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清走私废物罪与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处罚的是走私行为,后者处罚的是将固体废物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我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的,则既构成走私废物罪,又构成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二)划清走私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而后者进口的则是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进口用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一、走私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犯罪对象是“废物”。这里讲的废物不是一般废物,而是特指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近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见利忘义,走私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环境,威胁人民的身体健康。为了遏制这种行为,1997年刑法和《刑法修正案(四)》增设了此罪名。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所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如工业固体废物(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却逃避海关监管,将其偷运入境。如果受外方欺骗,将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误认为是普通货物、物品偷运入境的,则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果没有逃避海关监管将固体废物运入国境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
如何判断走私珍贵动物罪的构成要件?
155人看过
-
走私废物罪如何认定怎么认定走私废物罪
492人看过
-
如何判断走私国家物品罪是否成立?
221人看过
-
什么是走私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如何量刑?
191人看过
-
走私废物罪应当如何如何认定
484人看过
-
走私废品罪的构成情况是如何的
195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走私废物罪如何认定,走私废物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走私废物罪认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6一、如何认定走私废物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犯罪对象是“废物”。这里讲的废物不是一般废物,而是特指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具体种类,按照《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
-
走私废物是什么罪名,走私废物如何判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5大家都知道,我们将境外的废物运输进境,这个时候是要像海关缴纳一定数额税收的,而有的人为了规避税收就会采取走私的行为将废物运输进境,这时有可能就会涉嫌走私废物罪,但是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其实并不是特别清楚,甚至不知道走私废物罪是什么意思,下面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一、走私废物罪是什么意思走私废物罪(取消走私固体废物罪,刑法第155条第3款),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关于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管理的规定
-
什么叫走私废物罪,走私废物罪如何量刑,判几年?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叫走私废物罪(一)走私废物罪的概念走私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废物的行为。(二)走私废物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境外废物进入国(边)境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
如何判定走私文物是否构成走私犯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1、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走私文物罪与非罪,应当从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两方面把握。 2、与倒卖文物罪的界限 倒卖文物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文物罪与倒卖文物罪在犯罪对象上有一致之处,而且在客观方面,走私文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也有倒卖的行为表现,所以两罪存在某些相似。但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走私文物罪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而倒卖文物罪侵犯的则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
如何判断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否成立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