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业委会诉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3:30:16 449 人看过

为正确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告知行为;

(二)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予以拒绝的;

(四)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案卷材料,行政机关告知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告知其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对行政机关的答复或者逾期不予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作出答复的机关为被告;逾期未作出答复的,以受理申请的机关为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机关为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组织为被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答复依法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

(二)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系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

(三)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的。

第五条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因公共利益决定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被告应当对认定公共利益以及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被告拒绝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举证和说明。

被告能够证明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请求在诉讼中不予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原告能够提供该政府信息系由被告制作或者保存的相关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被告以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为由不予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对特殊需要事由作出说明。

原告起诉被告拒绝更正政府信息记录的,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过更正申请以及政府信息与其自身相关且记录不准确的事实根据。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应当视情采取适当的审理方式,以避免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政府信息。

第七条政府信息由被告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保管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政府信息已经移交各级国家档案馆的,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不予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九条被告对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拒绝或者部分拒绝公开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被诉不予公开决定,并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公开。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被告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申请人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提供。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可以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判决被告限期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被告依法应当更正而不更正与原告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更正。尚需被告调查、裁量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答复。被告无权更正的,判决其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

第十条被告对原告要求公开或者更正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答复。原告一并请求判决被告公开或者更正政府信息且理由成立的,参照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被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原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且不存在公共利益等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并可以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根据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政府信息尚未公开的,应当判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诉讼期间,原告申请停止公开涉及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开该政府信息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公开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暂时停止公开。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已经履行法定告知或者说明理由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依法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或者依法不属于被告公开的;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经向公众公开,被告已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的;

(三)起诉被告逾期不予答复,理由不成立的;

(四)以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为由反对公开,理由不成立的;

(五)要求被告更正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理由不成立的;

(六)不能合理说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系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被告据此不予提供的;

(七)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且被告已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的;

(八)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在诉讼中不能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这些如果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暂时公开,并提出诉讼,维护原告的权利不受到侵害。“政府对业委会诉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的相关内容为您整理到这,本站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详细的解释相关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1、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2、要有明确的被告,被告要正确;3、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4、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一、供应商欠钱的起诉程序供应商欠钱的起诉程序为,债权人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二、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经过起诉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裁定几个基本的程序。1、起诉和受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023-03-14
    243人看过
  •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八个大类,包含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重要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公开形式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同时以报刊、广播、电视或资料索取点、办公楼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具体规定(1)办公室负责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处理市场服务中心日常政务工作,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缮印、印信的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各类文件的收发
    2023-06-01
    417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什么?
    我国为了建设阳光政府和透明政府规定的是各级政府都需要有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方面是很广的,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有的事情是规定的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允许公开的方面有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允许公开,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允许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其中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第一个层次,便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从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和谐性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与国家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三方面的立法相协调、同步。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既制定了《信息自由法》,规范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又制定了《隐私权法》和《贸易秘密法》,明
    2023-04-19
    389人看过
  • 扶绥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为切实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本制度所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方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除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本制度所称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包括行政机关已确认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和行
    2023-06-02
    311人看过
  • 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1.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八个大类,包含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重要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表述。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本机关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公开形式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同时以报刊、广播、电视或资料索取点、办公楼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具体规定(1)办公室负责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处理市场服务中心日常政务工作,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服务工作;负责缮印、印信的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各类文件的收发
    2023-06-01
    452人看过
  • 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什么?
    我国为了建设阳光政府和透明政府规定的是各级政府都需要有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方面是很广的,但是政府信息公开有的事情是规定的不允许公开的。信息公开不允许公开的方面有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允许公开,涉及国家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允许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其中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围: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第一个层次,便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的范围。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从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和谐性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与国家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三方面的立法相协调、同步。如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既制定了《信息自由法》,规范政府的信息公开行为,又制定了《隐私权法》和《贸易秘密法》,明
    2023-06-03
    23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0
      有哪些呢的解答,公民可以到政府网站查看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每年政府各部门都会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其他时候政府各部门也要及时将可以公布的信息发布到政府网站和政府部门门户网。
    • 东莞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6-04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东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22
      有哪些呢的解答,公民可以到政府网站查看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内容,每年政府各部门都会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其他时候政府各部门也要及时将可以公布的信息发布到政府网站和政府部门门户网。
    • 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7
      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是《规定》实施效果的有效保障。找律师网解释根据本文第一部分数据统计分析,2004年-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案件数量和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案件占总案件数量比例增长很快,以及2004年-2007年上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情况,上海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远高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相对人选择行政复议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