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依法登记的夫妻,均可享10天婚假;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以上的,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均可享受基础产假158天的待遇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这是新修订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内容,与原条例相比,辽宁省婚假和产假的时间及适用对象发生了的新变化,扩大增加婚假7日和增加产假60日的适用对象。将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将增加产假60日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晚育职工扩大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
近日,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处长赵晓光向《法制日报》记者解读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赵晓光表示,辽宁省原有条例在生育政策等方面与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符,并且在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等方面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赵晓光介绍,辽宁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条例实施以来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此次修改共九条,结合辽宁省近年来人口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重点修改有关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条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一是将单独两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两孩政策,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明确了夫妻在两孩以内的生育自主权。二是修改再生育的条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对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由于现实生活中再生育子女的情形比较复杂,立法中难以完全列举。为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本精神,按照依法管控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设置了兜底条款,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改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一是调整再生育审批权,将再生育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切实落实简政放权和便民服务的要求。二是强化了老人老办法奖励措施的落实责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针对一些单位落实奖励政策不力的情况,增加一条,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的奖励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落实责任,保护独生子女家庭的权益。
-
新公司法修改内容解读
382人看过
-
公司法修改内容的解读
211人看过
-
辽宁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包括什么?
50人看过
-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389人看过
-
辽宁省征地补偿新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423人看过
-
政策解读:修改《拆迁条例》别只让城里人享公平
240人看过
婚假一般指的是员工本人结婚依法可享受的假期。法定的婚假为3天。 婚假是员工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其所在单位如数支付工资,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一种对员工的精神抚慰,同时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更多>
-
四十四条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内容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9单位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当事人所在单位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单位不履行协助管理义务或者严重违反本条例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修改内容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1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7条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4非法倒卖、变卖、销售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法所得在二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千元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修改内容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9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选配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城市社区组织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