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有下列内容:
1、适用范围。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还可适用于罪行不重的其他刑事犯罪分子。
2、期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刑期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3、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分为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两类。
一、管制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管制的时间最长时间是两年,数罪并罚不超过三年。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二、管制有案底吗
管制是存在案底的,管制本质上是一种开放性刑罚种类,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管制始终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且必须认识的是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进行封存,而且不能取消。法律上对于管制也有规定,对于其处罚具有扩展的规定,一般是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且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
三、刑事拘役和数罪并罚怎么办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数罪并罚的,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按下列标准处理: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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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有什么特征,管制刑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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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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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有哪些特征,管制刑的内容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30管制的特征有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管制的内容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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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刀具有什么类型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08管制刀具的类型如下: 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 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 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 4、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 5、其它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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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刑的特征是什么, 管制刑的内容包括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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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制管制特点和内容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刑法修正案 (八)》第二条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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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犯罪的种类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8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类,原有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已被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取消,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具体解释是怎么样的呢?《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第三十二条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可以自愿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所以现在,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