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2 18:32:22 412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能否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没有续约,劳动者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反过来说,只有用人单位降低待遇或其他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才可以主张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8: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一、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
    2023-02-11
    1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劳动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2024-02-03
    16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否有上限
    《经济补偿标准法》规定了上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应根据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工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不足六个月,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一名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由直辖市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是否有雇员经济补偿的上限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二)不属于经济补偿基数的范围(1)丧葬抚恤、生活
    2023-05-07
    186人看过
  •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6]243号辽宁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辽劳字[1996)1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生活补助费”与“经济补偿金”的含义问题。国有企业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发给的生活补助费是依据目前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1994)481号)的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二、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问题。“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三、关于生活补助费的支付标准问题。下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也应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即“企业
    2023-04-22
    19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有哪些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1、补偿数额(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2023-04-15
    2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个税,那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个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的规定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哪三种情况可得经济补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李文华称,终止劳动
    2022-06-07
    55人看过
  • 没有提前通知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有吗?
    有补偿金;如果是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无其他原因终止的,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你工作年限,有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支付补偿金,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补,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从这个时间实施的,具体条例: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合同到期终止,有没有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的特别情形?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对用人单位提出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强制要求。但有几种情形,需要引起特别关注:一是法律虽然
    2023-06-18
    4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需要根据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超过的部分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
    2023-08-25
    293人看过
  • 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二)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三)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2023-04-02
    1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
    如果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一般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标准为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个月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是补偿不得超过12个月工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雇员有权得到该合同终止补偿金(第1242—8条)。如果在合同期满后,雇主又合法地与同一个雇员订立了另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该雇员也仍然有权得到合同终止补偿金。例如,在替代雇员情形下,雇主可以反复让同一个雇员替代多个雇员,订立多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每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是合法的,那么,在每一个固定期限合同届满后,只要雇主没有为他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他就
    2023-08-08
    43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与双方协商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劳动都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协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劳动者有辞职的想法,用人单位应尽量让劳动者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者在离职的审批表中,写明是劳动者提出的解除动议。2、与员工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进行书面确认。不可以直接发书面解除通知,如果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很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
    2023-07-16
    207人看过
  • 合同终止,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滴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劳动合同法滴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023-06-10
    1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纠纷和经济补偿纠纷
    申诉人:王被告: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王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的员工。王自2005年2月28日起与房地产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并担任销售部经理。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佣金。2008年8月1日,王被诊断为肺结核(非传染性),医生规定的治疗期为9个月。200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王继续在公司工作,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009年1月31日,公司以双方合同已于2008年12月31日终止为由拒绝让王继续在公司工作,并于2月17日向王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建议于2008年12月31日(即原劳动合同到期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与王的劳动关系。房地产公司仅在2008年12月31日前支付王的工资,并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王认为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太低。与公司协商后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扣税是如何计算的
    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在解除劳动
    2023-02-08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终止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 经济补偿与终止劳动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1-09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
    • 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有什么规定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2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是: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不能获得补偿,补偿的计算标准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金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出现情况: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