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权变更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7:00:11 386 人看过

一、公房承租权变更的法律规定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三、承租人的继承人是否有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的权利

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按照中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根据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是可以变更承租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公租房承租人变更的具体流程
    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规定条件是什么?办理条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所需材料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办理流程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
    2023-07-12
    98人看过
  • 出境后能否继续承租,公房承租权的变更情形
    一、公房出境后能否继续承租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出境后公房能否继续承租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获准因私短期出境仍保留公职的归侨、侨眷职工,可继续租住原公有住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二)、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在出境前已经按国家及地方的房改政策规定参加房改买房的,出境定居后,其房产权属不变。(三)、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原同住亲属(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与其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凡同住一年以上者,可继续租住原公房,并按当地标准缴纳房租;原居住地施行房改售房时,经产权单位同意,可以按当地房改政策购买原公有住房。(四)、XX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因私出境租住公房和参加房改买房,可以比照上述规定办理。二、公房承租权的变更情形公房租赁有自己的特点,公房租赁权更接近于物权,承租权可以有偿转让,没有期限,出租
    2023-03-16
    423人看过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收费吗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收不收费需要看当地出台的具体政策。一、公租房承租人变更需要什么条件第一,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房产证上名字问题,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只能在房产本上写一个人的名字。第二,在租赁期限内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由此可知,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公有房屋的更名手续。你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按理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你要提供没其他家庭成员的证明。未婚,父母死亡,以及没兄弟姐妹的其他直系亲属的证明。没有这些证明,你要过户有点难。所以说要想承租人变更给别人,得出具相关的证明。二、公租房的政策特征有哪些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
    2023-04-06
    132人看过
  •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6、过户申请书。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流程我国法律规定廉租房是不能变更承租人的。因为廉租房是政府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的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廉租房的房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个人或者私人所有,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否则将不能继续续租。
    2023-08-17
    70人看过
  • 天津公产房承租变更有新规七种情况承租人不可变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的管理,切实维护公有住房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近日,本市对《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也将于11月1日起按照《办法的规定为承租人办理公有住房使用权置换、回购及代理转让手续。使用权过户一人提申请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过户手续。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符合过户条件的人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人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调解、审判过程中,需要通过回购、代理转让等方式确定承租权或处置公有住房的,由公有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置换经营单位回购或者代理转让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新的承租人通过两种方式确定:一种是公有住房承租人生前可以
    2023-05-10
    339人看过
  • 浅析如何认定变更公房承租人?
    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
    2023-04-22
    75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一定要变更吗
    一、公房承租人死亡一定要变更吗不一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应当包括: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
    2023-03-21
    379人看过
  •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算继承吗
    一、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算继承吗公产房不存在继承,因为原承租人已去世,需要变更新的承租人,符合变更条件的为原承租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公产房没有继承权只有使用权,有关人员可要求依法变更承租人。父母遗产可由子女继承,原则上平均分配。如果你申请变更承租人,需其它子女及在同一个户口里的人一致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二、如何进行公产房变更承租人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与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
    2023-03-18
    124人看过
  •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规定及合同填写说明
    北京公房承租人变更规定崇文区人民法院: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京政发〔1987〕109号)第12条第5项规定:承租者外迁或死亡,原同住者要求继续承租的,须经出租单位同意,并新订租赁合同。作为代国家行使公房所有权职能的房屋管理部门,是直管公房的出租人。自市政府109号文件发布实施后,我局也先后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公房租赁管理做了规定。主要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市房经管字〔1991〕503号)、《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以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市房地房字〔1997〕第946号)。上述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一、外迁和死亡是租赁关系变更的前提条件,即无论外迁和死亡都有可能产
    2023-04-22
    32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优先承租权的情况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包括:1、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2、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一、房屋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的义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5、期满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二、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2023-06-30
    425人看过
  • 深圳公租房变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办理条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二)所需材料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三)办理流程1、承租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承租人,填写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产权单位核定家庭各项费用均已结清后,收齐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死亡证明、共同申请人同意变更意见书等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家庭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条
    2023-03-02
    249人看过
  • 如何变更承租人有规定吗
    一、如何变更承租人有规定吗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主体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
    2023-05-06
    224人看过
  • 承租人变更租赁房屋
    房屋租赁证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房屋未回赎,租赁人变更产权上个世纪60年代,拥有多处房屋的城镇大户将一多余房屋座租他人并立清字据,典租期满已逾三十年仍未回赎,租赁人一纸诉状告上法院主张房屋产权归其所有。9月25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审结该起特殊的房屋座租纠纷案,一审认定原告张某与被告闵某间房屋租赁协议符合典当法律特征并出现绝卖情形,判决张某拥有租赁房屋的产权。原告张某系南通一家油脂厂的退休职工。被告闵某(独子)是南通市唐闸镇居民,其祖上解放前是镇上的大户,拥有大片住宅。解放后经过改造,闵家仍留有多余房产。1962年6月,闵某的母亲将1间房屋通过座租的形式租赁给张某居住
    2023-07-07
    92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变更抚养权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有以下几种: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条件恶化,无力继续抚养。2、另一方抚养条件较好并表示愿意抚养。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或同子女感情恶化,子女不愿与之共同生活。无论子女随哪一方生活,都应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原则,哪方的环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一般抚养权就会归属哪一方,还是10岁以上有自己的意愿的,以孩子的意愿为主,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变更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
    2023-07-12
    255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公产房承租人死亡后,如何变更承租人,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公产房的承租主要由地方法规调整,各地省市的公产房政策不一样,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也在不断调整,天津市现在适用的是2007年7月1日期实施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人以上(含两人)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此外在具体操作环
    • 上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的条件及变更流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一定要改!截止2017年3月上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上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申请公租房承租人变更。
    • 求市关于公有住房在承租人死亡后变更承租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5
      公房只有在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后,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
    • 离婚后公租房承租权的变更条件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夫妻离婚后公租房承租权的变更条件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公租房变更办理条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即可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 所需材料 1变更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原因 2承租人身份证、户口本、租
    • 法律规定公租房的继承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5
      1、公租房无权继承,只能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 2、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