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一、企业破产与倒闭有什么区别
破产的情形包含倒闭,也有破产重组的情形,所以破产的范围宽于倒闭;
破产,是一种宣告债务人无力偿付债务及其后的一连锁还款予债权人过程的法律程序。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倒闭,指企业或商店因亏本而停业。
破产还有生产能力,属于是资本和债务相抵或相差不是很多。倒闭是企业丧失了生产活力。二者都是企业开不下去了才采取的措施。企业破产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的,对企业主个人财产伤害小;而倒闭就是自己关了企业却没了解之前的债务。破产可以按顺序赔偿,倒闭则没有人给赔偿。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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