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收集证据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11:38 316 人看过

审判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一、辩护人有哪些义务

辩护人需要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参加法庭审判时遵守法庭规则。

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6、向法院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7、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二、反贪局证据不足怎么办?

反贪局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根据《监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被调查人有无违法犯罪以及情节轻重的证据,查明违法犯罪事实,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和涉案人员。

三、严禁以什么方法收集证据

严禁以非法手段及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收集证据。

调查取证是指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查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收集证据而进行的专门活动,取证包括询问证人、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1、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调查、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取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程序合法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关于调查取证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有明确规定。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得违背这些程序规定。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获取来的口供,是供述人在迫于压力或被欺骗情况下提供的,虚假的可能性很大,极易造成冤案、错案,且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不符,必须严加禁止。所谓“刑讯逼供”是指办案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采取“威胁、引诱、欺骗”手段收集证据,是指通过采取暴力、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或者通过许诺某种好处诱使、欺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证人以获取证据。非法手段主要包括违反法定程序检查有关的场所、物品住宅。办案人员如果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无效,即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这是对严禁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规定的保障性规定。虽然法律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在办案中不得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但实践中有些办案人员还是一味追求从口供上进行突破,不择手段地使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逼取供词或获取有关证据。为了从根本上禁绝此类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排除了以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据的可用性。如果依据这类证据对被处罚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该处罚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杭州市退休人员补贴按照什么标准进行
    《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办法》实施时间:2018年1月1日起补贴对象: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补贴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补贴金额:月度最低价格补贴为190元,如果达到浮动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则最低可领到201元。计算公式:月度价格补贴金额=固定价格补贴标准(190元)浮动价格补贴(190x2x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注:浮动价格补贴启东市,当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的,月度补贴金额按照实际涨幅计算;涨幅低于3%3的,按照3%计算。
    2023-05-31
    160人看过
  • 当当事人无法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如何应对?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时因某些原因可能无法调查收集证据。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申请调查收集证据、证据保全、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期限《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解释》对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做了改变,统一规定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或提出,取消了此前要求在举证
    2023-07-20
    147人看过
  • 商标使用许可证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分类?
    商标使用许可证分类如下:1、普通许可,薄利多销的形式,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2、独家许可,可以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在规定的区域内,被许可人对授权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家使用权;3、排他许可,商标权人与被许可人并行使用,被许可人除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外,还可以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证的申请步骤是怎样的(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
    2023-07-04
    1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交。口头提出的,侦查人员应当立案,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请求听证后,法律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律工作的机构应当在听证举行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名单,申请撤诉或者委托代理人等其他事项,并告知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应当自当事人请求听证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办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将案卷一并移送。参加听证的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出席。当事人认为受访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听证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根据听证情况,编制行政处罚听证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附案件调查材料和听证笔录,报请邮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
    2023-05-07
    51人看过
  • 执行判决的应当按照哪些标准量刑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量刑: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中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量刑?中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应这样量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判几年?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几年
    2023-06-23
    95人看过
  •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一、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收集证据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收集证据和证据材料的法律活动。收集证据是运用证据的首要工作,是分析研究案情的前提和先决条件,是判断、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定权和处理权。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一步重新去收集证据,仍然是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如实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在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作出正确的结论。收集证据的大量工作是在侦查阶段进行的,收集证据是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23-06-03
    153人看过
  •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判刑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构成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新刑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立案标准?行为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其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是指行为人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
    2023-07-29
    250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依据什么进行综合分析
    一、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依据什么进行综合分析1、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经充分合议后,根据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二、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怎么办职业病鉴定是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向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病鉴定部门进行申诉,一般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个月内,对结果不认可时进行申诉,目前,进行职业病鉴定需要的材料与职业病诊断相同,具体规定可以依照国家法律《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在接到职业病鉴定结论后,如果对其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通过再一次鉴定后,仍有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不用担心,还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但此时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实际
    2023-06-17
    110人看过
  • 审理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如何收集证据?
    法院改革中,不少法院都实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证据交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证据交换的主持人是审判人员,证据交换的时间在开庭之前,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法院认可。此外,还规定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人在庭前证据交换中的陈述,视为当庭作证。行政案件审理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普通行政案件的是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023-08-01
    360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随着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加,许多人都开始认识到维权的重要性并且也开始积极维权,然而,很多明明当事人认为非常有理的事情,到最后反而败诉了,其郁闷乃至气愤之情可想而知。因此,我们不但要求维权意识,更要有存证意识,因为民事诉讼及劳动争议的主要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少数情况下,发生举证责任倒置。如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据,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在处理民事法律关系(为方便起见,本文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含劳动关系)时,时时处处注意收集、保存证据,以便发生争议时,掌握更多的主动权。比如:签署任何书面文件前仔细阅读有关内容条款,签订合同协议、保存通知、快递单、工资条、劳动合同……尤其是影响到实际的权利义务的,不能凭另一方当事人的口头承诺就认为高枕无忧,一定要通过书面方式固定下来。所谓“先小人后君子”。
    2023-06-02
    211人看过
  • 质证应当按什么顺序进行?证人应当如何出庭作证呢?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
    2023-05-22
    365人看过
  • 故意损坏财物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有以下内容: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砸车定损2万怎么判砸车定损2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数额较大,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即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二、强拆房屋构成什么罪强拆房屋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23
    446人看过
  • 生产有害食品罪应当按照什么标准判刑
    犯本罪的共有三个量刑档次,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销售假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销售假药的量刑标准是: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规定处罚。二、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指南?销售假药罪既遂量刑标准如下: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2023-03-02
    141人看过
  • 审计证据的收集要怎样进行
    一、证据收集的方法有哪些(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讯问的对象限于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讯问的主体限于执法机关,不包括律师。(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辨认的主体可以是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证人,辨认的对象可以是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者与案件有某种关联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场所。(四)勘验。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主体限于执法机关,律师无权进行勘验。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讲,勘验一方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证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勘验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种类之一。(五)检查。
    2023-06-07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审查证据应当怎样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审判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单一证据进行审认定:(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件、复制件、复制品是否与原件、原件一致;(二)证据是否与本案事实有关;(三)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 货物运输中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包装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
      在货物运输中,对货物进行包装是很重要的。例如对于易腐烂变质的货物,如不对其进行包装,就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腐烂变质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任何货物的运输都必须进行包装,货物是否需要包装要根据货物本身的特性、运输路程的情况以及所使用的运输工具来决定。例如运输的货物是硬货,并且运输的路程很短,不包装对货物的安全不构成任何。,此时不包装也是可以的。托运人一般应当按以下几个原则进行包装:一、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
    • 虐待病人惩罚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病人惩罚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以上就是虐待罪所受的惩处。
    •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1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
    • 哪些人应当收集证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7
      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应当保密。收集证据是公安司法工作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照法定程序调查、发现、取得和保全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材料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