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有什么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9:13:11 216 人看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听证程序按实施的时间先后不同分为事前听证和事后听证。

1、事前听证。事前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进行的听证。事前听证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行政行为的侵害。促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保证行政决定合法公正性。从而提高行政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我国行政处罚听证是正式的事前听证。

2、事后听证。事后听证指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后进行的听证。事后听证可以方便行政机关迅速作出决定,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在事后要求进行符合该决定具体情况的听证。如果不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对当事人不产生无法弥补的损失,行政机关可以决定采用事后听证的形式。如涉及金钱利益的行政裁决,一般采取事后听证的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税收听证程序
    一、税收听证程序(一)听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具体内容和步骤1、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三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听证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3、税务机关对听证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第一、申请人是否是行政处罚的直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第二、是否属于本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第三、听证申请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十五日内,对听证申请作出裁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税务机关管辖的,移送属于管辖机关
    2023-06-07
    452人看过
  •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入法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交回所附文件;已到指定地点报到的证人应当等待传唤。证人不得参与审计,证人不得在一起。书记(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规则》,观众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没有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要随意走动和进入试验区(3)(四)不得鼓掌、喧哗、喧哗或者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审判长应当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庭,或者经院长批准处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法官在法庭上坐下。(审判长带领合议庭成员从法官频道栏目进入法庭坐下)4书记员:坐下,向审判长报告案件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已经出庭(如果有缺席,他们应该解释)。他们准备好了。请请审判长举行庭审正式庭审5。主审法官:(敲击木槌后宣布)法庭现在开庭6
    2023-05-07
    168人看过
  • 不起诉听证程序
    刑事诉讼法
    相对不起诉听证制度,我国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根据不批捕不起诉听证宣告制度适用于是刑事案件,检察院若是决定不批捕同时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那么就会启动听证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都会经过逮捕的程序之后才会起诉,对于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侦查的任务,但是检察院却不批捕也不起诉的情形还是比较少的。相对不起诉就是无罪了吗相对不起诉不是无罪,是指虽然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了,但又因为犯罪的情节比较轻微。在经过审查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微的,则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以及免除刑罚,刻意依据法律不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2023-07-07
    368人看过
  • 听证应该依照什么程序组织
    听证应该依照下列程序来组织:先由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然后由当事人申请听证;再由行政机关举办听证会,通知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最后制成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及时作出处罚决定。民事听证程序经人民法院确定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义务出庭参加听证。异议人、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视为自动撤回异议或申请请求。听证相对人无正当理由缺席的,不影响法院听证程序的进行。听证程序应包括准备阶段和质证辩论两个阶段。准备阶段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书记员查明听证当事人是否到庭(场),并核对到庭当事人的身份;(二)书记员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2.听证当事人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退庭;3.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哄闹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三)书记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听证准备工作情况及听证
    2023-08-14
    413人看过
  • 检察院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如下:(1)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属于适用听证程序范围;(2)向当事人发出《听证告知书》,征询是否要求听证。要求听证的,应在执法机关告知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并于7日前通知当事人;(4)举行听证会;(5)有调查取证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6)由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出示有关证据和材料;(7)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进行答辩;(8)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和调查取证人员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9)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做出最后陈述;(10)由主持人征询各方面最后意见;(11)当听证记录交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审核后签字或盖章;(12)由主持人向执法机关负责人汇报听证情况,提交听证记录,执法机关应按照一般程序的规定做出处理处罚的决定。一、社会听证制度什么意思社会听证制度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四个主要方式之一
    2023-06-28
    491人看过
  • 什么时候听证程序对征地拆迁最有用
    1、什么时候听证程序对征地拆迁最有用。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申请拆迁听证最有用的时间是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三日内要求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请求听证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2023-05-02
    366人看过
  • 征地时举行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征地时举行听证是为了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征地时举行听证的程序是什么?在举行听证时,有哪些流程是必须进行的?在举行听证时,哪些程序在先,哪些程序在后?征地听证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
    2023-06-03
    314人看过
  • 听证会报名程序及要求是什么?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听证会的流程:(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
    2023-07-22
    162人看过
  • 为什么还要进行执行听证程序
    执行听证是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或者案外异议人,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参照民事诉讼庭审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据此做出相应处理的执行活动。执行听证由执行法官主持,主要围绕执行异议是否成立、被执行人有无执行能力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用以查明执行案件事实,确定执行方案。执行听证制度的设立,意在确保执行公开,保护当事人及案外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但是,为保障执行的效率,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均须召开听证,法院应视案情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的相应规定,下列案件适用执行听证: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2、当事人对变更或追加其为被执行主体不服的;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4、需依职权裁定中止、终结执行的;5、多个债权人申请对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6、重大议案的
    2023-04-21
    445人看过
  • 执行异议听证程序后的程序
    主持听证会在操作上采取抗辩式来进行,其具体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一、听证开始阶段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后,应把握三个要点。1、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听证参加人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尤其要核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把当事人的主体搞错了或代理人无代理权或代理权存在缺陷,则主持听证无效。2、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3、告知当事人权利,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对象除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外,还包括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该程序必不可少,万不可缺漏,否则主持听证无效。二、双方陈述事实、举证、质证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听证程序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当场核实事实,或进一步查清事实,为依法行政作出正确决策。听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等。所有与
    2023-05-04
    253人看过
  • 建设局听证会程序
    一、建设局听证会程序听证的准备阶段主要作好以下工作:行政机关确定组织听证后,应当指定听证主持人,确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必须是行政机关中非直接参与本案调查的人员。然后,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主持人等事项,并将听证的有关事项通知本案的调查人员。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当制作笔录,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后,告知当事人阅读听证笔录或者由书记员向他们宣读听证笔录,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听证程序结束后,由听证主持人将听证笔录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为作出有关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二、为什么还要进行执行听证程序执行听证是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或者案外异议人,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参照民事诉讼庭审程序)听取当事人陈述,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2023-06-06
    279人看过
  • 破产申请听证程序
    一、破产申请听证程序(一)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委托送达或者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三)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两日内确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在听证举行的七日前,将载有下列事项的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听证人员的姓名;4、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5、告知当事人准备证据、通知证人等事项。听证通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印章。(四)听证人员在听证预备阶
    2023-04-24
    130人看过
  • 行政机关依照什么程序组织听证
    答: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听证:(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023-05-30
    93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听证程序是什么
    1、听证的适用范围根据本条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都必须听证,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的听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l)公安机关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吊销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单位已经取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证书,以取消或者禁止被处罚人从事某种活动的特许权利或者资格的处罚。比如,典当、公章刻制、旅馆等特种行业许可证、保安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购买或者准购证等。2000元以上罚款,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200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根据本法第118条“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的规定,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2000元罚款的,也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听证的适用范围。由此可见,听证主要适用于一些对被处罚人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行政决定。行政拘留作为一种最严厉的
    2023-06-28
    37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听证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分为几种?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4-27
      (一)一般规则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 一般程序分为听证程序和普通程序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8
      (一)一般规则 1.必须首先查明违法事实才能给予行政处罚。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主要指了解权、陈述和申辩权、听证权和其他权利。 (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叫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 什么是缺乏听证程序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3
      既然行政拘留涉及的是公民基本权利自由权的处分,那么在适用行政拘留的过程中应该尤其谨慎,并且给予公民充分的程序性救济权利,如可以赋予行政相对人要求进行听证的权利。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听证制度的发展顺应了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民主化趋势,也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