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集资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没有,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有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二、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
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集资房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属于福利住房。为什么说是福利住房呢?因为集资房的土地是有单位提供的,这导致集资房的建房成本就大大降低,房价也随之降低。正是因为集资房属于福利住房,所以法律对集资房的产权和集资房转让的条件做出了特殊规定: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集资房适用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并同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单位集资房不仅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但是,住满五年以后的集资房,如果职工能够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了相关的土地收让金以后,这种情况下集资房就跟普通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样的了,随后可以去补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刚购买的集资房肯定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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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由国家以及单位共同负担的住房,以筹集资金的方式建造的房屋,并对于一些困难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政策上的扶持。 单位以自己筹集的资金建造房屋,且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或住户中买卖,是一种特殊的房产形式。...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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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的土地使用证在哪里办江苏在线咨询 2021-05-31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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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集资房土地使用权的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04-10根据法律的规定,集资建房时没有土地使用权的。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