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属于民事还是刑事,非法集资的情形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07 01:27:10 64 人看过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如果行为已达到严重情形的时候,是会构成诈骗罪的。非法集资的情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手段获取金额、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等。

一、非法集资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非法集资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诈、诈骗等的手段骗取公众的财产占为已有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集资的情形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情形是:

1.非法集资通常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非法集资,是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3.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4.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5.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三、非法集资案件有哪些

非法集资案件有以商业经营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以资源开发、房地产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以医疗保健为名非法集资案件,以植树造林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以融资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等。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种形式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以下的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
    2023-07-06
    438人看过
  • 金交所是属于非法集资
    金交所不是非法集资。金交所是省级人民政府机构批准设立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其定向融资计划为非公开发行,并对投资人数有着严格限制,不具有非法集资法律特征。金交所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融资类业务、中介类业务。其中在融资类业务中定向融资计划,通常被看作具有吸纳资金的功能,但是金交所只是一个服务型平台,业务上受地方金融办管控。非法集资活动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金交所是非法集资吗金交所不是非法集资。金交所主营业务有以下四类:1、基础资产交易;2、权益资产交易;3、融资类业
    2023-08-02
    484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集资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
    特点:一是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危害: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
    2023-03-12
    341人看过
  • 非法集资怎么量刑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怎么量刑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犯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成立的实体企业,资金的来源主要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资人,一旦出资即成为基金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募集资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用。相对于公募而言,就证券发行方法的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非法集资,是一类罪名的集合。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证
    2023-04-07
    382人看过
  • 亲友圈集资是否属于非法集资犯罪?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业蓬勃发展,资本市场活跃,银根紧缩贷款难,民间借贷业迅速成长,民间借贷业务已悄然占据了借贷业务中不小比重,而且有些借贷利用互联网这一信息传播渠道,打着各种旗号,民间借贷背后可能隐藏的非法集资隐患如何甄别?近日最高院出席公检法联席会议给出了最清晰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罗国良副庭长称,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认定非法集资的必要条件。有的人员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而是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种情形之下,由于集资对象具有特定性,限定于亲友圈或者单位内部人员等有限范围之内,不是社会公众,因此不符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特征。这种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集资。警惕非法集资六大陷阱: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第二种类型是非融
    2023-04-22
    93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类型是什么
    目前,非法集资罪没有独特的准法律概念,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给予回报其特点如下: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集资,包括未经批准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越权审批筹款,即筹款人不具备筹款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投资者偿还本金和利息。除了货币形式外,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III.从社会上未指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的“未指定对象”指的是公众,不针对特定少数民族IV.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和其他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
    2023-05-07
    386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资集,非法集资能赚钱吗?
    非法集资是赚不到钱的,而且非法集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非法集资(根据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集资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2023-04-28
    95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非法集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一、通常什么是个人集资诈骗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二、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集资管理
    2023-03-31
    441人看过
  • 不属于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的是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一、非法集资罪的主要特征1、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
    2023-03-23
    440人看过
  • 非法集资抵押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抵押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如果非法集资情形下的抵押只要购买渠道不合法,尽管抵押人和抵押物的信息资料都是真实的,抵押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也违反法律法规,这种抵押合同就不具备有效性。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相关分类根据《关于进一
    2023-04-28
    466人看过
  • 非法集资在多少万元以上达到非法集资标准,非法集资属于什么犯罪
    一、非法集资在多少万元以上达到非法集资标准个人非法集资在二十万元以上达到非法集资标准,单位非法集资的标准在一百万元以上。个人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达三十户以上的,或者单位变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并且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也将构成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募集资金。二、非法集资属于什么犯罪非法集资属于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此种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三、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行为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一般会被判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6-25
    416人看过
  • 民商易贷属于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拟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拟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10、利
    2023-02-25
    457人看过
  • 非法集资变形复杂,远离非法集资
    私募接棒P2P,成非法集资新外衣“理财您需要吗?我们是公司直投,是私募,非常可靠的项目。”在广渠门附近的一家超市内,在幽长的通道里,经常会有一些发放理财广告的业务员,向推着购物车路过的行人推销理财广告。北京晨报记者暗访其中两家发现,这些所谓的理财公司,更多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互联网平台,其所推销的理财产品并不靠谱。从P2P到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让一个又一个金融产品跌至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次中招的,变成了私募股权。对老年人使劲推销他们不叫P2P改叫“项目直投”了午后,在广渠门附近的超市中,通道里已经有几家理财公司摆摊推销。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小伙子看到北京晨报记者走过时,并没有主动上前推销。相对于记者,他看起来对走在记者后边的白发苍苍的大爷更感兴趣。这位小伙子向记者身后的大爷递上一张宣传单页,“咱们投资的可都是养老项目,您看现在有多少人得糖尿病,我们已经研发出来的药品比其他药品效果更好,您投资这个,
    2023-12-02
    303人看过
  • 非法集资什么情形会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023-06-14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法集资是民事还是刑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5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如你所说,是不构成本罪的。属于一般的民事行为。考虑诉讼成本,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 非法集资罪刑事先于民事是什么意思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3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应以《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定罪处罚
    • 村民集资刻家谱, 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4
      一、村民集资刻家谱,不属于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
    • 非法集资是否属于刑事诉讼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1、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 2、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
    •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集资诈骗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2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中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发案较少。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此种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