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劣行不改父母诉求解除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51:08 113 人看过

养父母因不堪忍受养子劣行,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2月14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收养关系纠纷案,依法判决解除原告王德欣、燕爱先与被告王小兵之间的收养关系。

王德欣夫妇1968年7月抱养了王小兵。王小兵初中毕业后不务正业,曾因抢劫入狱3年。刑满释放后,王德欣夫妇为其操办了婚事。婚后,王小兵仍终日游手好闲、夜不归宿。王德欣夫妇多次批评劝说,王小兵仍我行我素。2005年9月2日,王小兵用铁锤将大门砸坏,王德欣前去制止,王小兵将其推倒在地扬长而去。

法院认为,被告不顾原告的规劝,其劣行已严重影响二原告的正常生活,引起双方关系恶化,原、被告无法共同生活,遂判决支持二原告的诉请。

一、女生遭性侵毁尸案被告获死缓,死缓是不是不会死了

女生遭性侵毁尸案的具体情况:

河南女大学生遭性侵毁尸案一审宣判。该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16日,被告人王某文将19岁的罗某某诱骗致家中实施强奸,造成罗某某坠楼死亡。后又与弟弟王某商议伪造交通事故,驾车碾压尸体。王某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律回复:

大部分的死不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也就是你在判处死缓的两年之内没有故意犯罪的,都会减为无期徒刑,如果表现很好的话会减为有期徒刑。所以这个不是绝对的,主要看那两年的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沈阳11岁女孩被强奸并杀害,强奸并杀害未成年怎么判

2020年12月20日23时22分,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接到蒲东街道郑家屯村一村民报警,称其11岁女儿王某某走失。接警后,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和盛京义勇平安志愿者与其亲属共同查找。12月21日13时许,王某某的尸体在蒲东街道勾家屯村坝外树林内被发现。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对其强奸并杀害王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养父母拒绝生父母探望孩子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一般地,收养孩子后,为保证孩子不会回到生父母身边,有些养父母就会拒绝生父母探望。一旦养父母剥夺了探望孩子的权利,将可能会直接损害生父母的权利,所以就会考虑解除收养关系。实践中,通常发生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跟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并且到了无法共同生活地步;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等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所以,对养父母拒绝生父母探望孩子,生父母是否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权利,其实并无明确的规定。不过,如果双方事先有签订收养协议,并且约定生父母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一旦违反约定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那么现在生父母即可以按约定进行。另外,即使双方事先并无约定,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1、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只要生父母跟养父母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直接解除收养关系。2、起诉解除收养关系,生父母跟养父母无法
    2023-04-27
    299人看过
  • 养父母为生二胎起诉养女解除收养关系
    刚满18岁的玲玲被养父母告上了法院,诉状中养父母称玲玲不知感恩对他们不好,为此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赔偿5万元抚养费。但玲玲却给出了另一番说法,称养父母其实是想生育第二胎。昨日,从广州萝岗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玲玲与养父母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放弃追索5万元抚养费,而玲玲也承诺将来工作后尽赡养义务。玲玲称,为满足养父母合法生育二胎的报恩之心,她曾陪同他们去民政部门要求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但被民政部门拒绝。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存在虐待养父母的情况,一直是心存感激。
    2023-06-08
    484人看过
  • 父母如何与不孝儿子解除关系
    1、最简单的直接的办法是,好好跟儿子沟通,用真情唤起儿子心底的善良,看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做的让儿子想多了,导致儿子不听话;2、假设沟通无效,做儿子老婆的思想工作,统一儿媳妇的战线,让儿媳妇在儿子耳边吹枕头风;3、假设连儿媳妇都不孝顺,通过儿子的舅舅和姑姑、伯母伯父等亲戚来对儿子施加压力,让儿子回头是岸;4、假设所有亲戚都没有办法,看儿子在平时生活中最听谁的话,找这个人对儿子进行沟通,百行孝为先,任何人听到这个事情都会帮忙;5、如果亲戚朋友都试过了,只能求助社区街道办,通过政府的力量来解决;6、最后,儿子还是不孝顺,父母那只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将儿子告到法院,让法律来制裁儿子。一、公婆是否有权赶儿媳出门如果儿媳住的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公婆,则公婆有权赶儿媳出门。因为公婆对于自己的房子有处分权,可以决定是否让儿媳住;如果儿媳住的房子不属于公婆,而是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儿子、儿媳一方的个人财
    2023-03-26
    462人看过
  • 解除收养后能恢复父母子女关系吗
    一、解除收养后能恢复父母子女关系吗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为解除收养关系导致未成年人失去被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能否恢复,可以协商同意。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二、解除收养要注意什么收养关
    2023-05-31
    376人看过
  • 子女是否有权要求父母解除婚姻关系?
    子女不可以要求父母离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我国现行法律实行的是婚姻自由政策,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他人不得干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父母离婚财产子女也平分吗父母进行离婚的话,那么其财产跟子女是没有关系的,并不进行平分。离婚属于夫妻双方之间婚姻关系的结束,离婚分配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离婚并不必然导致子女获得财产,但是子女依然享有继承权,并不能在离婚诉讼中得到财产的分割。所以在父母离婚之后,子女与财产分割一般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7-17
    414人看过
  • 未成年养子殴打养父母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未成年养子殴打养父母能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有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和养子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才能解除。一、收养关系解除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二、哪些情形下可导致收养关系终止收养关系的解除登记、撤销收养证书、宣告收养无效,都能引起收养关系的终止。第一,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到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到养子女的生父母或者原送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的意见。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第二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即指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
    2023-03-04
    355人看过
  • 寄养并未改变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和寄养的区别: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寄养的子女损害他人父母仍应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确立家庭寄养关系,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拟开展寄养的家庭应当向儿童福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一致同意申请等证明材料;(二)儿童福利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
    2023-07-05
    414人看过
  • 养子起诉外籍养父母通过向法院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近日,缙云法院调解了一起要求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案件,这也是丽水首例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案件。小杨将养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外籍养父母与他之间的收养关系。李某和杨某多年前已移居国外,并更改了国籍。2010年4月,夫妇二人收养了杨某的侄子小杨。如今,20岁的小杨已经长大成人,平日里李某和杨某常年居住在国外,不能经常陪伴在小杨身边。因此夫妇二人在征得小杨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解除收养关系,让小杨回到生父母身边。2014年7月,三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但让三人意想不到的是,民政部门居然无法出具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三人,由于他们之间的收养属于涉外收养,而我国相关法律对这一情形没有明确规定,浙江省内也没有相关先例。随后,民政部门将此情况逐级上报给省民政部门。8月初,省民政厅给予答复,认为此种情况确属于无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除
    2023-06-05
    385人看过
  • 继父母子女关系因婚姻关系解除而解除吗
    1、没有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原则上该姻亲关系因离婚而解除;如在继父母结婚时子女已经有独立的经济来源这种情况。2、但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形成,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产生之后,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事实并不能随着婚姻关系的消亡而消亡,双方之间形成的继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解除,但并不能因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或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自然解除。一、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如何规定的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二、我国对继子女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可知,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2023-06-23
    471人看过
  • 和父母解除关系还要赡养吗
    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父母子女之间脱离关系的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应为无效。而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能以所谓的脱离关系协议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一、不继承遗产可以不赡养老人吗?不继承遗产不可以不赡养老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需要赡养,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即使不继承遗产,也要承担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二、老人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老人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2、赡养人应当履
    2023-03-07
    92人看过
  • 离婚回国,养女诉请与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远嫁德国的养女离婚回国后,不仅将养父母逐出居所,还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虽然双方从未办理过收养登记手续,但上海一中院法官根据现有证据,认定双方为事实收养关系。鉴于双方在三十多年的相处中建立了深厚感情,虽近来争吵,但仍有和睦相处的可能,法院判决驳回养女的诉请。养女长成初嫁了时光回到35年前。1976年,刘泉和王兰夫妇结婚好几年没能生育子女,看着别人家儿女绕膝,两口子眼馋得很。当年3月,他们经同事介绍,到浙江诸暨收养了当地一户陆姓人家年仅5个月大的女儿,带回上海共同生活。他们给女孩取名小静,并在诸暨办理了收养证明,随后又给小静报了上海户口。夫妻俩对小静百般疼爱,将她抚养成人。1994年初,19岁的小静与一名德国男子恋爱,之后随该男子去德国生活,并于当年底在德国结婚,刘泉夫妇还专程到德国参加了女儿的婚礼。婚后小静不仅多次邀请老两口出国旅游,还经常寄钱回家,两位老人非常感动。2001年,小静在
    2023-06-08
    129人看过
  • 养子起诉外籍养父母:只因无法拿到解除关系证明
    近日,某县法院调解了一起要求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案件,这也是该院首例解除涉外收养关系案件。而对于当事人小杨来说,将养父母起诉至法院,是一桩奇怪而又无奈的事情。案件回放:2010年4月,李某和杨某夫妇收养了杨某的侄子小杨。夫妇二人,多年前已移居国外,并更改了国籍。现如今,小杨已经长大成年,再加上平日里李某和杨某常居住于国外,不能经常地陪伴在小杨身边。因此夫妇二人在征得小杨同意的情况下,决定解除收养关系,让小杨回到亲生父母身边。2014年7月末,三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解除手续。但让三人意想不到的是,民政部门居然无法出具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三人,由于他们之间的收养属于涉外收养,而我国相关法律对这一情形没有明确的规定,且我省内还未有相关先例。随后,民政部门将此情况逐级上报给省民政部门。8月初,省民政厅给予答复,认为此种情况确属于无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建议他们向法
    2023-06-08
    119人看过
  • 养父母与养子女解除法律关系的必要流程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的程序是: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办理机构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三、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养子女如何解除养父母和养父母的抚养关系?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抚养关系的,可以协议解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
    2023-07-04
    467人看过
  • 父母关系是否可由子女解除?
    子女互相不可以解除父母关系。具体情况如下: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2、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3、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未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已经八岁了,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何谓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指在收养关系形成之后的关系。具体而言是指法律意义上的非婚生关系,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继父母是指子女对父母一方再婚的配偶的称谓,继子女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其前婚中所生子女,是相对于现行婚姻中夫妻另一方而言的。因此要形成合法有效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就要求收养的手续和程序都必须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2023-07-06
    477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成年后养子不尽赡养义务 养父母诉求解除收养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1-19
      收养了三十年并抚养成人的养子,却与自己形同陌路,伤心的老王夫妇将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收养关系。8月7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判决解除老王夫妇与小王的收养关系,小王支付老王夫妇生活、教育费用共计10000元。今年,老王夫妇已经步入古稀之年。三十年前,老王夫妇收养了只有三岁的小王,但未办理收养手续。随后,老王一直将小王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来抚养。在小王中专毕业后,老王还多处托关
    •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如何解除, 成年子女能否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3
      依据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
    • 父母与子女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关系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不一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养父母,养父能单方面解除与养子的关系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理论上,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 2022年收养关系解除后,子女和养父母、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3
      1、收养关系成立后,在法律上,子女和生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关系消除,生父母不再是子女的监护人,无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成年后也无赡养父母的义务。 2、收养关系成立后,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形成相当于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养父母成为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在成年后也有义务赡养养父母。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形成法律上的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