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承诺送股权,上市后又反悔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0:42:47 498 人看过

上市前,某公司股东王某承诺要赠送公司董秘林某该公司4万多股股权,上市后却反悔了。为此,林某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根据协议约定,予以履行。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应将其所持公司个人流通股262010.88股过户给林某,同时还要支付上述股份对应的历年分红款55495.36元。

林某诉称,其所任职公司三位原始股东邀请自己担任董秘时同意给予一定的股权补偿和激励。协议签订后,自己也尽职尽责,勤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正式挂牌上市后,在36个月的解禁期结束后,王某至今未履行上述义务。由于协议约定的应由王某给付的45488股已扩股至262010.88股,因此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将其所持公司个人流通股262010.88股过户给自己,另外,王某还要支付上述股份对应的历年分红款5万多元。

王某答辩称,自己虽然曾答应赠送股权,但是,自己与原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无偿赠与合同关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时,林某所任职的公司谋划上市,股东王某等三人与林某约定,公司拟在条件成熟时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丙方(三位原始股东)承认乙方(林某)的价值,并同意给予林某一定的股权补偿和激励,约定林某应邀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具体日常事务等相关工作。为此,双方签订协议书,在关于“乙方(林某)薪酬与补偿激励”约定方面,为激励林某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尽责尽力,公司的三位原始股东同意向林某补偿其所持有的公司IPO上市后股份中的一部分,同意将所合法持有公司IPO上市后合计15万股补偿给林某。

另外,协议还约定,林某要在三年任期内勤勉尽责,尽力完成公司董事会授权交办的工作事项,促进公司尽快上市或符合上市要求。如果公司未能完成IPO或林某未能勤勉尽责,则林某不享有补偿赠送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权利。

签订这一协议后,林某先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并帮助公司顺利上市。但是,此后仅有两名原始股东先后兑现承诺,王某却没有按照之前约定将相应的股份转移给林某。2015年8月,王某还向林某发出撤销赠与通知,告知林某,上述股份不再赠送给林某。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协议书的目的在于促进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为公司原创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王某等人,自愿按照协议约定给予林某相应的股份激励和补偿。虽然在协议书中使用了“赠与”一词,但是根据协议书约定,原始股东在享有因公司IPO上市所带来的自身股权价值大幅增值的利益的同时,应当向林某补偿赠送相应股份。可见,林某在协议中并非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三位原始股东也并非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三方权利和义务均是对等的,并不符合赠与合同的特征,应当认为是公司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股权激励协议。王某应当履行合法有效的股权激励协议。

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股权激励”与“赠与”合同有区别

这起案件的难点就在于股权激励合同与赠与合同的区分。思明区法院法官李-莹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界定股权激励合同与赠与合同。

首先,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通常是生活中有着密切关联的亲属朋友关系,或者是赠与人出于良好的个人品德和社会责任对公益活动或受困对象实施赠与。而该案中公司或其原创股东,与林某之间并非亲友关系或公益援助关系,显然与赠与合同应具有的情感基础无关。

其次,赠与并不存在从受赠人获得对价的目的。而该案中公司的原创股东订立协议的目的,是通过林某的工作使得公司实现IPO上市、股东的股权获得大幅增值,这种安排显然是一种交易,与赠与是无偿合同的法律特征不符。

最后,赠与的本质及目的决定了赠与是单务合同。而该案中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均是相互的,林某不仅享有权利更应履行相应的义务,且构成协议各方之间的对价,显然与赠与的单务民法典律特征不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既然承诺了怎么又再反悔
    承诺了反悔的方式是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撤回承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承诺期限内反悔的,其承诺的撤回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一、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1、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可以撤销要约;2、如果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的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二、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吗?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的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
    2023-03-08
    197人看过
  • 承诺聘用又反悔,违反约定要赔偿
    收到新单位聘用通知书的陆小姐,辞去了原单位的工作,不料去报到的前一天却接到录用单位撤销录用的电话通知。今年9月18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上海新世界进修中心赔偿陆小姐经济损失2.4万元。陆小姐原在一家装饰材料公司工作。2007年12月14日,她接到上海新世界进修中心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聘用通知书。通知书上详细告知报到日期、时间、地址及电话和联系人,并概括列明陆小姐的职位、部门、试用期及月薪等具体条款,另在报到须知中载明: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我们希望您尽快办妥您现公司的所有辞职手续。陆小姐仔细阅读了聘用通知书上的所有内容后非常高兴,第二天就向原公司提出辞职,并当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原公司也出具了退工证明。就在准备第二天去新单位报到的时候,陆小姐接到进修中心撤销录用的电话通知。陆小姐当即对进修中心的做法表示反对。陆小姐按聘用通知书的规定时间报到,进修中心拒绝为她办理录用手续。次日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如何处理?
    一、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怎么处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的,员工本人可以在用人单位做出同意决定前变更或撤回。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决定的,则不能再反悔,有证据证明是受欺诈、胁迫等而辞职的除外。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作出同意决定的,既发生法律效力,员工此时不能反悔,辞职申请无法收回。当然,也有例外情形,即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以继续留下的除外。二、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
    2023-04-16
    358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又反悔能上诉吗
    一、协议离婚后又反悔能上诉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如果是通过,且已办完了,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二、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领取离婚证前
    2023-04-27
    491人看过
  • 在承诺赔偿之后反悔,如何提出有力的反驳?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反悔又以原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当事人坚持诉讼的,应当要求其增加变更、撤销调解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时,首先应当审查该赔偿协议的效力及是否存在变更、撤销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撤销情形的,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存在变更、撤销情形的,应当进一步审理并依法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件并不存在变更、撤销情形,实际上赔偿协议难以撤消。调解书已生效又反悔的怎么办不能反悔的,否则会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字即生效。经法院调解所达成的生效调解书的效力相当于法院判决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23-08-11
    395人看过
  • 根据规定口头承诺又反悔有效吗
    承诺有效,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口头承诺的存在,口头承诺后又反悔属于违约的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口头承诺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二、口头承诺又反悔违约纠纷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1、应迅速、及时地收集证据。迅速、及时是对证据收集时间方面的要求,我国的行政法律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办案的期限,这些期限实际上是最低限度的要求。离发案时间越近,物品、痕迹就容易找,当事人或证人对案件事实的记忆也越清晰,表达也会越清楚。2、注意证据的全面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更好的证明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收集证据的进行不得有违法侵权等行为。要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侵犯他人的
    2023-04-12
    177人看过
  •  购房后反悔:如何处理?
    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改变主意不想购买房屋,可以与卖方协商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违约方在解除合同后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在支付购房款后改变主意不想购买房屋,他们可以与卖方协商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过,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约定,否则违约方在解除合同后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能 否 与 卖 方 协 商 解 除 购 房 合 同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解除购房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后,合同解除的效力即产生。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那么,如何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呢?首先,一方可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
    2023-10-08
    147人看过
  • 承诺赠予后可以反悔吗?
    承诺赠与后是可以反悔的。首先,如果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不能适用。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出现以下情形的可以法定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一、房产赠予未过户能否撤销赠予房产赠予未过户能撤销赠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车赠与协议书可以撤销吗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
    2023-03-14
    278人看过
  • 送人股份后还能反悔吗
    1、赠与股份后能否撤销分以下情形:(1)如果股份尚未完成交付登记的,可以撤销;(2)如果股份已经完成交付登记,原则上不能撤销,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股权赠与的类型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
    2023-02-28
    455人看过
  • 签了解除劳动协议后员工又反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自此,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反悔都无效。但是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无效。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时,该协议可申请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特征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023-06-21
    216人看过
  • 股权被冻结上市公司股权质权该如何行使?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办理质押登记后,法院又要求办理司法冻结,此时该如何处理?如果还可以办理司法冻结,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权又该如何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法释[1998]15号)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第91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第9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第94条规定: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023-06-09
    429人看过
  • 认罪认罚后又反悔怎么处理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反悔。办理认罪认罚的案件必须要确保他的认罪认罚是自愿的。对侦查过程中是否自愿认罪,他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刑讯逼供这类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必须加强法律监督,作为重点的审查内容。同样,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在法庭上仍然是要向被告人告知诉讼权利,明确他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同时重点审查他认罪的自愿性和认罪过程的合法性。如果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刑讯逼供这类的手段造成认罪的,一是要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认罪的供述是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使用的。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现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程序及从宽量刑均有规定,但都散见其中,未成体系。如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第三百九十二第二
    2023-02-07
    427人看过
  • 放弃继承承诺书反悔
    一、签了放弃继承能反悔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而且,恢复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提出,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处理完毕,成为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法律明确规定是不予承认的。二、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
    2023-03-08
    226人看过
  • 放弃债权承诺书能反悔吗
    依法做出的放弃债权声明书一般不能反悔,但是有符合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民法典中抵押合同如何撤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023-03-12
    33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承诺赔偿却反悔该如何反驳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9
      1、承诺了赔偿又反悔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后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提起诉讼。2、
    • 如何反悔撤回承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作出承诺后如果反悔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 上市公司股东的承诺,股东的股权应该怎么确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原来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比,和上市时新发行股票的多少来决定的; 例如:公司原股本1亿股,你持有3000万股,30%的股份;公司上市时新发行5000万股; 上市后,你仍然持有3000万股,但股权变成3000万/(1亿+5000万)=20%。
    • 承诺赔偿又反悔是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1、承诺了赔偿又反悔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调解后达不成调解协议的,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提起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
    • 承诺赠送一半房产他事后反悔但晚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李某在离婚时承诺赠送一半的房产,事后反悔了,但被法院判必须履行承诺。前天,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李某与妻子小王离婚时,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屋,办理离婚手续后,李某自愿将属于自己的50%房产权,赠送儿子(跟妻子生活)拥有,并协助办理变更手续。但是,两人离婚后,李某一直未按协议约定将产权变更登记至儿子名下。随后,妻子小王诉至厦门思明区法院,请求判令李某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