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4 21:11:59 488 人看过

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情况有: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终止审理的情形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如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项至第6项规定的情形时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

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一条,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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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6日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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