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的具体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6:44:30 427 人看过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1、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3、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4、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孕妇犯罪一般如何量刑

孕妇犯罪的,根据其构成的罪名量刑,不过在量刑的时候对于孕妇不适用死刑。如果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则可以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不适用缓刑的,那么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孕妇也可以监外执行。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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