予以认可。根据庭审情况,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说明,作为经营者其负有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和解。
    2023-06-07
    217人看过
  • 关于消费者的索赔权问题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索赔权作了具体规定,但是,该规定存在以下缺陷:(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科学。根据该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为了体现公平原则,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这一规定主要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可以”一词用的不要,应改为“应当”。第二,关于消费者的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能否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既然该法第35条第一款只规定了“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没有规定“也可以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就不能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要求赔偿。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法第35条第一款只规定了“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规定隐含
    2023-06-07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消费者买房子申税完成后几天发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4
      1、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发票对消费者的作用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购物凭证以及纳税依据,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 消费者收到发票后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生活中,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只注重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格,轻视甚至不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对其法律意义还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即便是索要了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认真审核其内容者也寥寥无几。而一些经营者也不尽开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义务,消费者不要不开,或者借口不开,有的即便是开了,也不认真填写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价格和日期。对消费者来说,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不注意索要购货凭证或
    • 不开发票的消费者购买后可以补开发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经营者在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后,应当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规定,在目前对于我国广大消费者而言是有切实保护意义的。综上所述,购物中心在向李某销售商品时,应主动出具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即使当时未主动开具,
    • 在消费者方面的质量问题,经营者的承担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0
      消费者针对质量问题维权,如果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