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有哪些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7:50:35 85 人看过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指在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即在运用哪些管辖规则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法院无管辖权。管辖规则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多数是针对地域管辖,对此,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其态度表明级别管辖亦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而对于裁定管辖能否成为管辖权异议的客体,理论上则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应针对不同的情形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移送管辖的发生有两种途径,一是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依法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二是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依职权审查后认为本院无管辖权,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对于第一种移送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14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也即赋予了当事人对此种移送管辖提异议的权利。对于法院依职权作出的移送管辖,因其是法院的职权行为,为维护法院的权威,有学者认为应禁止当事人提异议。也有学者主张,在实践中法院移送错误的情形还是存在的,应当赋予当事人提管辖权异议,以纠正其错误。笔者认为,对于法院的依职权移送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其管辖,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即以指定管辖作为其救济程序,因此,无须再由当事人提异议。对于指定管辖,大多数学者认为其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的权利,从维护上级法院权威的角度来看,不应赋予当事人管辖异议权。这可避免不同主体行使监督管辖权行为的交叉,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实现诉讼经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法拘禁案的管辖范围具体有哪些
    1、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2、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一、刑事案件中公安局管辖权能转移吗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也可以将管辖权进行转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当前的这起案件属于贪污贿赂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都可以转移管辖权。二、在外省发生的诈骗案能否在本省报警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报案地点应该是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如果是通过网络计算机进行诈骗的,可以地服务器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三、异地报警必须要本人到场吗刑事案件由犯罪地
    2023-03-23
    332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执行法院审理案件范围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是执行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执行法律关系纷繁复杂,执行中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在所难免,救济与侵害理应相伴相随。案外人异议之诉作为一种执行救济,是执行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执行异议之诉超过15天怎么办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所以执行异议不是最长15天,而是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2023-07-07
    469人看过
  • 有哪些主体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
    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主体为本案的当事人。所谓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注意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之前,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之内。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吗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能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
    2023-07-06
    140人看过
  • 仲裁管辖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形式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榆林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规定一、榆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直属、省属、市属、部队企业的劳动争议;2、同级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3、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4、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劳动争议。二、各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三、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本行政区域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2023-07-28
    204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案件管辖体育明星的有哪些范围?
    侵犯体育运动员肖像权案件的特殊性1、体育运动员中的特殊群体——体育明星体育运动员由于其从事的职业较为公开,其行为也大多为人们所熟悉,尤其是国际知名运动员,无论是其姓名、形象还是日常行为,都为人们所熟悉,故可称之为名人。名人人格也是驰名的符号,它的各种特征也可以用作商标,成为商家谋取利益、垄断市场、压抑竞争的利器。有些体育运动员由于其在本体育领域较为突出,或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成绩,因此为大众所熟悉,人们称其为体育明星。明星无疑为公众人物,公众人物,也有人称之为公众形象,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广为人知的社会成员,如著名歌星、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社会公众人物主要指体育、影视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也是民法规定的民事主体中的自然人,享有一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全部民事权利。但他们的知名度超过常人,或者承担的职责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利益,他们的行为关乎到国家、社会的利益或者公众的知情权,因此,人们对他们的关注和
    2023-04-13
    31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有哪些?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3)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7)制止不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含下列权利;(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二、知识产权的制度作用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
    2023-04-27
    479人看过
  • 海域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一、海域所有权的客体范围海域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中国海域使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法。”从这一定义来看,海域的范围很广,表面上看起来是由一定范围内的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组成的,但实际上,所有水体、水面、海床、底土是不可分离的整体,缺少其中任一要素均不能称其为海域。所以,从事海上捕捞、海水养殖、海底石油开采、海上旅游航运等,均属于海域使用的范畴;就同一地段的海域使用而言,同样适用传统民法中“一物一权”的规定。二、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有:1.占有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的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
    2023-06-06
    151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有时对管辖权作出错误判断而受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甚至有少数法院出于地方保护考虑争管辖、抢管辖。为了使案件当事人有机会向人民法院表达其对管辖权问题的不同意见,使法律关于管辖的规定得到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在审判实践中,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对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应当区别而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宜作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他主动参加其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
    2023-05-02
    102人看过
  • 抵押权客体的范围
    抵押权的范围如下:1、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一、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吗(一)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在这样的状态下,抵押物上所负担的抵押登记,对原抵押权人来讲因已经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变得毫无意义。(二)对抵押人而言,继续维持抵押登记势必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尤其会影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妨害抵押人所有权的行使。抵押担保本来是合法设置在抵押物上的负担,它在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同时,妨碍了所有权的行使。在抵押权合法存在
    2023-03-12
    470人看过
  • 代位权客体的范围有哪些,代位权客体规定有什么局限性
    代位权客体的范围有哪些代位权的客体确定为合法的到期“债权”。代位权客体规定有什么局限性从以上的来看,在规定上代位权的客体在形式上似乎具体明确了,但实质上却不然,在具体的理解与中,有颇多疑问。哪些是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如何解释,观点各异。债权人的代位权,应当针对债务人的哪些权利行使,在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值得去探讨。因为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代位权可以行使的权利非常广泛,可以概括为“属于债务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和胜诉条件的关系。实践中掌握此问题应注意: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时,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但应规定行
    2023-04-21
    457人看过
  • 探讨追偿权争议的管辖范围
    追偿权纠纷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追偿权纠纷的追偿范围是什么1、在保证责任追偿权纠纷中,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在合伙债务追偿权纠纷中,一个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
    2023-07-04
    434人看过
  • 减刑裁定的管辖范围有哪些
    减刑裁定的管辖,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再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裁定是否予以减刑。一、诈骗罪判刑后怎么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二、监狱犯人如何减刑监狱犯人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
    2023-06-26
    485人看过
  • 涉恐案件批捕管辖权范围有哪些
    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案件管辖范围的分工执行。2、立案前的审查和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检举、自首、移送、交办和自已发现的违法犯罪材料,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经为不应当立案的,应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复议结果应及时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执行。3、侦查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批准后实施.侦查计划的内容包括:应查明的问题和追查的线索、侦查的方法、步骤、措施、时间、注意事项、参与侦查人
    2023-03-24
    432人看过
  • 本协议的管辖权和适用范围
    1、协议管辖权的适用范围(I)在审判层面,协议管辖权仅适用于一审民事案件双方只能在协议签订时就一审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权达成协议,级管辖权不得变更。依法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的诉讼,应当同意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或者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管辖,否则将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层面的规定,(2)就管辖权类型而言,协议管辖权仅限于具有非专属管辖权的诉讼对于具有专属管辖权的诉讼,《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专属管辖权是根据诉讼标的的特殊性确定的,是强制性的,(三)在表现形式上,协议管辖是一项重要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民事诉讼法》第34条要求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口头
    2023-05-07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协议离婚管辖的具体管辖范围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对方管辖权异议上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查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07
      由于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采取行政化的模式,在实践中引起另外一个争议比较多的问题,即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范围,理论界存在着三种争议观点:一是只能进行形式审理,二是应当进行实体审理,三是折衷观点,以形式审理为主,实体审理为辅。管辖是由案件的纠纷性质决定的,对其性质的界定就成为异议是否成立的关键。事实上,案件的性质总是与其内容相连的,单从表面审查,很难保证其准确性。但是,由于我国对
    • 上诉状管辖异议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9
      申请人,周X宝,男,19XX年X月2日出生,汉族,住YX市XX镇村 申请人于2009年12月5日收到你院已受理原告方X冰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在公告发出之日满60天次日起15内提出答辩(公告发出时间是2009年11月16日)。现根据本案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理由如下: LX市人民法院对本案无权管辖。申请人与原告人的买卖合同关系,没有订立过书面合同,只有是口头协议,
    • 离婚管辖异议范围一般包括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
    • 管辖权异议的处理有哪些,如何处理管辖权异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3-12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