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不当可否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21:12:09 432 人看过

刑事强制措施不当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侦查机关具有违法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拘留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等情形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应当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来计算。

一、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金标准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冤假错案国家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按照《国家赔偿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除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也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最高5倍)赔偿误工费。致使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须支付残疾赔偿金,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受害人扶养的无劳动能力者,应支付生活费。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也应支付生活费。在符合刑事赔偿条件的情形中,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赔偿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

三、冤枉入狱的人怎么赔偿

冤枉入狱的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情况如下:1、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3、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4、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哪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3.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方法。4.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5.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
    2023-03-25
    441人看过
  • 保安可否实施强制措施?
    保安是不能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我是一个保安,保安队长时常勒索遇到勒索可以第一时间报警,向警察如实汇报情况。公安派出所职责如下: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警察抓人办案的流程如下:1、立案,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2、侦查,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
    2023-08-13
    369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代替刑期?
    强制措施能折抵刑期。有三种强制措施可以抵消刑期,可以折扣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不同的强制措施和刑罚有不同的折扣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刑事强制措施折抵刑期怎么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折抵刑期如何计算,要依据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型和所处的刑罚而定,例如被羁押后,如果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
    2023-07-06
    278人看过
  • 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当事人不在现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应该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坚持不到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可。
    2023-08-02
    60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能否连续使用
    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因同一犯罪事实重复(包括间断重复和连续重复)采取同一种强制措施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同一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这里的“重复”可理解为两种情形:(1)同一机关连续适用同一种强制措施,中间没有间断。(2)同一机关同时采取了两种强制措施(此机率很小)。反过来说,不同的公安司法机关基于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后重复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譬如对公安机关已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后,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同样可以对被告人再次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被滥用,以致变相关押人犯或者变相放纵犯罪。但是对多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要保证被拘传人有一定的生活和作息时间,两次
    2023-02-24
    4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逃逸可否强制措施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四)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五)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六)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取保候审的对象有哪些?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
    2023-06-27
    450人看过
  •  强制措施的正当性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其适用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具体判断,是否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具体适用哪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非强制执行的必要手段,而是国家为确保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要根据犯罪情节来具体判断,是否使用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具体适用哪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其适用范围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些措施的适用范围也有明确规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 犯罪
    2023-08-31
    1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区别
    民事强制措施指的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采取的强制手段。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一、精神病犯罪有什么强制措施犯罪精神病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二、询问这是否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询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只包括有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三、第一次
    2023-03-05
    98人看过
  • 解除强制措施是否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解除强制措施是否书面通知当事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要通知当事人,还要通知执行强制措施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执行逮捕的程序
    2023-06-01
    28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当场实施
    不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报告和批准,仅情况紧急时可以当场实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为:1.报告和批准。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2.表明身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实施时,执法人员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身份。3.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4.告知和说明理由。执法人员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6.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行政强制措施特点1.预防性和制止性。
    2023-08-02
    294人看过
  • 治安刑事强制措施不得使用
    森林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在对外法律文书上加盖林业主管部门的印章。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工作。《通知》指出,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可办理我国森林法中规定的相关林业行政案件,以自己的名义受理、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森林公安派出所以其归属的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名义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通知》要求,对于依法立为林业行政案件的,森林公安机关不得使用治安、刑事强制措施。森林公安民警在调查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应出示国家林业局统一核发的林业行政执法证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森林公安机关必须立为刑事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经批准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需要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作出
    2023-06-11
    424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要求更改吗
    一、刑事强制措施可以要求更改吗1、可以要求更改。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双规是否属于强制措施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五种强制措施,没有规定“双规”。但被“双规”人是失去人身自由的,“双规”是一种强制措施。2、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时间为3日,没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不能延长拘留时间。双规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有权有势,如果不把他们隔离起来,他们很可能串供、毁灭证据,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对贪官污吏需要有特殊的强制措施。
    2023-06-11
    246人看过
  • 刑事强制措施很严重吗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一、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原则1、合法性原则2、必要性原则3、相当性原则4、变更性原则二、刑事强制措施的期限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6、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
    2023-03-24
    104人看过
  •  强制性刑事措施的含义
    强制刑事措施是为了确保刑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在获得国家授权后,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中国的刑事强制措施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依次排序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五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分别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不同情形。强制刑事措施是为了确保刑事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在获得国家授权后,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中国的刑事强制措施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依次排序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五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分别适用于法律规定的不同情形。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全案件、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包括:1. 取保候审: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初步侦查时,要求其提供一定担保人,保证其到案接受
    2023-08-30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查明案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更多>

    #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刑事强制措施是否可抵刑期,强制措施执行期限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4
      在刑事强制措施中,被处以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强制措施可以抵消刑期。管制的刑期,拘留一天抵消刑期两天;拘留一天抵消刑期一天;有期徒刑一天抵消刑期一天。
    •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吗刑事强制措施有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3
      管制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 强制性警械是否是刑事强制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5
      约束性警察装备不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1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监视居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
    •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当事人坚持不到场是否影响行政强制措施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当事人不到场不影响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时候应该通知当事人到场,如果当事人坚持不到场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可。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