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因不堪忍受养子劣行,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2月14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收养关系纠纷案,依法判决解除原告王德欣、燕爱先与被告王小兵之间的收养关系。
王德欣夫妇1968年7月抱养了王小兵。王小兵初中毕业后不务正业,曾因抢劫入狱3年。刑满释放后,王德欣夫妇为其操办了婚事。婚后,王小兵仍终日游手好闲、夜不归宿。王德欣夫妇多次批评劝说,王小兵仍我行我素。2005年9月2日,王小兵用铁锤将大门砸坏,王德欣前去制止,王小兵将其推倒在地扬长而去。
法院认为,被告不顾原告的规劝,其劣行已严重影响二原告的正常生活,引起双方关系恶化,原、被告无法共同生活,遂判决支持二原告的诉请。
一、女生遭性侵毁尸案被告获死缓,死缓是不是不会死了
女生遭性侵毁尸案的具体情况:
河南女大学生遭性侵毁尸案一审宣判。该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16日,被告人王某文将19岁的罗某某诱骗致家中实施强奸,造成罗某某坠楼死亡。后又与弟弟王某商议伪造交通事故,驾车碾压尸体。王某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律回复:
大部分的死不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你在判处死缓的两年之内没有故意犯罪的,都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表现很好的话会减为有期徒刑。所以这个不是绝对的,主要看那两年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沈阳11岁女孩被强奸并杀害,强奸并杀害未成年怎么判
2020年12月20日23时22分,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接到蒲东街道郑家屯村一村民报警,称其11岁女儿王某某走失。接警后,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和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与其亲属共同查找。12月21日13时许,王某某的尸体在蒲东街道勾家屯村坝外树林内被发现。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对其强奸并杀害王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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