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不成立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5:02:45 201 人看过

买卖合同不成立,是指买卖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买卖合同不成立,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不成立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一、如何维护缔约过失责任

(一)返还财产。即因缔约过失致使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全部返还给受损失一方。如果双方均已给付财产的,应由双方相互返还,剩余部分由缔约过失方再作返还。

(二)折价补偿。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缔约过失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已毁损、灭失而不能返还或因情势变迁已没有返还必要的,应对该财产按当时国家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予以折价补偿,以弥补以方所遭受的损失。

(三)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方式中适用最广的责任形式。当事人一方因缔约过失,不论是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还是被变更或被撤销,只要给对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应依法予以赔偿,以填补相对方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的损失,是指元过错的当事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对方缔约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而千百万的损失。这一责任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合并适用。

(四)各担其责。即缔约双方如果都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均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样品买卖的特性是什么

1、样品是对标的物品质的约定。在样品买卖中,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必须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它是以样品来确保标的物的品质,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品质相同为生效条件,也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与样品不同为解除条件。

2、样品买卖须有样品存在并明示为成立。样品须在订立合同时就已存在,并且当事人须将这种存在订明于合同之中,如在合同中写明“以样品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写明“按样品买卖”等。虽经出卖人向买受人提示样品,而并未将样品约定作为买卖合同的条件明示于合同之中,则不成立样品买卖;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出卖人在履行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提供样品,也不构成样品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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