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存在之合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24:32 103 人看过

21世纪人类社会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要素的智力经济,它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传播和使用为基础,以创造性的人力资源为依托,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是不同于以往工业经济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WriteZh(1);经济形态的变化带来了企业观念的变化,突出表现为企业对自身的无形财产知识产权更加重视,重视积累—加大研发投入,重视保护-尤其强调对知识产权特殊领域商业秘密的保护。基于对知识经济中人力资源重要性的新认识,企业开始采取更有力的调控手段以减少人才流动中核心资源流失的可能性,保持自身竞争力。竞业禁止协议WriteZh(2);在现代企业人力管理制度中的普及正是以上社会经济形态和企业观念变化的产物。

本文所论及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指企业(雇主)与劳动者(雇员)通过雇用合同中的专门条款或者采用单独订立合同的形式,约定企业雇员在离职后一段特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对原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既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也包括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与公司法中所规定的竞业禁止不同,它是约定义务而非法定义务,存续于企业雇员离职后的特定期间。竞业避止协议在发达国家的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用人制度中被广泛运用,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对其作出了认可。

一、竞业禁止协议存在之合理性分析

如前所述,人力资源在知识的创造和流转中起着核心作用,对雇员行为的规范乃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必然。但在某些方面加强对雇主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意味着加大对雇员的限制,严重时有碍及雇员生存权之虞,因此如何平衡商业秘密保护中所涉及的雇员、雇主、社会利益,一直是商业秘密立法的重点与敏感点,各国对这个问题都采取谨慎态度,更偏重于维护雇员利益。竞业禁止协议无疑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激进措施,它对雇员离职后的再就业进行了相当严厉的限制,那么为什么这种苛刻的规则得以在社会上存在发展,在不少国家还获得了法律上的承认呢?我们必须看到它的合理性所在:

(一)私法自治原则在雇佣关系中的有限运用

竞业禁止协议存在的理论基础之一是私法自治原则在雇佣关系中的适用,该原则的基本精神在于允许当事人自主地按照理性判断参加社会经济生活,协商确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了对竞业禁止协议里的自由自主有个清晰的认识,同时也为本文后部分将论及的效力问题所需,在这里有必要对雇佣关系进行一些分析。

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融财产性与人身性于一体的特殊民事关系。一方面,受雇人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则为此支付相应的报酬,实质上就是以劳动力为标的商品买卖关系。另一方面,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劳动力的使用权与受雇人人身无法分离)决定了商品的生产、交换只能通过受雇人的亲自劳动来完成。在法治民主社会里,任何自然人首先应当是享有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人,其次才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主体,如雇佣关系中的受雇人。基于受雇人义务的履行与人身息息相关,为保障其这一过程中第一序的人的基本权利和独立性的实现(雇主的商业秘密权为知识产权法所规定,与宪法权利相较只能属第二序的权利,保护强度自然也相应弱之,并不能与之对抗),同时也为了弥补雇佣关系中双方协商能力差别的缺陷(虽然雇佣关系中受雇人与雇主法律地位平等,任何雇佣协议都应当是各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但在现实生活中雇主总是处于强势地位,他们之间的协商能力又总是不平等的),真正贯彻民法平等自愿精神,国家往往对雇佣关系给予高度重视,运用大量强制性规定进行调整,这使得雇佣关系呈现出公法关系的某些特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1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教育事业是否存在竞业禁止?
    前一段时间,对于教育产业化的呼声甚嚣尘上,但反对之声也从未间断。教育部权威人士也明确表态,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把教育产业化作为政策。就是在国外,教育事业,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也都是被作为公益事业来看待并保护的。公共性和公共利益是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最重要的功能和目标。那么,可否以教学内容及方法属于商业秘密而竞业禁止呢?有没有什么考核标准呢?考量竞业禁止约定是否有效在于相关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特殊属性。虽然私立学校的名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它营利的目的,但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却必须要求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不能将其认定为一个商业主体。即使私立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实能对教学活动产生良好的作用,可能为其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但法院在处理时也必须认定其无权垄断这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必须对一些现实存在的利益加以必要的限制。所以私立学校竞业禁止其老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是不可以
    2023-06-09
    391人看过
  •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
    一、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2、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二、竞业禁止的期限竞业禁止的期限是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
    2024-04-17
    215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最多几年
    一、竞业禁止协议最多几年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禁止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禁止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的禁止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禁止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二、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
    2023-06-05
    132人看过
  • 怎么规避竞业禁止协议
    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后,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唯一方式,例如不到限制范围内的单位就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一、竞业禁止协议的注意事项1.要注意限制的行业范围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范围应与公司职员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行业领域。禁止公司职员不得从事相同的行业无异于强迫公司职员在离职后必须转行,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细分的时代,这种禁止危及到公司职员的生存权,超出
    2023-06-25
    277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如何限制劳动者竞业禁止的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应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该范围一般指企业的业务影响区域及行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任意扩大。竞业禁止协议不应禁止劳动者离职后利用其本身所具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来选择职业,更无权禁止劳动者在离职后,使用处于公共领域的技术信息从事工作。否则,一旦对雇员离职后的行为过分限制,就会造成人才流动和就业机会的减少,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这样的协议显然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竞业禁止限制作出合理解释,如果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竞业禁止协议就会被认定无效。
    2023-06-09
    61人看过
  • 拒绝接受竞业禁止赔偿也应遵守竞业禁止协议
    1、拒绝因竞业禁止而获得补偿还需要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一家科技公司开发部经理Chen与该单位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合同到期。科技公司打算与他续约,但陈不愿意。在办理辞职手续时,科技公司发现它与陈签署了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协议同意,陈在辞职后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或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企业工作。作为补偿,科技公司一次性支付给陈1万元;如果陈违反协议,他应向技术公司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意味着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然而,陈拒绝接受1万元的竞业禁止报酬,理由是报酬太低,并在离开公司一周后去了一家与科技公司竞争的公司工作。当科技公司未能与陈进行谈判时,它起诉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恢复了司法公正评估和分析:竞业禁止是指禁止公司关键人员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在另一家公司与公司开展业务。目前,很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希望通过此类合同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稳定。在这
    2023-05-07
    423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是否就是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劳动者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的,依据主观恶意程度、实际违约事实、造成损失等因素确定。相关法律只规定了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限制数额,即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竞业限制违约金太高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法调整。二、医疗期满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
    2023-04-03
    454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在工作期间有效吗
    1、竞业禁止协议在雇佣期内是否有效在雇佣期内,竞业禁止协议成立,但竞业限制协议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第24条【竞业禁止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禁止的人员应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应由雇主和雇员商定。竞业禁止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者从事类似业务的竞业限制期,或自行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或从事类似业务不得超
    2023-05-07
    316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如何签订才合法?
    一、合适的竞业禁止对象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必须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只有会解除公司机密的员工,在离职时才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必要性。一般情况下,竞业禁止的对象主要指由于工作关系可接触到公司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的员工,包括:公司的决策人员(董事、经理、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处于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档案保管人员、市场计划与营销人员、公关人员、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一般职位的员工,能在工作中有意或者无意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也可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二、竞业禁止的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因而最多2年的期限,员工在2年后或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结
    2023-03-02
    289人看过
  • 如何设计一份合理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
    首先根据企业内部的岗位,把员工分类,按照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决定员工保密协议的形式、保密对象的范围及相应违约责任等。科技企业一般包括以下岗位:高级研究开发人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市场计划及销售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秘书人员,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等。对于像一般行政内勤人员、保安人员这样不直接接触本企业核心秘密的员工,其保密义务相对其他人员来说并不特定且内容较简单,类似于第三人负有的不得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因此,这类人员未必一定要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可以考虑在其的劳动合同加入相应的保密义务条款。而其他类人员依据其工作性质,在其工作范围内均有可能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别是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通常掌握着企业最核心的商业秘密。对这些人员则应该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而且依据其接触商业秘密的程度和范围,协议内容应尽可能地细化。通常保密协
    2023-06-09
    172人看过
  • “竞业禁止”协议好签执行难
    最近,胡先生准备跳槽到另外一家IT企业,却遭到原单位的阻拦。对方拿出此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出其中的竞业禁止条款,条款规定他离开本企业后1年之内不能再去别的同类型企业就职。可最终,胡先生仍大摇大摆地进了另一家公司。当被问起是否担心公司追究责任?胡先生笑道:很多人都签了协议,可也照样在跳槽,也没见单位怎么地!据了解,屡屡出现的企业起诉员工违反商业保密协议的事件,让竞业禁止的话题再次成为职场热谈。近日,有调查显示,与企业签有竞业禁止协议的人中,仅有7%的受访者表示在跳槽时会考虑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30家受访企业中,九成以上的企业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事件感到无助。原因主要是企业不愿提供员工竞业禁止的相关费用,与此同时即使企业给了费用,但出了事之后举证很难,所以往往都是不了了之。此外,企业给了费用,员工也违反了,也有证据,但公司往往会考虑企业形象,也不会轻易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口的,除非关系到企业
    2023-06-09
    370人看过
  • 竞业禁止补偿支付协议书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支付时间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一般不超过2年。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对支付标准无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裁量确定。一、竞业限制补偿问题(一)补偿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草案规定的补偿标准是原工资的100%!有人认为这个标准偏高,有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中,法国的这一标准是最高的,也仅达到50%,没有100%。因为他们认为竞业限制是对劳动能力的限制,不是丧
    2023-03-11
    317人看过
  • 关于竞业禁止协议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确定竞业限制的时候都会考虑到该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的时间和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程度和技术水平的高低。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3.第1条所指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4.乙方从甲方离职
    2023-03-03
    482人看过
  • 保密协议不等于竞业禁止
    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作出的书面约定。其目的就是通过约定使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承担保密义务,使自己的商业秘密不被外界知悉,从而保持自身在竞争中的地位。竞业限制只是保密协议的一种履行手段。通过竞业限制,限制特定的人从事某一职业或生产某种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人泄漏、使用其商业秘密的机会,减少侵权行为发生的机会,其作用也仅此而已。除竞业限制外,支付保密费、约定违约金、规定提前通知期、采取脱密措施等,都是保密协议的履行手段,竞业限制只是诸种方式中的一种。虽然如此,竞业限制却是诸多手段中非常重要,也是较为严厉的一种,它对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影响最大,除了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外,企业也借此防止自己花大气力培养出来的人才为竞争对手工作。
    2023-06-0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竞业禁止资格补偿与竞业禁止协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合同到期竞业禁止协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能否禁止同行业不同产品之间的竞业禁止协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21
      根据法律法规和雇佣协议,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了员工离职后行为的具体约束。在此规定下,雇主有权限制和禁止离职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从事可能与其原公司存在直接竞争的某些商业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不能在生产类似于原工作岗位商品或进行同类型事业运营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同样不能自行设立与原公司经营领域相似的企业或生产、经营与原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商品和服务。
    • 竞业禁止存在哪些义务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5
      首先,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后,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
    • 什么是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规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6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劳动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由于劳动者明知自己与原用人单位签订有竞业禁止协议,所以,劳动者再就业时往往采取谨慎的态度。即便劳动者离职后从事了竞业禁止行为,一般