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职工还和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0:34:21 130 人看过

企业破产后如果被法院宣告的,职工与原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在该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如果还未被宣告破产的,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暂时还存续。

一、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才算入职,签劳动合同意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从此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交纳各项保险,向员工支付各项福利。而劳动者也从此受企业的规章制度的约束。而入职申请仅是劳动者一方要求签劳动合同成为正式职工的一种方式,如果企业不接受,双方建立的仅是事实劳动合同。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还不上应该怎么样办

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当企业破产后,破产人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三、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需要赔偿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吗?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一)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

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一定任务而终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5、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

6、用人单位因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7、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用人单位维持或提供待遇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的;

4、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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