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4:51:50 469 人看过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渎职犯罪案件

1、滥用职权案

2、玩忽职守案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5、徇私枉法案

6、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

7、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

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

9、私放在押人员案

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

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

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

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

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

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19、环境监管失职案

20、传染病防治失职案

21、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

2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23、放纵走私案

24、商检徇私舞弊案

25、商检失职案

26、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

27、动植物检疫失职案

28、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29、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

30、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

31、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2、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

3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34、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

35、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1、非法拘禁案

2、非法搜查案

3、刑讯逼供案

4、暴力取证案

5、虐待被监管人案

6、报复陷害案

7、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如果简单的总结一下,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的特点的话,实际上就是,犯罪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那当地的公安机关其实没有直接的管辖权。毕竟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相对比较特殊,像有些重要领导身份的,那都是由监察委负责调查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最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
    一、最新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1)、《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1、贪污案(第382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2、挪用公款案(第384条,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3、受贿案(第385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4、单位受贿案(第387条);5、行贿案(第389条);6、对单位行贿案(第391条);7、介绍贿赂案(第392条);8、单位行贿案(第393条);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第395条第1款);10、隐瞒境外存款案(第395条第2款);11、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12、私分罚没财物案(第396条第2款);2)、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第397条第1款);2、玩忽职守案(第397条第1款);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6-03
    379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案件一般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二)非法搜查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三)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四)暴力取证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五)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六)报复陷害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七)破坏
    2023-03-19
    133人看过
  • 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有哪些范围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第二节自诉案件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
    2023-03-19
    5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具体有:(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具体有:(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根据自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之规定,此罪名已被取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5)过失泄露国
    2023-05-01
    316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四种,即贪污贿赂那件、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二)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6、在法追诉、裁判案;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8、私放在押人员案;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
    2023-06-01
    449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具体如下:(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贪污案;2、挪用公款案;3、受贿案;4、单位受贿案;5、行贿案;6、对单位行贿案;7、介绍贿赂案;8、单位行贿案;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0、隐瞒境外存款案;11、私分国有资产案;12、私分罚没财物案。(二)渎职犯罪案件:1、滥用职权案;2、玩忽职守案;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案;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6、在法追诉、裁判案;7、民事、行政在法裁判案;8、私放在押人员案;9、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1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11、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2、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1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14、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15、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1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17、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18、环境监管失
    2023-02-27
    33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4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8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有: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
    • 人民检察院刑事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二)渎职犯罪案件;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检察院侦查案件有哪些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31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