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0:03:00 500 人看过

对能够准确计算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的事务所,应继续实行查帐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准确计算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的事务所或事务所已采用定率带征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分支机构,从2002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经征管分局核准,可以采用定率征收方式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一、个体经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体经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额应按年计算,每月预缴,年底后3月内结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小规模纳税人房租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适用11%税率;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 5%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 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 。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三、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

专项附加扣除有七项,分别是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和婴幼儿照护支出。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支出

(1)扣除范围包括学前教育支出和学历教育支出,学前教育是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纳税人的子女在上述扣除范围内,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继续教育支出

(1)扣除范围包括两种:一是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二是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由本人扣除,且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大病医疗支出

(1)扣除范围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纳税人本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扣除范围为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上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5、住房租金支出: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赡养老人支出

(1)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a.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7、婴幼儿照护支出

(1)扣除范围为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人所得税相关文章
  • 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的五个误区
    为了推行依法治税,加强规范管理,实现税负公平,落实税源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上级税务机关一再要求加强查帐征收拓面工作。由于基层税务机关对这一要求的精神实质把握不够,造成了不顾纳税人的会计核算状况,片面追求查帐征收率,盲目鉴定查帐征收征收方式的现象,尤其是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上更甚。由于事后跟踪管理不到位,造成纳税人普遍要求实行查帐征收,严重侵蚀了所得税税基,弱化了所得税的杠杆作用。为此,在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时,要走出五个误区:误区一:查帐征收面是所有税种的面。对于纳税人来说,流转税、所得税在征收方式上可以不一致。如国税局确定为查帐征收的共管户,尽管其帐证不全、核算不实,地税机关也无权核定其营业额,对于城建税等流转税费只能按照实缴三税总额附征,这样流转税的征收方式就必须鉴定为查帐征收;所得税就要根据账薄设置情况、收入总额核算情况、成本费用核算情况、账薄凭证保存情况、纳税义务履行情况(以下称
    2023-04-24
    239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2002]123号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日期nbsp2002-9-2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区在律师事务所全行业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其核定的税负明显低于法定税负。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2号)精神,容易造成税负不公,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者的作用。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通知如下:一、任何地区均不得对律师事务所实行全行业核定征税办法。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国发[1997]1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对具备查账征收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实行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已经对律师事务所实行全行业核定征税办法的地区,必须在年底前自行纠正,并在2003年3月底前将纠正情况报告总局。三、对按照税收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实无
    2023-05-30
    234人看过
  • 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1996年2月14日财税字[1996]14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国务院[1995]第60次总理办公会议精神,现就征收军队干部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税法统一规定执行,即每月扣除800元。二、关于补贴、津贴征税问题,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按照政策规定,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即:1.政府特殊津贴;2.福利补助;3.夫妻分居补助费;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5.独生子女保健费;6.子女保教补助费;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8.军粮差价补贴。(二)对以下5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1.军人职业津贴;2.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3.专业性补助;4.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5.伙食补贴。三、上述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未纳税款应按规定补缴
    2023-06-07
    418人看过
  • 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
    关于取消合伙企业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一、投资者变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地点的条件(一)在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满5年;(二)上一次选择汇算清缴地点未满5年,但汇算清缴地所办企业终止经营或者投资者终止投资;(三)投资者在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前5日内,已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原因、新的汇算清缴地点等变更情况。二、税务机关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原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纳税人变更汇算清缴地点的理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新汇算清缴地点是否为其经常居住地,该地是否属于其所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如纳税人在上述地点之外选择汇算清缴地点的,应要求纳税人进行调整。(二)原主管税务机关应向投资者新的汇算清缴地点的主管税务机关通报变更情况,新老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三)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1.核实投资者在汇算清缴地点变更前5日内,是否
    2023-06-06
    24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在对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上做法不一,影响了税款征收入库和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的发挥。为了统一政策规定,强化征收管理,经研究,现通知如下: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20%的比例税率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派息分红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1996年12月4日
    2023-06-06
    442人看过
  • 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怎样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对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二、本公告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执行。
    2023-04-24
    196人看过
  •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号:云地税二字〔2008〕42号发布日期:2008-6-10执行日期:2008-3-1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规定,为加强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经研究,现就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1.5%的征收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二○○八年六月十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2023-06-07
    167人看过
  • 关于个人所得税最新资料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下一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但他同时指出,实行综合与分类征税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需要具备内外部配套条件,否则难以实现新制度的预期目标。因此,要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积极推进税务部门对个人各项所得信息收集系统以及银行对个人收支结算系统建设,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电子化,提高对收入的监控能力和征管水平。待相关条件基本具备后,再适时推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这位负责人说,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03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418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的1.4%增长到6.5%,已成为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办法,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2023-05-03
    386人看过
  • 核定征收,是北京市普遍采用的,对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分不同行业确定征收率。
    如果您的收入额是30000元,那么,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额*征收率=30000*1%=300元。对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没有减免项目的规定。以上便是对“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的解答,不过当前有确切的消息称要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建议可以继续关注这方面的信息。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区别是什么要了解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别,首先要从概念入手。具体而言: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是两种不同的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财务核算制度健全,能自主如实核算,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法定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由此可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点:适用对象不同。对财务机制的要求不同。缴纳所得税的情形不同。
    2023-08-08
    207人看过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独资、合伙律师和会计师等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地税发[2002]6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个人独资、合伙律师和会计师等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有关税收征管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事务所建帐和纳税申报不论采用何种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事务所都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帐簿,依法取得和使用发票,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事务所必须依照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规定的纳税资料。二、关于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对能够准确计算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的事务所,应继续实行查帐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准确计算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的事务所
    2023-06-06
    162人看过
  • 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按照年度缴交,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具体计算项目如下: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选择: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适用税率是5%,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15000元但不超过30000元,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750;超过30000元但不超过60000元,适用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3750;超过60000元但不超过元,适用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9750;超过元,适用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14750。应纳税所得额中,各项扣除数额分别是:成本: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
    2023-05-04
    119人看过
  • 境内外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方式有何不同
    境内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六)项: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股息收入。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第五条(六)项所称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由此可见,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息(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组成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同时,《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根据财税字[1994]第009号及财税字[1996]第079号文规定: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
    2023-05-04
    180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性税收吗?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税的负责范围。一、个人所得税新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新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第三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第四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
    2023-03-24
    211人看过
  • 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40号),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做好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确保免税政策理解到位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涉及广大股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列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各地税务机关要在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辅导工作。要多渠道、多方式地广泛宣传,使广大纳税人和证券公司正确理解政策具体内涵,让纳税人知晓政策出台所带来的实惠和好处,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使纳税人和证券公司理解不是从10月9日后实际取得的全部利息所得都免税,而是根据利息孳生时间的不同,分段计税,即个人投资者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从2008年10月9日(含9日)之后孳生
    2023-06-07
    413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 更多>

    #个人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税费的计税依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0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取得的各项收人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收入的形式: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根据以上规定来看,你公司法人未取得收入,也就不具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没有必要申报缴纳。但如果公司给予其税后利润分红,则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投资者的工资怎么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2
      超过3500元部分个人所得税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个税总额为45元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个税总额为300元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个税总额为900元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个税总额为6500元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个税总额为6000元 6.超过55000元至80000
    •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采用哪两种税率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
    • 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投资者减除费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4
      个人所得税投资者减除费用分为以下几种: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第6条)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免征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按月减除1600元的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第6条、条例第18条) 3.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
    • 投资收益所得税? 投资收益要交所得税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为免税收入,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