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8:20:52 439 人看过

一、林业部门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在林业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强制执行权,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不履行,可能有几种情况,需要执法者查明:

1、是否存在无需履行的情形

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已经送达给当事人,或者说,当事人是否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当事人没有收到,那么该决定书尚未生效,当然无需也谈不上执行的问题。如果已经依法送达,当事人已经签收决定书,则应当履行。分两种方式:自觉履行和被迫履行(即强制执行)。

2、是否存在有关的法定情形

(1)决定同意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46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2)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56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3)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的情形。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林业行政处罚的内容

一份常见的林业行政处罚,通常包含的内容不外乎:

(1)罚款;

(2)责令补种树木;

(3)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4)限期捕回放归野外的野生动物;

(5)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其变卖所得;

(6)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

(7)吊销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等许可证;

(8)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规划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
    一、规划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有吗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二、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城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城乡主管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乡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城乡主管部门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
    2023-04-13
    241人看过
  •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强制执行有两种类型:(一)是直接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这种情况只适用于特定林业行政案件。(二)是间接强制执行。包括:(1)执行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代履行。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3)特别指出,对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的处罚,并无任何条款规定应由或者可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履行。(4)除直接强制执行外,所有间接强制执行的最终执行,仍然依赖于人民法院。即无论是执行罚所加处的罚款,还是代履行的费用,都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非当事人自觉缴纳。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是什么?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
    2023-04-11
    330人看过
  • 那些部门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一、那些部门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几种(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
    2023-04-16
    284人看过
  • 那些部门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几种(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
    2023-03-27
    147人看过
  • 城管部门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城管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执法过程中也不是所有强行为都归属处罚行为,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部门依法有权直接实施,无需作出处罚决定,当然当事人不服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一、征地补偿款征收人不满意怎么办被征收人不满意征地补偿款、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要注意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二、行政处罚怎么进行抗辩被行政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抗辩。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
    2023-04-04
    270人看过
  • 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部门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相对方履行的义务。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类是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人。4、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二、行政强制执行申
    2023-03-28
    41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城管部门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5
      城管部门可以在职权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被处罚人逾期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话,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执法过程中也不是所有强行为都归属处罚行为,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些措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城管部门依法有权直接实施,无需作出处罚决定,当然当事人不服也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单位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单位已经做出的行政
    • 行政部门如何进行强制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
      1、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单位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单位,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 国土资源局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国土资源局一般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一般来说,只有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具有可诉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0
      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