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土地使用证与分家协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0:20:27 242 人看过

在分家一开始的时候用,以后就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处理了,有一户一地的规定限制着,不会有两个家庭符合规定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一、合肥确定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年税额每平方米3元—15元

从合肥市地税局了解到,合肥市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经确定,共分五等,年税额每平方米3元—15元,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因税额标准调整而引发的2007年、2008年上半年税款补缴工作已经展开。据介绍,合肥市区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共分五等:环城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一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环城路以外、一环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二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不含四等区域)及新站试验区二环以内的应税土地面积为三等,每平方米年税额7元;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新站试验区二环以外的应税土地面积为四等,每平方米年税额5元;合肥市区二环路以外的应税土地面积(不含三等、四等区域)为五等,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按工作安排,因税额标准调整需要补缴2007年度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申报补缴税款;需要补缴2008年上半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于下半年土地使用税征收期(10月份)一并结算入库。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已被纳入征税范围,同样遵照此安排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从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证券公司怎么承销股票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承销股票:股票代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的方式。股票包销。指发行公司和证券机构达成协议,如果证券机构不能完成股票发售的,由证券机构承购的股票发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
    2023-07-21
    390人看过
  • 免税情况下的土地使用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1、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其原有场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
    2023-07-04
    104人看过
  • 购房协议与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
    购房协议与土地使用证规定是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的证件是否齐全,这其中就包括有土地使用证。在签定购房协议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按规定入住70%以上才能开通燃气,之前开发商要免费提供液化气灌。3、延期交房:开发商《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
    2023-02-18
    362人看过
  • 在没有租金的情况下使用土地时,谁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全体缴纳当事人。第二,哪些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公园、名胜古迹、寺庙、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用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铁路、机场、港口、车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水果生产基地、个人非经营性建设住房用地等免征土地使用税。为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批准修缮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地,给予10年的免税。根据税法规定,建筑业企业可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包括:(1)经批准复垦重建的土地和废弃土地,自使用当月起5年至10年内免税。复垦复垦用地和废弃重建用地,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税务局确定,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期限内。(2)企业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
    2023-05-08
    103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二、出让土地赠与他人要办什么手续1、土地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经地税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提交赠与方的赠与公证书原件和受赠方的受赠公证书原件;或提交赠与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1份)。4、1:1万位置示意图(1份)、实测用地宗地图(2份)。5、土地评估书(住宅用地在交易所窗口或镇区国土资源分局进行免费电脑化评估)。6、申请人身份证明。(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属企业的,提供工
    2023-06-22
    35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土地使用税有返还吗
    1、减免退税,详见税政处发布的减免汇编2、误收退税、土地认定面积有误或者认定开始征收时间有误,或者企业自行申报错误甚至是税务机关录错,都有可能造成多征税款退库。3、结算退税,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期内已全额缴纳全年额度,比如3月9月申报期,9月已申报足额,但10月单位注销清算,剩下的3个月属于多征,在清算过程中可以退库。4、还有一些非正常的退税,比如土地被土地储备中心因为各种原因收回,土地因为地理、政府、社会的一些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使用但的确已经征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酌情减免退还,但这个不一定是退税形式,大多数情形是财政返还形式。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
    2023-02-18
    256人看过
  • 集体土地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集体土地赠与协议需要公证吗集体土地赠与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法律没有规定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必须要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赠与人、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2.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3.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原件。4.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代理人应提交有监护权的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果公证是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三、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发生纠纷如何处理集体土地赠与协议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2023-04-24
    2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分家协议是否具有效力?
    一、土地使用证的分家协议是否具有效力?家协议书属于民事合同,只要是分家协议不违背法律规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二、分家协议怎么写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约人的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五)见证人姓名,见证人不是必须的,可以自愿设立;(六)立约人、证人签名和手印;(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三、分家协议书协议人:(1)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2)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2023-06-03
    377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划拨呢?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023-05-03
    380人看过
  • 医保卡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
    1、社保断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情况首当其冲就是“断缴”的情况了。在停保的次月开始医保就无法进行报销了,但是社保卡内的余额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是由于单位过失而导致的没有及时参保,须由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按照合同日期进行补缴。注意啦:断缴不超过3个月,补缴后次月生效;断缴超过3个月,以自由人形式续保后需要6个月的等待期期,这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如果断缴超过3个月后找到新单位有单位给您进行续保,那么下个月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药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在所有的药品中并不是所有的药品都可以报销,下列就是医保不予报销的药品: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保部门规定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3、应从
    2023-05-09
    4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使用信用证
    一、什么情况下使用信用证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或付款的一种方式,那么,只要涉及国际贸易的结算或者付款,就会涉及信用证,当然,还有其它结算或付款方式,比如电汇、托收等等。是否需要每次进口都需要开立信用证,这要看你们与卖方的如何约定付款方式。如上所述,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结算或付款方式,是解决卖方怕交货后得不到买方的付款,而买方怕付款后卖方不交货这样一种矛盾,而通过引入银行信誉来保证卖方交货后可以从开证行得到付款的保证,而不必担心买方不付款;而买方也不必再担心卖方不交货——如果买方不交货,就不能够取得信用证规定的相关单据,也就不能够从银行得到货款,也就等于买方拿不到买方的货款——这就是信用证在促进贸易方面的主要作用。开立信用证需要提交买卖合同,以及需要买方(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并与银行签订相关的开证合同,向银行缴纳开证保证金。如果开证申请人在银行有开证或综合授信,那么,可以指缴纳一定
    2023-06-06
    2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哪些情况下应缴纳?
    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实际使用人缴纳: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第四条规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
    2023-04-18
    69人看过
  • 赠与房产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1.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2.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有哪些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二、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期限是多长时间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
    2023-03-08
    234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是多少?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
    1、土地出让金是多少?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向土地使用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土地出让成交总额),或者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时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金,或者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投资的原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房屋拆迁前是业主自有房屋,安置房出具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无产权证出售房屋属于违法行为,但国土房产局不参与裁决。2。如果房子是公房,拆迁前居民在租房,房子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经从单位购买,安置房的产权证是业主的名字,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支付土地转让费。
    2023-05-08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从合同
    词条

    从合同是指在法律上与主合同相互关联,并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的合同。 从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在主合同成立后,其从合同才成立,而且其存在是作为主合同的辅助成分,受到主合同的制约。... 更多>

    #从合同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证在哪种情况下需要注销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5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4、县级以上单位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
    • 土地使用证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继承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5-31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能不能继承要根据去世者如何拥有土地继承权的方式来判断。如国有以及基地使用权是不给予继承的。而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并且除了可以继承土地的使用权还可以继承土地上所有附作物的使用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
    • 农村土地使用证什么情况下需要四邻签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土地使用证四邻不签字应该和邻居进行一个非常友好的协商,这样的话可以为自己争夺出更多的权益,办理土地使用证,四邻不签字,也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如有邻居拒绝签字,可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办法处理: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违
    • 在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交土地使用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30
      企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国有土地的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取得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拍卖、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一次性买断该块土地若干年的使用权;另一种方法是以租赁或按月缴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这两者都需要缴纳费用。
    •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情况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1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