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旧采取强制措施。被取保的依旧被取保,中止不影响强制措施的执行。
根据规定如果被告人身患疾病导致无法出庭,从而中止审理的,要是中止审理的期限超过了6个月,并且被告人还是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若是因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审判期间下落不明,从而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的。之后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一、补充起诉重新计算审限
1、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3、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理期限。
4、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从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从新计算审理期限。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对他们作精神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如办案期限。除此之外的其它鉴定期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如果由于鉴定时间较长导致在办案期限以内无法办完案件的,应当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改变管辖的公诉案件,从改变之日起,收到案件的机关重新计算办案期限。
7、中止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8、延期审理的案件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二审判决能上诉么
刑诉二审判决不能上诉,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审理过程中,如何处理刑事案件中止审理?
355人看过
-
在案件审理中,被告的破产案中止后该怎么办
8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翻供的法律处理
36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有哪几种,刑事案件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39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能否请假缺席审理?
10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还能中止审理么?
397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刑事案件中被上诉人是原审被告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3不是的。无论是原审原告还是原审被告,都可以提出上诉,因此被上诉人可以是原审被告,也可以是原审原告。 上诉,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
-
-
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中止审理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
中止审理的民事案件要怎么样处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9拿到判决书之后,按照判决书执行。 如不服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