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刑罚统一执行体制,不仅能解决现行分散型刑罚执行体制带来的积弊,更是中共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刑罚统一执行体制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执行主体的统一,多元化和分散化的现行刑罚执行主体需要统一梳理并整合。刑罚统一执行主体的确定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宪法问题。必须解决刑罚执行权的权力属性定位问题,才能准确地将刑罚执行权统一赋予特定的国家机关。
以宪法和行政法为视角,刑罚执行权是行政权中的司法行政权,是兼具司法特征的行政权,刑罚统一执行权统一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具备宪法上的合理性。完成刑罚执行一体化的任务,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执行机构的并转重组;二是执行权力的梳理重整。这两个问题的解决路径可以概括为:两个转隶、两个剥离和七项重组。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将带来公安机关破案率降低、财产刑执行难度增大、监狱押犯数量增多等执法风险,直面风险,沉着应对,既是刑罚执行一体化改革的应然选择,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一、刑事处罚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执行刑罚的失职罪一般怎样判
115人看过
-
死刑执行后,怎样处罚
275人看过
-
死刑执行刑诉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235人看过
-
罚金刑罚的执行方式和优化建议
217人看过
-
没收财产刑罚的两种执行方式具体是怎样的
414人看过
-
量刑规范化具体而言是怎样的
250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行刑一体化与刑罚执行权的新配置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关于如何解决刑罚执行多头化的现象以及在刑事执行中的各种冲突与矛盾,有学者认为,刑事执行制度应当走“一体化”之路。行刑一体化是刑事一体化的理念在行刑过程中体现与延伸。 所谓行刑一体化,是指以统一的行刑法典为基础,在刑事实践活动中,建立统一的、专门的刑事执行体制,对国家的行刑权进行合理的分配,对整个行刑活动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充分发挥行刑的效益。其前提是,应确立统一的行刑法典;其基点在于,应建立一个专门
-
刑事处罚执行主体有什么?执行流程是怎样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3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章“刑罚”的规定,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刑罚的执行主体依刑罚种类也有不同,刑罚执行主体包括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看守所、少管所、社区及罪犯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等。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以下明确规定。 1.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
-
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是什么?具体的过程是怎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3刑事执行检察科的“前世”想必大家都清楚那就是监所检察科,主要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那现在刑事执行检察又是做什么的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刑事执行检察是在原有监所检察工作职责上新增加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
-
最新罚金刑的执行方法具体是怎样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31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
-
数罪并罚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适用制度。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