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拆迁,低补偿,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7:51:16 128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益性拆迁补偿金较低,被拆迁人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企业征地拆迁损失补偿标准。如果企业是承租人,只能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在地面自建的东西进行补偿。

2。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补偿。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为土地使用权人,补偿依据为证书或租赁合同。

3。不动产损失赔偿。补偿标准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或替代市场价格计算。

4。移动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当地搬迁费标准或实际金额计算,安装调试费由设备供货商报价并签证。5人员复员安置、停工留薪等费用的补偿。工厂异地搬迁的,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费;停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6。停工违约赔偿。应当出具正式的法律文书证明失序,而判决书是证明合同终止失序的最有效的形式。被拆迁企业不得与客户约定解除订单补偿协议,否则拆迁人或征收人不予接受。

7。对停产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的补偿。被拆迁企业应当证明最近三年的投资额和平均合理利润,证明投资收益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剩余经营期计算预计利润损失。与拆迁有关的其他补偿。如化验室、无菌车间、包装车间等特殊的工厂验证费、广告投入尚未收回的损失成本、境外机构在停工期间必须支出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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