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房屋拆迁补充规定出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7:01:25 120 人看过

奉府发〔2006〕18号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补充规定的通知冯川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

奉府发〔2006〕18号

奉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补充规定的通知

冯川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进程,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

产权调换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拆迁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实施办法》[奉府发(2005)27号]内容要求,现就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补充规定如下:

一、为满足被拆迁人家庭正常居住需要,允许被拆迁人购买产权调换商品房三套以内,但超过两套以上(含两套)的所购商品房总面积不得超过拆迁面积。

二、被拆迁人购买产权调换商品房必须以本人一人名义购买,且必须用于自己或家庭成员居住,不得进行转让。

三、被拆迁人按照购买产权调换商品房实际面积享受《城区房屋被拆迁人购买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实施办法》[奉府发(2005)27号]规定的税费抵扣等优惠政策。

主题词:城建被拆迁人产权调换补充规定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群团,省、市驻县有关单位。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8月24日印发

产权调换的风险

1、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对于产权调换房的位置、户型、周边环境等的要求可能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因为产权调换房通常都是由政府选址、设计和建造。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房屋;

2、产权调换可能存在未来出现纠纷的风险,比如房屋没有按时交付、房屋不能登记、房屋质量有问题、房屋面积与约定不符等等。因为产权调换的很多房屋是期房;

3、产权调换在过渡期的费用承担问题。《征补条例》明确规定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但是在实践中常常有安置费偏低,不足以支付生活所需或者是不能按时发放。如果面临迟迟不能交房关于延期交房所需的安置费支付可能会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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