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不等于股东个人财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3:00:43 61 人看过

10月3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夫妻离婚引发的公司财产纠纷案。原告汪晓荣请求法院确认丈夫侵犯公司股东利益,并确认她所持有企业支票和4枚印鉴章有效。法院一审判决对原告的诉请不予支持。

2006年5月30日,属夫妻关系的汪晓荣与徐国平,签订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徐国平出资48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60%股份;汪晓荣认缴出资32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40%。妻子汪晓荣为该公司的监事,具体掌管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账号章;丈夫徐国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月15日,丈夫徐国平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称,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遗失,要求变更上述印鉴章,申请书加盖了公司公章。同年3月9日,汪晓荣也向开户银行致函,说明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和账号章等4枚印鉴章均未遗失,要求使用原印鉴章。

2007年7月30日,汪晓荣起诉到法院称,该房地产公司是她与丈夫共同出资800万元设立,在公司内部自己负责财务、监管企业财产,而丈夫徐国平则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4月,在夫妻离婚诉讼期间,丈夫为独占公司银行存款76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谎称公司在银行留底的4枚印鉴章遗失,银行根据他的申请更换了印鉴章,致使自己拥有的共同财产处于无法监管状态,该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股东利益。请求法院判令纠正丈夫徐国平的该行为,确认自己持有的支票和4枚印鉴章属有效。还向法院提供公司章程,来证明自己是公司股东、监事,丈夫徐国平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

丈夫徐国平辩称,自己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公司的管理权,变更印鉴章也是行使管理职权。认为汪晓荣仅为公司股东、监事,并非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中也未约定由汪晓荣掌管公司印鉴章。自己申请变更印鉴章,真正实施变更印鉴章的主体是银行,强调汪晓荣起诉的主体资格有问题,对于侵犯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明确。

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属于不同的财产范畴,公司设立时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财产就属公司所有,股东不再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仅依法享有股东权益。而汪晓荣以公司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诉称缺乏法律依据。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下的规范管理,公司设立后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与决策,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股东也可以其他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据该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报告工作。鉴于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具有对外代表公司意志的表象,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时,应掌管与职务相关的公章、证照确保履行职责。法定代表人徐国平以公司名义,申请变更印鉴章,属职务管理行为。汪晓荣作为公司的监事,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有法定或约定履行保管相关印鉴章的权利,该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身为公司股东、监事的汪晓荣,若认为丈夫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按公司法规定提起诉讼。法院遂判决对汪晓荣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股份公司财产保全涉及个人财产吗
    一、股份公司财产保全涉及个人财产吗对股份公司财产进行保全的,只会对公司财产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进行财产保全,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财产保全方式有哪些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
    2023-06-04
    357人看过
  • 怎么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一般通过公司账目、票据等证据来证明。《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出如下制度设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
    2023-08-17
    309人看过
  • 查封股东出资额等同于财产吗?
    法院能查封与股东出资额同等价值的财产。如果股东有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等行为的,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相应数额的财产,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股东出资额是公司财产吗什么是股东出资额,这是股东在出资时应当明白的问题,我们知道,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股东不得随意处分公司财产,公司可依靠其所有的财产进行盈利,同样在公司承担债务的时候,也是以公司的财产优先清偿,不足部分再根据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债务的承担。那么,公司的财产有哪些?股东出资额是公司财产吗?依我处理公司法相关案件的经验,股东出资额是公司财产。公司作
    2023-08-15
    139人看过
  • 怎么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在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股东对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负有举证责任,该举证责任首先要证明每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次要证明股东财产没有与公司财产混同。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弊端1、须经会计事务所做年度审计报告。和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有限公司因为没有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监督,因此更容易出现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混同的情况。而一人有限公司一旦出现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相混同的情形,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了制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避免出现混同,一人有限公司必须每年都经过会计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然后出具审计报告。2、不能投资成立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相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独资子公司,其法人也不可
    2023-06-24
    186人看过
  • 注意分清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关联公司财产的关系
    分清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关联公司财产的关系的重要性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关系公司的财产有混同的情况的,股东、关联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5
    310人看过
  • 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证明标准是怎样的
    一人公司股东提交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每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认为一人公司已达到公司法规定的举证要求。债权人认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每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具有证明效力,应提供相反证据或予以充分说明。一人公司股东虽未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每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但提供了司法审计报告等其他证据,能够反映公司财产的运行状况,包括公司财产的去向以及财产用于公司的正常合理开支的,可以认定已尽到公司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律师补充: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证明难度还是较大的,一般案件中,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商档案、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缴税证明、股东与公司往来款审计报告、资产独立性鉴证报告、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等,在具备以上资料的同时,还要着重针对以上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审查。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
    2023-05-06
    445人看过
  • 证明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做到?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的方式证明其股东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当公司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混同时,其导致的必然后果是公司财产成为股东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这就容易造成需要以公司财产承担责任时,公司却没有财产,因为股东可以说这些财产是他个人的财产。这样就为股东转移公司财产、逃避债务和责任提供了机会,因此当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时,应否定公司的法人人格,追究股东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10
    393人看过
  • 公司被起诉股东的个人财产会不会被影响
    公司被起诉对股东一般来说没有影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作为股东,公司财产是公司财产,个人财产是个人财产,股东之间不会相互承担责任的。既然公司被起诉,那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其他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借款负责。一、公司破产股东的连带责任吗公司破产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
    2023-03-27
    111人看过
  • 公司财产是做法人还是股东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定代表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将有股东投资入股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时,法定代表人只是经营者,不能对企业财产进行分配。一、公司注册的高管信息这里的公司高管,和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1、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
    2023-02-04
    237人看过
  • 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股东需要在公司承担债务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没有混同,面对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的关系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022-06-20
    80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处分公司财产
    股权是一种财产权,股权是以一定数量的份额来度量的权利。股权转让的客体是股权而非法人财产,作为股东,无权约定将公司某项财产进行任何涉及权利变动的处置,包括在权利转让之中或排除在股权转让合同之外,其实质均属于财产处置形式。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是公司法的基本和核心原则,两者相辅相成,不得违背。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但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相关方利益。公司是股东、经营者、职工、社会利益的集合体,股东在享有相关权利时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否则有可能损害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利益。公司财产,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处分。股权转让如果包含公司财产,事实上属于变相抽逃公司资本,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职工、经营者及国家利益,该协议应属无效。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标的物是股权而非法人财产(1)股权。要弄清股权转让合同的条款效力,最好从转让标的物—股权人手。而对股权的概念和法律性质的探讨,必须从确
    2023-06-18
    472人看过
  • 公司没钱股东个人财产应该怎样办理
    一、公司没钱股东个人财产应该怎样办理《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该条文对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财产权、债权债务进行了区分。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再承担责任。同样的,当股东担负债务时,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公司为股东的债务承担责任。当然,股东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并非绝对。《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股东
    2023-06-02
    322人看过
  • 公司负债股东个人财产被执行承担吗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一、特殊情况下公司债务如何承担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
    2023-04-06
    246人看过
  • 公司性质与股东个人财产有什么关系?
    公司性质与股东个人财产的关系如下:1、实际上是合作企业,但投资者误以为是公司。合作伙伴之间权利认知偏差,合作伙伴不知道自己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追究自己的个人财产。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夫妻公司”或者“父子公司”以及新公司法实施后的“一人公司”即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投资者在经营中将公司财产与家庭或个人财产混为一体,在对外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导致公司人格的丧失,从而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旧会追索到股东的个人的财产。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有影响吗公司破产和股东没有关系,公司破产后一般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2023-08-18
    325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怎么证明股东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4
      1、公司债务应以公司财产进行偿还和股东无关,注意公司的债务并不股东的债务;2、大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小股东无须承担责任,如果以公司名义借款而又无法联系的,看借款资金去向,大股东是否挪用资金(涉及刑事犯罪可向经侦支队报案)?3、没必要放弃股东身份。
    • 破产公司要追回股东个人财产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不追。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 婚前财产等于个人财产吗,婚前财产孳息属于个人财产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婚前财产等于个人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 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对于一人公司,在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问题上,公司法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立法。也就是说,当一人公司拖欠债权人款项时,债权人可以起诉一人公司股东,要求股东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人公司股东必须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否则将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在操作中
    • 公司的一个股东侵占公司财产。股东侵占公司财产是职务侵占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7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