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的级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53:03 190 人看过

一、产品质量标准规范的级别

在继承原有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科技水平的提高和新材料的不断发展,国家制定或修订了新的标准。其种类有国家颁布的标准、地方颁布的标准和工厂企业制定的标准,共3个级别。

(一)国标(部标)

国家制定、各部制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简称为国标(CB),是全国都应执行的标准;部标(JB)是全国本行业执行的标准。两者均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性。任何一种产品都应执行国标(部标)所有标准的要求,它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法定依据。随着科技的发展,新产品的不断问世,国标(部标)也在不断充实、完善标准内容和提高质量标准,以促使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并且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力度,以防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

(二)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简称地标(Dc),它是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依据国标进一步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产品质量标准。它在本地区具有权威性和法定依据,是对国标的补充和修正,但不能与国标(部标)相抵触。

(三)厂标(企业标)

由于技术引进和科技的发展,一些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在实践中尚没有经过较长周期的考验,国标还没有制定出新的标准,只能参考同类相近产品的标准,或参照国外产品标准。为厂指导生产和销售而制定的厂标,有的高于国标,有的略低于国标或部标,只适用于本厂生产和销售时作参考,它不具有权威性,信誉度低,具有不稳定性,只能在生产实践中加以验证。

任何一种产品,只有经过国家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才具有可靠保证。同样,绿色环保建材,只有取得国家环保部门的检测认证并发给绿色环保认证标志,才具有合法的绿色环保产品资格。

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在哪里办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检验报告又称货物残损检验报告,系检验机构应申请检验人的要求,对受损货物进行检验以后所出具的一种客观的书面证明。检验货物受损的程度和鉴定,在国际贸易中常常委托有信用、有权威与超然立场的独立检验人办理。

《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有效期多久

检验报告存定期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者超过产品保质期6个月。

检验报告参产品检测报告给出的是检测数据和标准符合性结论,结论按适用性分为二类:检测样品是企业自送样,因此结论仅对送样样品有效。检测是针对某一批量产品,采用计数抽样或百分比抽样,因此,检测结论对该批量产品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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