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和手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34:12 298 人看过

小股东权益有以下保护方法:

1、完善股东的知情权,询问董事和监事的权利,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够监督其;

2、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损害小股东权益,对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强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规定经理不履行维护小股东权益义务的救济措施。

构建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体系

在分析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原因、伦理基础及综合平衡各公司参与主体利益的基础上,着眼于公司法的完善与改进,以实现小股东权益的全方位保护为目的来研究保护措施,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的合并、分离、收购等方面梳理这些措施以实现体系化、全面化,而不致挂一漏万。

(一)在公司治理结构视角下

在公司治理结构视角下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可从股东及股东会、董事及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三个方面来论述。

1、从股东及股东会来看

我国公司法应完善小股东权利的体系:我国公司法除应继续维护股东的表决权、查阅权、监督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利息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股优先权、股份买取请求权、转换股份转换请求权、股份转让或质押权、股票交付请求权、股东名义变换请求权外,还要完善股东的知情权,对董事、监事的质询权:强制控股股东披露其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使小股东能对其进行监督。现行公司法110条规定了股东对公司经营质询的权利,但为有效实施之,公司法应将其规则具体化,一方面,应将质询事项限于股东大会的目的事项,并规定董事、监事的相应说明义务;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股东滥用质询权,规定在何种情形下董事、监事可以拒绝说明;

2、从董事及董事会来看

我国公司法除了要加强董事会对执行董事、经理的监督,改革董事会的结构,增添反映小股东利益的董事,增加董事会会议的法定次数外,还要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规定董事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董事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重大过失损害小股东权益应对小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建立独立董事的能力建设机制和选拔机制,明确独立董事的问责机制,建立独立董事的利益激励机制。二是采纳累积投票制。当董事会面临股东集团之间的严重利益冲突时,倘若小股东集团在董事会没有一席之地,就会在公司的各项政策中没有充分的发言权,该制度使小股东将其代言人选入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大股东与小股东间的利益关系。股东累积投票权是指股东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参加选举董事或监事的权利。鉴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开始运作的时间不长,小股东权益保护十分脆弱,公司法对之应采取强制主义态度。

3、从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来看

我国公司法应强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规定经理不履行维护小股东权益义务的救济措施。

(二)在公司资本制度视角下

我国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视角下完善保护小股东权益之保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1、实行折中授权资本制

我国的公司资本制以强制性规则为主,其主导思路是倾向债权人利益的保障,这种资本制模式欠缺合理控股股东滥用权限的机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权限的法律限制弱化,尤其是受托人义务与责任规制的弱化,无法切实保障小股东的权益。折中资本制模式下,有条件地允许减资、股份回购、股份回赎异议股东评估请求权的运作,为投资退出开辟了附有条件的空间;所以,根据我国公司法实施的经验教训和我国公司运作的状况仅仅为保护股东尤其是小股东权益就应当在公司法修改中采纳折中授权资本制。

2、有效遏制公司资本的空洞化,贯彻资本维持原则

首先要关注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事先约束;其次要防止公司资本的不当流失进行过程监控,须遵循股东不得退股或抽回出资、亏损或无利润不得分红、.公司一般不得回购自己股份等原则,对变相抽回公司资本或掏空公司资产的行为需特别防范。第三要构筑保护公司资本充实的安全网以进行事后救济,当公司股东利用各种手段掏空公司资本或公司董事为牟私利而致公司资产受损,股东或董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采用衡平次位原则恢复以借款形式进行的投资等。

3、完善股权退出机制

小股东除可在股票市场上转让股份外,当其认为股东会决议对自己的利益构成或可能构成侵害时,应享有收买请求权,公司或控股股东应当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赋予小股东通过诉讼手段最终实现该权利的权利。

另外,还应加强公司合并、分离、破产、解散等过程中的小股东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备指南
    小股东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小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小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小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小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小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小股东的权利有知情权、资产收益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新股权、退股权、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决议撤销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2023-06-30
    140人看过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必备知识
    从这些小股东的权利角度进行考虑,明确扩大这些小股东的权利内容,限制控制股东的某些权利,完善相关法律机制以增加小股东行使权利的效果和效力,有利于确保小股东能够主动和积极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实行其自我权利的保护与行使,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公司的良性化运作。企业中对于小股东合法权益是如何保护的企业通过下列措施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1、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2、保证股东可自由地转让股份权利。3、中小股东有席位保障及话语权。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7、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一股一表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023-07-02
    264人看过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性有哪些?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重要性:1、从股东决策权来说,大股东拥有控股权,小股东处于弱势地位。《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所以说公司股东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特别是《公司法》也弘扬了股权平等原则更是体现了这一点。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股权平等的方式并不能完全体现,因为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多数情况下,公司议事当中是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所谓资本多数决,它的运用虽然可以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运行,也体现了股东平等原则的内容,但却使股东民主丧失了基础,在实践中大股东的意志上升为公司意志,而小股东的意志就变得毫无意义,虽然他们在公司的人数众多,但是他们在资金数量以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对他们的权利保护是有必要的。2、从公司的管理来说,小股东普遍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虽然《公司法》明确了股东管理公司的权利,其中包括小股东,但在实
    2023-06-05
    113人看过
  • 保护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公司法》修订专家组成员、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江平日前在第一届上海法学会论坛上谈到,修订后的公司法有两大亮点:给了公司更多自由空间,对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更加有力。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公司法》进行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公司法》开始实施。给了公司更多自由空间江平说,新《公司法》降低设立公司门槛。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门槛明显降低,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降低到500万元,设立股份公司不再需要国务院或省部级部门批准。他认为,降低设立公司门槛透露了三个重要信息:设立公司的门槛低了,风险要由与公司打交道者自己决定;看一个公司的信用,不能只看注册资本,交易者还要看交易对象交易时资本和总资产;虽然注册资金的门槛降低了,但是出资不实的刑事、民事责任没有改变。新《公司法》将非专利技术排除出出资形态,并在列举出资形态后加了一个
    2023-06-05
    164人看过
  • 小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权益
    公司法的核心是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利益,股东问题的核心是权利平等。可以保障实现这一原则的措施,其中一些已经在新《公司法》中有所体现:第一,禁止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如因关联关系造成损失,要赔偿损失;第二,持异议少数股东有退股权;第三,公司为奖励职工,可以在股票市场买回部分股票,但是不能超过5%,必须在一年内脱手,否则会形成公司自己持股的情况;第四,遇到严重困难的前提下,只要有10%的股东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第五,用累计投票制代替比例投票制,这样可以确保小股东集中选举一人或若干人,拥有自己的代言人。
    2023-06-09
    329人看过
  •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此次退市制度改革提出了包括实施主动退市、明确欺诈发行要强制退市等措施,A股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进一步得到完善。业内人士表示,对因重大违法行为而退市的民事赔偿还应进行更妥善安排,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此次《退市意见》中,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作为退市制度完善要考虑的重点问题之一。强化公司退市前的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主动退市公司决策程序,完善异议股东保护机制,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等。有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问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不过,由于投资者举证困难,诉讼成本相对较高、周期较长,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以XX为例,2013年4月,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等多项罪名被云南省高院判处1040万元罚金。从2011年8月XX被提起公诉开始,该案件历经
    2023-06-09
    5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小股东和股东要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
    • 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股权平等原则是贯穿各国公司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具体是指所有股东按所持股份的性质、内容、和数额平等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免受不合理的不公平待遇。它使股东权利保护的最基本原则。然而因持有股份数量的不同,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和支配力也不同,由此便会产生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中小股东由于其地位、控制力有限,往往在这种冲突中处于劣势地位,遭到大股东的利益侵害,处于公平正义的考虑,法律应当
    • 小股东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权益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4
      小股东一般是指公司中持股较少、不享有控股权因而处于弱势地位的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
    • 要如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10
      通过下列措施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1.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2.保证股东可自由地转让股份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中小股东有席位保障及话语权。
    • 如何保护小股东权益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27
      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对于股东利益有重大关系的特定事项,在股东会的多数决议成立的情况下,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买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股份,在公司拒绝回购时,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强制公司收购该股东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