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由谁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6:50:28 172 人看过

保险合同纠纷一般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来管辖。但若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应当认定有效。

一、合同纠纷立案管辖的法院如何确定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怎么确定信托合同的管辖地

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吗

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由谁管辖
    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和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有所不同,从管辖权法院的级别上来说,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上来说,则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即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商业秘密的民事侵权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在涉及因违反竞业禁止约定的商业秘密的案件中,则要注意对案件本身的性质加以区分。对于仅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管辖规定,即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商业秘密侵权管辖法院有级别要求的,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侵害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立
    2023-03-03
    478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由谁管辖
    应是土地所在地的人民发端管辖,这样满足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原则。《民事诉讼法》中第34条关于不动产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由此可否定被告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权的猜想。从法律层面上讲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首先,从我国法律设立地域管辖的目的来看:不动产专属管辖制度设立的目的:1、为了方便诉讼;2、为了合理分配司法资源,避免案件数量悬殊。不涉及不动产物权:1、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无需从方便诉讼的角度出发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一旦我们不加区分的将所有征
    2023-04-26
    308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谁管辖
    关于法院的管辖权归属,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
    2023-03-04
    80人看过
  • 工资福利纠纷是什么?由谁管辖?
    一、劳动福利待遇纠纷是什么意思福利待遇纠纷,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因为福利待遇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实践中发生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一是劳动条件待遇,即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安全与卫生、劳动保护以及职业教育培训等规定所发生的争议;二是社会保险待遇,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等;三是社会福利待遇,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按照约定用工单位给付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纠纷是劳动条件待遇纠纷、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纠纷以外的纠纷。二、劳动福利待遇的内容现在的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从公司成本角度考虑的,折合成金额后进行展示的。三、劳动福利待遇纠纷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2023-06-29
    137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约定管辖的事由
    承揽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承揽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所以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来确定管辖法院。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纠纷处理1、协商解决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前提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争议双方在协商不能达到意见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仲裁解决指争议双方根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必须执行的一种解
    2023-08-02
    364人看过
  •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是谁管辖?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28条第二项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所以,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
    2023-03-14
    397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由否定法院管辖
    承揽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一、企业承包合同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以施工行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一致的。这样规定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查清事实。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与建设工程分离,必然会增加受诉法院的工作负担、给一方当事人造成讼累,不符合“两便原则”(即便于人民
    2023-06-22
    386人看过
  • 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由谁承担呢?
    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无偿搭载他人发生事故无偿搭载人承担责任吗好意同乘主要是指非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基于亲情或者友情在上下班、出游途中无偿搭载自己的亲朋好友、邻居同事的情形,生活中老百姓称为“搭便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乘客既可以依照合同请求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照侵权行为请求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存在一般性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的需要。因此,好意同乘不适用于营运机动车。因此,好意同乘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却不可以完全免除。好意同乘中,如果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减轻其对无偿搭乘人的赔偿责任。二、哪些人应当对乘车人交通事故中受伤担责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
    2023-03-03
    292人看过
  •  合同纠纷导致的保管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的规定,如果保管人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保管物遭受损失,那么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保管合同纠纷损失责任的规定,如果保管人因为疏忽大意导致保管物遭受损失,那么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 保管人是否承担损失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三条,保管人可以要求赔偿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但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发生总额。因此,保管人并非承担损失的责任人,而是根据其保管的物品或者文件的损失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
    2023-08-18
    341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人身保险合同管辖由哪个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者被保险人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1、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人寿保险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到一定的年龄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最主要的种类。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
    2023-06-08
    286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由谁进行管辖的
    一、房屋租赁纠纷由谁进行管辖的(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二、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一)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二)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
    2023-05-25
    494人看过
  • 技术合同的法院管辖是由谁管辖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案件不涉及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除外)、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或者不属于确认不侵权纠纷或垄断纠纷;2、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00万元;3、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4、非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一、不同级别法院的区别(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普通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2、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
    2023-03-26
    302人看过
  • 确定管辖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的法院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伙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的1、合伙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法律上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或者选择诉讼解决或者选择仲裁机构仲裁,这两者都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不管是选择诉讼还是选择仲裁,都有一
    2023-07-02
    86人看过
  • 保险合同管辖法院是谁
    一、保险合同管辖法院是谁1、保险合同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书面协议管辖地点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由该地点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律分析: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及由此致残或者死亡为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该类保险合同既可作为独立的合同存在,如普通伤害
    2023-06-14
    24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纠纷由谁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
      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的城市确定1-2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
    • 怎么审理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怎么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如何确定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规定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人身不能成为诉讼标的物,也不能成为保险标的物。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二)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标的和标的物的严格区分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为避免因
    • 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由什么法院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有关地域管辖,应当依据以下法津规定予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含同纠纷提起的诉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最终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 保险业不正当竞争案件管辖权纠纷该由谁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7
      不正当竞争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或者到保险业协议去反映情况,不过还是法院比较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