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限公司及其意义探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21:33:32 135 人看过

一、什么是有限公司及其意义探析

有限公司全称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一个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

1.有五十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的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名称、住所;

5.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三、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n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在法院中的作用及其意义是什么?
    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由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什么情况需要进行公司清算公司需要解散清算的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
    2023-07-04
    273人看过
  • 公路护栏的规定及其意义是什么?
    擅自拆除交通护栏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受到200-2000元的严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路护栏摔坏公路护栏损坏到哪里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依据主要是交通责任事故书对责任的划责,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如果只有车辆损失,是非营运车辆。那么只有车辆损失赔偿和因车辆维修无法使用期间的合理的交通费,没有其他的赔偿项目。如果是营运车辆,只有车辆受损,需要赔偿车损费,以及车辆维修期间的实际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
    2023-07-07
    46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条件:(一)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才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是股东的家园,股东股权依赖于公司而存在。没有公司,无从谈起股权,更无从谈起股权转让。因此,如果公司没有登记注册,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者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当然也不具备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由此可见,只有
    2023-07-06
    121人看过
  • 股份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及其分析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5、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6、社
    2023-07-10
    184人看过
  • 探讨公司法人年龄限制及其影响
    法律对公司法人代表的最低年龄限制为18岁,并没有最高年龄的限制。法人代表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担任: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企业法人是以指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私营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非企业法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特点是:(1)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2)不以营利为目的。非企业法人包括以
    2023-07-19
    133人看过
  •  车辆限高规定及其意义
    该段内容描述了不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最大高度限制。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半挂车载物的高度不得超过4.2米,载运集装箱的高度也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机动车的最大高度为2.5米,摩托车载货的高度不超过1.5米,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的高度也不得超过4米。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2米;2.载运集装箱的不超过4.2米;3.其他载货机动车不超过2.5米;4.摩托车载货高度不超过1.5米;5.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的不超过4米。 半 挂 车 限 高 : 高 度 不 得 超 过 4 . 2 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半挂车限高是指半挂车的车高不得超过4.2米。这意味着,半挂车的长度和宽度不能超过4.2米,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此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半挂车的限高不得超过4.2米。这意味着,无论是牵引车还是被牵引的半挂车,其限高
    2023-09-01
    472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的意义及其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2、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3、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4、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5、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6、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一)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
    2023-07-06
    480人看过
  • 探讨失业保险的意义及其作用
    失业保险最主要的作用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其他保险项目一样,起着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安定的作用。在我国,失业保险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维护社会安定。社会保险是社会的“安全网”,保持社会稳定是社会保险的一个基本职能。而作为其中一个重要项目的失业保险在这方面的作用更为突出。失业使劳动者失去生计来源,如果没有制度性的保护措施,就很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2)是深化企业改革的前提条件和配套措施。当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这部分人能否及时出中心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关键在于其失业后能不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推进企业减员增效,加快改革的进程,这体现了失业保险在目前经济体制改革中极为重要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2023-07-04
    354人看过
  • 探讨犯罪中止的特征及其意义——
    犯罪中止的成立要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3、犯罪中止是行为人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是犯罪中止的有效性条件。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就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特征是什么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
    2023-07-22
    169人看过
  • 探究遗弃罪认定标准及其意义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同时该注意区分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这两种罪行,大家很容易搞混淆。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
    2023-07-03
    401人看过
  • 探讨国有档案罪构成的要素及其意义。
    构成抢夺国有档案罪的四要件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规定《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读: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定义、量刑刑法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
    2023-07-06
    191人看过
  • “规定”及其行政复议探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4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的重大修改和进步,是赋予了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一并对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的权利。但行政复议法未对相应的问题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使其缺乏应有的操作性,本文试对其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一、行政复议法关于规定复议权的发展行政复议条例第43条规定: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发现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相抵触的,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改变。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相抵触,而复议机关又无权处理的,向其
    2023-04-24
    228人看过
  • 诈骗的定义、诈骗罪及其区别:解析与探讨
    诈骗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诈骗罪的特征有: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他人财物所有权;2、客观主要表现为采用捏造事实或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3、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的行为;4、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诈骗罪与盗窃罪区别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区别为:定义不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处罚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
    2023-07-16
    327人看过
  • 分家析产的定义以及其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分家析产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因生产和生活上的需要,或者由于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而要求分割他们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行为,分家析产所分割的财产是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分家析产不完全是由于人的死亡而起的,它可能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不和睦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家庭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需要引起的,当然也有的是由于人的死亡,尤其是家长的死亡产生的。(二)分家析产的注意事项在分家析产时,应注意这样几点: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
    2023-04-25
    1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是哪些及意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司法即法律的意义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 抚养费的定义及其意义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9-30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夫妻双方可以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法院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
    • 保释是什么意思及其含义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 公司股东是否有出资及其义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 土地使用权及其年限条款有什么法律意义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4
      1、在商品房买卖契约中,一般都在第2或3款中明确指出,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该使用期限的限制对房屋所有权有一定影响,但并不等于购房者对所购房屋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按我国法律的规定:房地产买卖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并获得产权证后,拥有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及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2、按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