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一般可以赔的费用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而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多重劳动关系社保的工伤保险能赔多份
多重劳动关系社保的工伤保险可以缴纳多份,但是工伤保险待遇只能享受一份。同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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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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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7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员工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员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这种物质补偿一般以现金形式体现。 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原则是: (1)无责任补偿原则; (2)个人不缴费原则; (3)与非因工伤残相区别,待遇标准从优的原则; (4)经济损失补偿与事故预防及职业康复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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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额度有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3我国法律对工伤保险赔偿额度有以下规定: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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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保险赔偿额度是多少,有上限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5工伤赔偿社保缴费金额和实际综合工资之间存在差额,差额部门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足差额的. 2、法律依据参考:《北京市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社保工伤保险赔偿额度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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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保险制度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01工伤保险制度内容:用人单位按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总工资支付工伤保险费,职工不支付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职业病,经工伤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享受残疾待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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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最低赔偿额度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